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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宪益的两个身影

2001-07-11 来源:中华读书报 □赵武平 我有话说
人如果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那么单个人旧时形象的再现,比如说由本人追忆,或者请同代人勾画,结果是否会与真相吻合?这也就是要质疑,逝去的时间有无寻回的可能。有人相信,借助记忆就能找回逝去的时间,消失的形象凭借文字即可复活。马塞尔·普鲁斯特或可用作旁证,翻译家杨宪益也该是可举的例子。他俩都试图以笔墨实录记忆、勾勒自己往昔的容貌。然而,呈现给世人的自画像,或者别人为他们分别塑造的肖像,未必是真实的原貌。

杨宪益比普鲁斯特更易理解,可他自传不同版本的书名,与《追忆似水年华》(la rech e rch e du tem p s p e rdu)比较而言,其难解性怕要大上许多。从一帧书影可以推断,其英文自传题名W h ite T ig e r(旁附中文书名《白虎星照命》),意大利版译名《从富家少爷到党员同志》。薛鸿时将之译成《漏船载酒忆当年》(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1年4月初版,258页),却不知是谁的主意。不过所有这些文本,包括说是上海要出的《永远的探索———杨宪益传》,所指无疑都是杨宪益当年而非现今的形象。没有见过杨宪益自传的外文版本,但可以想象他英文的原稿,经过意大利文和中文的分别阐释,内容也许会与原作并不一致。别的不好举例,但一句被转述的话,拿来分析则不成问题。这句话写在回忆录第十一章,薛译为:“后来,在解放后的五十年代初,我的这部译作在北京的外文出版社出版了。著名的英国汉学家大卫·霍克斯(D av id H aw k e s)见了大吃一惊,他发表了下述幽默的评语:这部《离骚》的诗体译文在精神上与原作的相似程度正如一只巧克力制成的复活节鸡蛋和一只煎蛋卷的相似程度一般大。”(页76)

霍克斯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靠冗长的译文来意会只能头痛,也无法猜出他用英语如何说这句话(自然谁也不好说,杨宪益的英文转述,就必定是霍克斯的原话)。同样的故事,杨自己也用中文写过,见于文集《因难见巧:名家翻译经验谈》(金圣华、黄国彬主编,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6年3月初版,253页)。但可以肯定地说,同一句话的表达方法(一个意思的两种英文表达和两种汉语转述),其实存在差别。这也是翻译难做的又一个见证。黄苗子目杨宪益为“奇人”,著文《奇文不可读》(凤凰读书俱乐部编《开卷》,2001年6月号),用作邹霆所写传记序言。此文开篇即说:

近偷闲写了一首名为《咏酒呈宪益》的打油诗,其中的两句是:

十年浩劫风流甚半步桥边卧醉囚

指的是我们的杨宪益博士在浩劫期间,忽于半夜大醉之中,被送进半步桥监狱,酒气熏天,使同牢弟兄,馋羡不已的故事。夫牢狱之事,在当年知识分子中,本来平白无奇,奇就奇在一个锒铛入狱的人,竟是一条沉醉不醒的糊涂汉子,第二天睁开眼,才发现自己身在铁窗之下。

昔金圣叹有言:“杀头,快事也,圣叹于无意中得之,不亦妙哉!”个中境界,宪益有焉。类此行事,杨宪益的一生中,是常常遇到的。

他确实是个奇人,奇就奇在:

原是个公子少爷,却醉心于无产阶级革命。

原是个满腹书史,写的出缠绵悱恻艳体诗的骚人雅士,却歪打正着,成为举世知名的外文专家。

原是个通眉才子,自应匹配一位国产佳人,谁想良缘天定,却是一位“玉颜大脚其仙乎”(李白)的金发淑女。

原是个爱党爱国君子人,却在浩劫之年,一夜打成“反这反那”的政治犯。

……

黄在这里也述及一件旧事,即杨身陷囹圄的经过。读者无法得知,“半步桥边卧醉囚”的描绘,到底是传记作者的演绎,还是黄从杨自己口中得来的印象(两人是要好的朋友,黄的字画悬壁杨家)。但是,回忆录中的记叙却清楚表明,半步桥的囚犯落网前是曾饮酒,可未曾喝得“沉醉不醒”。否则,他戴上手铐前,就不能神志清醒地回答“穿军装男子”的审问,事后也不可能写出如下文字:“我就跟他走了出去,脚上还穿着拖鞋呢,因为我以为只是跟他在另一个房间里谈几分钟话就会回来的。不料他一声不吭地穿过院子往前边那座办公楼走去,我只得跟着他。我为刚才没有把拖鞋换成一双便于走路的普通的鞋子而有点遗憾。”(页217)对比阅读,仿佛能看见一个人投下的两个身影。记忆———无论当事人本人的还是他的同代人的,或者后来的采访和传记作者的———行诸文墨时,往往难以避免扭曲和变形。有的“小说家言”,偶有哲思并附,品味再三,总觉深意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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