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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韦之恋不是花边新闻

2001-11-14 来源:中华读书报 ■周质平 我有话说

《不思量自难忘:胡适给韦莲司的信》,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8月版

《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一书去年由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与北京大学出版社先后在两地出版,引起了相当的注意。读者的反应约略可以归为两类:其一认为,胡、韦关系是贯穿胡适一生极重要的一段友情与恋情,将这些史料公诸于世,有助于对胡适人格、性格深一层地了解;其二则认为,公开男女私情,有损胡适“完人形象”。这本书的出版,使我成了“胡适的罪人”。

过去一年多来,我细读了几次胡、韦的书信,和胡适日记中的点点滴滴。我可以相当肯定地说:胡、韦两人对这一段恋情,从发展到成熟,以至老年时归于醇厚的友谊,从未有过罪恶或羞耻的感觉;恰恰相反的,两人都觉得这是一段极珍贵、极值得纪念的男女情谊。胡适在《留学日记》中,记录了许多与韦女的交往,正是说明胡适有意要将这段情载入史册,留在人间。

两人为保留对方的来信,都做了超乎常人的努力,尤其是韦莲司,在垂暮之年,将胡适五十年的来信、电报、信封,以至于片纸只字都一一摄影,打字细校,寄给江冬秀,并请求胡适纪念馆妥善保管,这哪里是要将这件事隐去的做法。韦莲司写给胡适的信,1948年以前的,保留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1948年以后的,则存于台北南港胡适纪念馆。从两人订交到胡适去世的这半个世纪(1913-1962),世界经历了两次大战,中国更是战火连年,有翻天覆地的改变;面这两个个人命运的变迁,空间和时间的移转更是有沧海桑田之感,但这种种都改变不了这两个人保留这批信件的决心,这背后要有多大的毅力和多深的情感!两个人这样尽一切可能地将这批信件保留下来,当然有“藏诸名山”之意。文字留在人间,终究是要人读。我们将这段恋情、这批史料公开,是符合两个当事人的意愿的。

有些传记材料的公开,在传主生前是不宜的。但胡适去世已37年,而韦莲司和江冬秀也墓木早拱,公开这批书信与当事人是无碍的,但对研究胡适和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却提供了新的史料。我丝毫无意把先贤的个人私事做“花边新闻”式的处理,但另一方面,我也不相信“为贤者诗”这种作传的陈规老例。胡适在提倡“整理国故”时,主张“还他本来面目”。“胡适学”在中国近代思想史的研究上,已经成了一宗巨大的“国故”,我相信,他是不会反对我们“后死者”为“还他本来面目”所做的努力的。虽然,“本来面目”是个永不可复现的“理想境界”,但传记作者却必须时时将此一念存乎胸中。每一份新史料的发现和公开,都为“本来面目”的复现,向前推移了一分。

当然,将史料写成传记,终究不免加入了传记作者对史料的解释和剪裁,作者虽无意于“断章取义”,但读者终不免有“未窥全豹”之恨。为了让读者能看到胡适给韦莲司书信的全貌,我把这批书信按年月先后翻译集印成册。韦莲司致胡适的信则因漫漶缺漏过多,断简残编,辨读为难,兼以平日工作繁重,一时无力及此,本书仅收胡适予韦莲司函。

老舍在《老张的哲学》冲,有句话道尽恋爱自由的重要:“人们要是得不着恋爱的自由,一切自由全是假的;人们没有两性的爱,一切的爱是虚空的。”这句话虽然带着文学家夸大的笔调,但也绝非虚语。凡是从“忠贞”的立场,对胡、韦关系做道德批判的人,都不免无视恋爱自由和两性的爱是一切自由和爱的核心。圣人也罢,完人也罢,终究还是一个人。我们只能在人性的基础上求道德的完美;我们不能在人性之外,别求道德。人性之外的道德不是虚伪,就是残酷,这岂不又成了“吃人的礼教”了吗?

后人为前人作传必须分开“是非”(true or false)和“对错”(right or wrong)。“是非”谈的是真不真”,是属于“事实判断”;而“对错”谈的是“该不该”,则是“道德判断”。“真不真”是有客观标准的,是“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对不对”则是“见仁见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我写《胡适与韦莲司》,翻译胡适给韦氏的信,主要的关怀是个“是非”问题,也就是这件事是不是发生过;至于在“对错”这一点上,我采取的是一种“同情的了解”。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想,不但“你我处此又当如何?”甚至于“圣人处此又当如何?”这点宽容和理解与其说是对当事人的,不如说是对“人”的。

我们不能在人性之外,拿出“锇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道貌来;我们更不能在歌颂孝道的伟大时,忘了这样的孝道是用一个人(其实是三个人)终身的恋爱和婚姻的幸福来做祭品的。凡是从道德的角度“激赏”胡适的婚姻,而又视任何婚外关系为罪大恶极的人,多少有着劝人做“烈士”同样的心理。这样的道德教训都是只能责人,而不能律己的。

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二十一》中所说:“仁义礼智非他,不过怀生畏死,饮食男女。”这是胡适极服膺的一句话。换言之,“仁义礼智”要在“怀生畏死,饮食男女”中求,这才是对人性与道德入情入理的阐释。晚明李贽在《焚书·答邓石阳》的信中所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也是一样的道理。有了这样的理解以后,再来看胡、韦关系,我们不但不认为公开两人的信件,有损胡适的“完人形象”,我们反而觉得这个关系的公开为胡适的完人圣人形象,加上了血肉和感情。

将胡适五十年的深情细看一遍,才能体会到“父母之命”的残酷和胡适婚姻生活的寂寞。胡、韦两人全力保存这批信件,又何尝不是对这一不合理制度的最后控诉!

对一个对代一个社会的了解,对一个制度的批评,如果不能落实到一个个人的生活和悲喜,那么这种了解和批评终究不免止于抽象的层面。时代也好,社会也好,制度也好,都是由无数人的“业绩”和经验积累延续而成。我们只有把时代、社会和制度落实到一个个人的生活和经验时,才能真正看到那个时代、那个社会和那个制度到底是怎么运作的,“礼教”究竟是怎么“吃人”的。

本集共收胡适致韦莲可函电、明信片175件,最早的一件是1914年11月2日,最后的一件是1961年4月23日。这些信件现存台北南港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是研究胡适生平和思想极重要的一批原始材料。

本文是作者为《不思量自难忘:胡适给韦莲司的信》一书所作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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