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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在东帝汶打击海滩犯罪

2001-07-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东帝汶是个传统的天主教国家,对男女之事,非常保守。在印尼统治的二十多年里,虽然娼妓十分盛行,甚至达到了半公开的程度,但印尼属穆斯林国家,对女子的服饰要求也很严格。目前在东帝汶,当地女孩子的服饰受联合国人员影响,虽然越来越开放,暴露的范围越来越大,但还没有女子穿泳装到海滨游泳的。偶见女孩子到海边玩耍,也都是穿着衣服跳进海里,根本不是游泳。东帝汶是个炎热的赤道国家,联合国的女性在工作之余,当然不会像当地人一样包裹自己,特别是白人女性,更加着重突出自己优美的曲线和性感的一面。由于任务区条件艰苦,许多联合国人员都临时结成“露水夫妻”,以共同度过那难熬的苦闷时光。因此,每当黄昏或节假日,到处可见联合国的人员成双入对,出入于餐馆和海滨。可能当地男性对这突如其来的诱惑没有任何文化和心理准备,于是,针对联合国人员特别是白人女性的犯罪突然猛增。白人女性被当地男子性骚扰和性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

11月24日,在科摩罗管区的海滨,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伤害外国人、强奸(未遂)外国人的案件。

21时30分左右,一名澳大利亚籍男子(某建筑公司职员),与他的美国籍女友(某NGO人员)一起来到了海边沙滩。23时左右,一伙当地男子突然来到他们面前,不由分说,上来就将那位澳洲男子拉到一边痛打!一个家伙捡起地上的一块儿石头,猛击其面部,将其颚骨击碎。另外几个人则撕掉美国女子的衣服,企图进行强奸。两人拼命挣脱了他们的袭击,一同跳进海里。两人游出几十米后,在海中朝有灯光的使馆区方向游去。半途中,澳洲男子由于伤势过重,精疲力竭之下,绝望地对其美国女友说:“我坚持不住了,就让我死在这里,你自己逃生去吧!”他的女友还算个有情意的女子,坚持救他同走,不肯丢弃他。这时,那些家伙中的三个又划着一条小渔船追了上来。那位美国女子用葡萄牙语哀求道:“求求你们,救救他吧!”三人中的其中一个也用葡萄牙语答道:“好吧,我把你们带到我们那里救护!”美国女子仍不放心地问:“你能向上帝发誓吗?”那男子答道:“好吧,我发誓。”这样,他俩才同意随他们一同上岸。快到岸边的时候,美国女子发现有两辆车闪着警灯朝这边开来,马上大声呼叫救命!其中一个男子企图用手捂住她的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快速反应防暴队的人已经听到了呼救,跳下车后将在场7人悉数拿获,并将受害者送往医院救治。

25日大清早,我接到命令,让我局到监狱将昨晚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侦讯,因为案件发生在科摩罗的管区内。我带人来到监狱的接待室,发现一位邻居坐在那里。由于她是联合国某人权官员的翻译,讲得一口流利的英语,所以我们平时偶有交谈,还算熟悉。今天见到我的到来,她异乎寻常地热情,并向在场的警察称我为“最好的朋友”。我知道,这也是“礼下于人,必有所求”的,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她的丈夫被误抓到这里。我来到那7个嫌犯的监室,发现几乎全部是熟悉的面孔,有两个居然是我的邻居,其中一个就是那位女翻译的丈夫!这下不好办了!都是熟人,弄不好会得罪了全村的百姓,以后怎么在那里居住?但我是警察,又岂能因私废公!我让手下人将7个犯罪嫌疑人全部带回局里,关进我局的滞留室,由刑侦队接手这个案件,进行审讯。同时,我也将那位女翻译带到我的办公室。我必须首先做好她的工作,否则她回村里进行煽动,难保那些愚蠢的游手好闲的家伙不做出蠢事来;另外,她为人权官员工作,如果有人指控我违反人权,那也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虽然说“脚正不怕鞋歪”。我首先听取了她的陈述,她的故事是:昨天夜里,他的丈夫到海上钓鱼,听见有人在海里呼救,马上过去救人。

