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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军:“独立居主人”宣言

2001-12-2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战军特约为《时代文学》“书斋探幽”栏目的主持,每期我都看的,好看。上个月我们在北京相会,他约我也写一篇,我说可以。后来一想,觉得答应得有些草率。其一,是这些年我过着“在路上”的生活,成了一个“住标间的男人”,根本无书斋可言。有时候在外地想写点东西,手头连普通的工具书都没有。那本《现代汉语词典》我至少买了五本——每到一处都要买,用完了就送给了宾馆的服务员。我对出门的厌倦即在于此,那个时刻便特别地眷恋我在合肥的书房了。其二,我在合肥的寓所面积较小,所谓的书房其实与客厅合二为一,严格地说,是起居室,实在无幽可探。幽者,静雅之境也。而我的书房外紧贴着一个篮球场,晨有老太太跟随《采红菱》的曲子轻歌曼舞,昏有小青年吆喝着进行比赛热身,说“幽”无疑是嘲弄。中国就是这么一个伟大而奇怪的国度,房子住得宽敞的,如高官、巨富、明星,用不着书房;而有书的却总为求得一间书房苦恼。

我对书房的渴望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15岁读高中的时候。但书房的概念从一开始起就有别于他人,还兼有画室的内容——我对绘画的兴趣早于文学。我希望有朝一日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大屋子,四面开窗,中置一张大台子,周围有很多书橱环绕;室内有我的书画,橱中有我的著述,觉得一辈子呆在这样的空间里,如同守着一个永不苏醒的好梦。那时我们家租住的是一处旧民房,有一阁楼,我就住在这阁楼上,四周用塑料薄膜隔成“墙壁”,朝北开有一扇小窗。主要的设施是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只简单的小书架。但是却摆有一尊维纳斯的石膏胸像。惟一的墙壁上悬挂着苏轼书《兰亭集序》的碑帖。这两件东西是我的两位老师送我的,由于它们的存在,使我第一次感到一种特别的气息。我想这就是书斋的气息吧。

真正有了书房是在十几年后,1987年,我在住了几年招待所后,终于调配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的年龄比我还大,破坏不堪,我当初愿意住进来,看中的就是它的面积。我想我也该有间正式的书房了。尽管它潮湿、阴冷、终日没有阳光。书房的窗户朝西,所以检查那个时期我写的文章,篇末有时会署明:某月某日写于西窗之下。我曾经想写一本《西窗偶记》的随笔,写了几篇又失去了兴趣。不过,在这间屋子里我还是写出了两部长篇小说《日晕》和《风》,以及像《南方的情绪》、《流动的沙滩》、《蓝堡》这样的中短篇。那个时期我在机关服务,每天坐班,写作纯粹是业余的活。而且我女儿萌子才一岁,家务显得琐碎而繁重。所以写作的时间总是在每晚的十点之后。然而我并不觉得疲倦。那个时候我会沏上一杯浓茶,点上烟,在一圈柔和灯光下扮演几小时的皇帝。书房是我的金銮殿,写作就是批奏折。惟一的遗憾是,我不能将这个皇宫布置得富丽堂皇。它太潮了,新刷的墙不久便石灰剥落。书画家赖少其先生曾经给我写过一幅行草,没挂多时就出现了霉斑,只得取下。书房里惟一的装饰是我自己制作的一幅挂毯——那是一个变了形的京剧脸谱,一个铜锤花脸。

我在这间房子里住了8年。1995年,旧房子拆迁了。按理,作为拆迁户我可以在一年后住进新房,但是房管部门却百般刁难,只同意在旧房中进行有限的调剂。他们振振有辞,而理由只有一个:必须按级别。而我没有级别,我自然也弄不清级别是个什么玩意儿。但是我明白有一种东西可以和权力抗衡,那就是金钱。钱有时能给人买回一个尊严与公道。于是,我依旧住进了旧房。这套房子比我年轻10岁,但毕竟使我拥有了一份阳光。我清楚地记得,我们一家住进去的第一个早晨——准确地说应该是凌晨,时间刚到5点,由窗外射进的晨光竟然使我们睁不开眼睛而过早苏醒!其实那个时候,太阳在这块土地上还没有升起。阳光在我的生命里至少失踪了8年。1999年我把这个细节写进了《独白与手势》。

现在的书房有8个书橱,式样是我自己设计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台宏基电脑,由我与女儿合用。逢她学习或者玩游戏,我就只能支起笔记本电脑,去小餐厅。井水不犯河水。有时候我俩都要作画,难免要互相吹捧几句。她说她是天才,以后要先去日本读早稻田,再辗转到美利坚合众国大显身手。“到时候我会在美国的西海岸给你准备一间漂亮的书房的,”她这样对我许诺说,“你就安心写作吧。”女儿的天真浪漫让我开心,却也使我生出了一些忧伤来。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当时在读书人中间有句流传很广的话——整个华北已经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如今时间淌过了近70年,日本也投降了55年,中国的读书人却还在为一间书房苦恼。我无法不为此忧伤!

当初刘禹锡写《陋室铭》不知是为了安慰自己还是为了激励他人,到如今却成了权势者戏弄读书人的堂皇借口。好像知识必须和穷困结合,学问只能与潦倒相连。书的位置一般是在狭窄潮湿的空间,读书的人往往呆在阴影里。这是书的不幸,读书人的不幸,更是社会的不幸。我不认这个。此生我一定要获得一间理想中的书房,用钱去买。我要建立我的书库,建立我的工作间。在那块纯粹私人领地里,我要摆上两张大台子,摆上最舒服的椅子,用于我的写作和绘画,用于接待我的朋友。我要用最好的材料来置办书橱,放上我的藏书,放上朋友的赠书,放上我自己的书。在书橱的衔接空间里是我的书画、雕塑、工艺品、以及我拍摄的电影剧照。我要让阳光普照我的书房!我的书斋没有名号,如果要取,我想可以叫“独立居”。那么这篇小文就权当“独立居主人”宣言吧。

(摘自《水磬——潘军第一部随笔集》,潘军 著,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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