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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坛资讯

2001-08-2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周梅森说擅改《忠诚》是侵权

据《深圳商报》报道:电视连续剧《忠诚》是根据周梅森长篇小说《中国制造》改编的,《中国制造》曾获国家图书奖、全国畅销书奖、人民文学奖、上海文学奖、五个一工程奖,并被列为建国50周年10部献礼作品。而根据其原著改编的电视剧现在却以《忠诚》之名播出,实在令既是原著又是惟一编剧的周梅森不明白。

周梅森说,剧名为作品重要组成部分,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更改即构成侵权。基于以上两点,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将《中国制造》改名为《忠诚》已经违法了!

当记者追问,目前播出本中到底有哪些东西违反了你改编的文学剧本,属于戏说这一类的?周梅森侃侃而谈。大致问题如下:一、第一是省委书记夫人的追悼会。且不说中央已明令不准开追悼会,只能搞遗体告别仪式,就算可以开追悼会,那么这个追悼会又与以后的故事情节有什么联系呢?二、高长河的上任。对中国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一个经济发达城市的干部上任,绝不会自说自话去的,最少也会有一位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组织部门的领导陪同上任。而剧中省委书记却让高长河一人赶快上任去,说是组织部门的任命随后就到,这不是儿戏吗?三、高长河首次与党政干部见面的大会上,竟然大谈明轧厂的问题,一个省报的记者就敢当面责问市长文春明有关明轧厂的事,是不是有点异想天开了?谁见过这样的市委书记和省报记者?四、田立业的死。小说和文学剧本中是因为救不会游水的好友胡早秋而死的,死得很自然,也很真实。而剧中却被改成因田立业去捞一桶苯溶液而光荣牺牲,导演的本意是将田立业的死上升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高度上去。事实上,在汪洋大海中倒进一桶苯溶液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田立业为此牺牲就显得非常可笑。难道正在播出的这部《忠诚》就一无是处吗?周梅森恳切地说,六集之后,从总体上说和原剧本偏差不是太大,他基本上是满意的。

“新闻小说”引起争议

据《扬子晚报》报道:鉴于时下文坛小说创作不景气,一些杂志上推出了新闻+虚构的创作模式,最先推出这一模式的杂志是《电视·电影·文学》,从今年1月起,他们开始推出这种“新闻小说”。截至目前,该杂志已连续推出8篇作品,素材全部选用杂志事先精选出的新闻报道。这种颇为别致的小说创作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许多读者表示欢迎,作家也很感兴趣。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张德林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尝试,其一是可以促使作家多关注现实;其二是可以促使作家注意小说的生动性。但也有人认为,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作家没有生活,创作素材枯竭的可悲现状。

“新闻小说”的出现,引起了许多出版机构的兴趣,他们纷纷准备效仿,推出一些“新闻诗歌”、“新闻散文”、“新闻包装文学”之类。不知这是文学的好事抑或是坏事。

沙叶新收编于宗瀚作品被判侵权

据《文汇报》报道:著名作家沙叶新因未征得7旬教授于宗瀚的同意,将其文章收入到自己编著的《尊严》一书中,被于老教授告上法庭,起诉其侵犯著作权。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沙叶新及该书的出版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两被告向原告于宗瀚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元。

1998年,《尊严》一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书中收入了沙叶新撰写的报告文学《尊严》、《东京的月亮圆不圆》等13篇反映当时留日青年生活的作品,以及近20篇对沙叶新文章的评论或信函,其中就有于宗瀚在《联合时报》上发表的《我对旅日青年如是说》一文。1999年,出版商曾委托《联合时报》将该文20元稿费寄给于宗瀚,但遭其拒绝。

原告于宗瀚教授诉称,沙叶新及该书出版商和《联合时报》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拒绝稿酬是因为自己事先对出版之事并不知情。

金庸被指剽窃大仲马作品

据《文学报》报道:继《笑傲江湖》之后,《连城诀》、《射雕英雄传》等金庸武侠作品也将被搬上内地荧屏。一边是金庸荧屏热,另一边网上再次掀起关于金庸作品的争议。前不久,署名“菊花有刺”的网友在中青论坛发表《大仲马———金庸心中永远的痛》一文,指责金大侠有剽窃大仲马作品之嫌。一时间,网上舆论大哗,网友们议论纷纷,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现在。

网友“菊花有刺”在《大仲马———金庸心中永远的痛》一文中称:“金庸与大仲马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我这样说决不仅仅因为金庸在他的武侠小说里对大仲马的作品所做的大量的剽窃。《连城诀》一书,我相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全盘照搬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在其它作品里,也时时能见到大仲马作品中那些‘火枪手’和英雄们的模糊影子。就连金庸最得意,也是近年来评介日升的《鹿鼎记》,其主体构思也完全来自大仲马的《约瑟夫·巴尔萨莫》———《夏尔尼伯爵夫人》系列。记得在近几年看到的评论中,很多评论家都很推崇《鹿鼎记》一书,他们尤其钦佩的是金庸的主体构思———将皇宫与妓院对照,认为这是足以证明金庸功力、思想深度的伟大发现。殊不知这个‘伟大的发现’正是金庸从大仲马那里窃取的!

“菊花有刺”的文章引起了网上的争议。很少有网友认为金庸确实抄袭了大仲马,但他们多少以为,金庸确实合理借鉴了大仲马作品。

有关专家认为,金庸受大仲马《三剑客》(另翻译作《侠隐记》、《三个火枪手》等)影响而写武侠小说,在写作技巧、故事结构等方面均借鉴了大仲马的作品。

专家认为,正是大仲马作品启发了金庸写武侠小说。金庸与池田大作的对话中指出:“《侠隐记》一书对我一生影响极大,我之写武侠小说、可说是受了此书的启发。法国政府授我骑士团荣誉勋章时,法国驻香港总领事G ille s Ch o u raq u i先生在赞词中称誉我是‘中国的大仲马’。我感到十分欣喜,虽然是殊不敢当,但我所写的小说,的确是追随于大仲马的风格。在所有中外作家中,我最喜欢的的确是大仲马,而且是从十二三岁时开始喜欢,直到如今,从不变心。”可见,大仲马是金庸写武侠小说的启蒙老师。

港商奖励《赤兔之死》作者3万元

据《金陵晚报》报道:不久前传出消息,一位香港企业家被高考满分作文《赤兔之死》作者的文采倾倒,愿意出资3万元重奖蒋昕捷。

江苏学生蒋昕捷的高考作文在29万考生中脱颖而出,获得60分的满分,尽管今年江苏满分作文有七八篇,但蒋昕捷的《赤兔之死》因其别具一格的古白话文形式而备受关注。香港企业家、古稀老人宋先生在网上拜读《赤兔之死》后深深为蒋昕捷的古文功底折服,他已明确表示愿意奖励作者3万元。宋老先生近年对内地教育事业多次提供无偿捐助,近日他便向苏州六中捐赠了200万元。近日,苏州六中的高校长去香港拜访宋老先生时,宋老先生特别提出,虽然不认识蒋昕捷,但却很爱读他的《赤兔之死》。据一位知情者透露,宋老先生近期将回内地专门和蒋昕捷见面,并将3万元亲自交到蒋昕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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