当这两个白人被救上岸时,女人突然呼救!RRU(快速反应防暴队)听到了呼救,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她的丈夫和他的朋友全部抓了起来。听了她的陈述后,我很耐心地向她解释:由于昨天抓人时,我和我的警察都不在现场,所以我目前不能断定是否抓错了人。但请你放心,我们警察是按程序公正执法的,我们不会冤枉任何无辜者,但也不会放过任何罪犯。可能当时她也坚信她的丈夫是无辜的,强烈要求找到受害人进行辨认。我告诉她,我的侦察员当然会采取一切手段,其中包括请受害人辨认,来弄清事实真相的。与她谈话完毕,我拿来我的几瓶矿泉水和饼干,让她交给她的丈夫和其他几个犯罪嫌疑人,然后让她在会客室等候。我把刑侦队长叫到我的办公室,反复叮嘱说:“这个案子涉及到两个外国人,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又是某人权官员的翻译,所以十分敏感。你要亲自督办这个案子,并告诉你的手下,小心行事,每个步骤都要严格遵守法律,不得有任何差错。另外,如有可能,尽快找受害人做笔录,尽量争取今天进行辨认,以便尽快弄清事实真相。今天下班前,一定写出初步的案情报告。”

当天,工作特别忙,由于还发生了骚乱,我们又抓了许多人。不巧的是当天我们只有一个翻译在工作,急需翻译,那位邻居的女翻译就主动来帮助我们,忙了几乎整整一天!直到下午快下班时,刑侦队员才安排由受害人进行辨认的工作。辨认的结果是,7个嫌疑人中有三个人被辨认出来,其中包括那位女翻译的丈夫;而在这7人的口供中,都惊人相似地强调当时他们在一起(由于监室有限,昨晚7人被关在同一牢房,他们已经串供)。由此可以断定,如果被辨认出来的三人是凶手,那么其他人也必定是同伙。当我把辨认的结果(只说她丈夫已被辨认出来)告诉那位女翻译时,她的泪水马上流了下来!一句话也没说,转身走了。我深为这位深明大义的翻译所感动,同时也为她“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而惋惜。出我意料的是,在她丈夫入狱期间,一天深夜,在我的宿舍附近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她还是一如既往地为我做翻译,帮我抓人!如果东帝汶人都能像她一样,何愁国家搞不好。

当时,这个案件轰动了整个东帝汶。我写的关于这个案件的快报,被复印了很多份,分发给了新闻媒体、澳大利亚使馆、澳PKF安全官、警察总监、警察司令部值班室、帝力市局司令等等,电台里也用英语和德顿语进行了广播。

可气的是,这个团伙被抓获后,听说还有其他团伙仍然在海滨活动。据情报部门反映,在帝力市共有三个类似的团伙。为不让类似悲剧重演,我制定了一个大胆的计划,力图将这些团伙一网打尽。其实,这只是一个全球警界常用的手法:诱捕!即找一个白人女警作诱饵,由一个男警陪伴,黄昏后到海边去装成恋人,诱捕那些家伙上钩。但由于科摩罗分局没有白人女警,这个行动不得不由别的单位来实施。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没有一个人上钩!我们都开玩笑说,那个执行任务的女警魅力不够。但后来我与一位村长谈话中才得知,这个行动漏了风!但它的效果是同样的:当地人都知道警察在海滨设计抓人,从此之后,再无坏人到海滩去骚扰外国人。

一个多月后,早会期间,我听到了一个令我十分气愤的消息:由于人权机构的压力,法官已签署命令,将那7个犯罪嫌疑人保释出狱!当着众多与会同僚,我说了一句粗话:“这就是他妈的联合国!”大家也都无奈地摇头。

(摘自《东帝汶维和亲历记》,徐志达著,群众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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