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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到的解读

2001-09-0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杨国荣 陈斌 我有话说
《朱子哲学研究》,陈来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的哲学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本书从一个角度,对朱熹哲学的这种意义作了独到的解读,并将其理解为从事理性主义转型的典范,从而突破了朱熹哲学研究的以往视野,而赋予朱熹哲学以更为宽广的历史文化意义。

汉魏以降,佛道二教日盛,对直觉主义修行和神秘主义体验的追求逐渐占领了心性领域并成为支配心性世界的主导力量,这一点也深刻地影响了两宋的儒学。程门道南学派的神秘主义体验固然提供了不同于早期儒学的精神生活的范式,但是它也预示着非理性主义的危险,预示着“茫茫荡荡,都无着落”、没有切实入手之处因而难以落实的危险。陈书认为:“理学从北宋到南宋(朱熹之前),基本趋势是发展内向的直觉体验,这从杨时到李侗的‘体验未发’尤见明显。然而,无论濂溪的孔颜乐处还是明道的仁学境界,个体的直觉领悟正是一种‘无确定形式的天才抒发’,朱熹提出的主敬穷理的理性主义才给人以遵循学习的普遍规范,朱熹的出现使得理学中理性主义占了主导地位,这是他对民族精神不可低估的影响,了解这一点才能认识朱熹哲学的由来和意义”。这段话把朱熹哲学面临的基本问题归结为从直觉主义到理性主义的转型。

正是出于对朱熹哲学的如上理解,在论述早期朱熹哲学时,著者指出,朱子何时受学于李侗的关键是何时明禅学之非,而彻底转向儒学;在问学李侗的过程中,朱子导出了与李侗注重内向体验的发展方向完全不同的理性主义立场,并最终定向于程颐的理性主义路线。这种路线导致了朱熹日益强化的对于理的绝对性的理解,这种理解又贯穿在朱熹哲学的三大板块(理气论、心性论、格物致知论)中,也贯穿在朱陆之争中。

在理气论上,著者把理气先后的问题(其实质是理性的地位问题)视为朱熹理气论的首要问题。认为从横(层次角度)的意义上,理气先后问题有其不同的论域,应当把朱子在本源问题上的一元观点与在构成问题上的二元观点区分开来;从横(历史演变)的意义上,朱子理气先后的思想经历了一个从理气无先后到在时间上理先气后、再到理能生气、最后到在逻辑上理先气后的思想演变过程。“这个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并不是对立面的演进和交替”,而是和理性主义的转型密切相关,“在本质上,是以不同的形式确认理对于气的第一性地位”,也即从宇宙发生论和本体论的双重意义上,确立理性的主导地位。这一意图同样渗透在对朱熹理一分殊思想的解释中。通过对朱子理一分殊的四重含义的揭示,著者提示我们:构成朱子真正关注的主要不是共相和殊相、一般和个别的直接探讨,而主要是“作为一般之表现的个别之间是同是异,以及众多的个别现象、具体规律是否受共同的基本规律(理)所支配的问题”。换言之,理性的绝对普遍意义及其不同的表现形式才是朱子理一分殊思想的真正指向,在这里流淌的仍然是理性主义的血液。正因如此,著者指出,朱熹哲学才会导致如下的危险:把理性夸大为脱离了宇宙自身的绝对,强调理性的统一性而忽视理性的多样性。这些,都是中的之论。在心性论上,著者再次点出:“从追求未发体验的直觉主义转为主敬穷理的理性主义,才是朱子早期学术思想演进的真正线索,也是他的心性论发展的基本趋向”。同样,朱熹格物致知论的要点也在于“鲜明地体现理性主义的精神”,所以,知先行后说的关键是确立理性知识对于行为的指导意义,而即物穷理说的主旨则在于,“在重视人的道德修养的同时,强调外部事物的考察和知识的学习扩展”,以“抵制宗教神秘主义和反理性主义倾向”。而在朱陆之争中,使朱熹之为朱熹的仍然是理性主义的态度:用伦理制约意识,目的是突出理性原则的客观规范意义,这一点不同于陆九渊强调主体的能动性,突出伦理主体的先验意识;朱子要求通过理性提高义务感,达到与理合一的道德自觉,也不同于陆九渊强调良心在道德调节中的作用,由之诉诸非理性的内向直观。不难发现,在著者的笔下,朱熹哲学其实正是一种从直觉主义到理性主义自觉转型的典范,而朱熹哲学的主体部分亦即理气论、心性论、格致论相应地成为以理性主义的态度去处理理性本体(生物之本)和物质材料(生物之具)、道德理性和感性情欲、理性方法和内向直观三种基本对峙的哲学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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