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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自著的第一部中国文学史

2002-01-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周兴陆 我有话说

窦警凡《历朝文学史》封面

最近在《中华读书报》上有戴燕、郭延礼等先生展开对早期《中国文学史》编写的讨论,较多注意到早期国外的中国文学史著作,对国内的早期著作没有足够的重视。其实,国人自著中国文学史,是1897年窦警凡撰写的《历朝文学史》,而非一般人所说的林传甲或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刘厚滋《中国文学史钞》和储皖峰《中国文学史》的“绪论”等多处,都指出这一点。因为学术界没有多少人亲眼见过窦警凡的《历朝文学史》,窦著在文学史学上的开创意义,被忽略了。

笔者近年从事20世纪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史的研究,每以未见窦氏《文学史》为憾事。因此格外留意有关文献,先后读到窦警凡著《读东华录》和《历朝文学史》两部著作。《历朝文学史》封面题“历朝文学史张祖翼署首”,钤“磊?”印;油光纸铅印本,双面五十三页,每半页12行,行33字。篇首有《读书偶得序》,末署“光绪三十二年丙午粱溪振学主人窦警凡氏序”。光绪三十二年,是1906年。两书的题签者张祖翼(1849—1917),安徽桐城人,字逖先,号磊?,书法、篆刻家,有《磊?金石跋尾》传世,大约与窦警凡相交甚厚。

《历朝文学史》的正文内容除了“读书偶得序”外,依次为“文字原始第一”、“志经第二”、“叙史第三”、“叙子第四”、“叙集第五”。其中“叙集”部分是纯粹的“中国文学史”。全书约4万字,“叙集”部分六千四百字左右。在《读东华录序》里,窦警凡痛心疾首地回顾了大清帝国从兴师海隅、涤荡中原的辉煌,到道光、咸丰年间大难遽作,乱者四起,朝廷将士望风瓦解的仓皇沉沦,并发出“此何故哉”的疑问。但是和当时的一批“别求新声于异邦”的有志之士不同,窦警凡对西方文明,还是持警惕和傲慢态度的。在《读东华录》的后半部分,窦警凡记录了戊戌变法和义和团作乱等大事之始末,从他的口气看,他把康、梁等人视为“邪逆”,是没有多少同情的。同样地,在《历朝文学史》里,窦警凡表现出浓厚的明道宗经思想。他在《读书偶得序》里开宗明义说:

文以明理,文以述事。理明则著为事而不至于纰缪。士大夫握管为文,必有其关于理之是非、事之利害而始可言文也。何谓利?凡守先民之道可以遂民之生、蓄民之财者,则谓之利。何谓之害?凡背先王之道以致贼民之生、妨民之财者,则谓之害。

这就鲜明表白出为文要株守先民之道的立场。

在鲜明揭橥的明道宗经文学观支配下,窦警凡强调文学要有关系于社会,提出“文章即经济”的观点,主张文章尚用。以此为标准衡量集部,他说:“集部之中可存者寡矣。”从尚用的角度看,“集部以奏议为冠”,“集以奏疏及言政事者为大宗”,“散文其切实有用者,与经史子同”(均见《历朝文学史·叙集第五》,下同)。对于词章吟咏,他认为“似等于雕虫小技,非志士所宜为”,有轻视之意,但并没有一概否定。因为从中还可以“觇其学问,验其才具”,察看出作者的学问才情,览视作者“气息之雅俗,性情之厚薄”。所以,“词章亦不可废矣”。至于妃青俪白、揣摩应举的文字,则是“文学之蠹,儒林之害”,宜荡涤之,廓清之。这种尚用的文学观,与在此基础上对奏疏散文、词章吟咏和纯粹游戏笔墨之作的态度,成为《历朝文学史·叙集第五》的基本理论原则。

《历朝文学史·叙集第五》实际上是一部分体文学史,它简略描述了历代文(包括散文和骈文)、诗、词、曲的流变轨迹。与“叙经”、“叙史”、“叙子”偏重于对内容的评说不同,“叙集”注重对作家创作风格的评论。按窦氏自己的说法就是:“读经时当考经,此以文为主。”他以两千余字的笔墨,勾勒了从自上古至近代骈散文章的沿革流变,提到的作家近200人,大多数都是仅用几个字简略概括其风格特点,有的仅仅是点出人名一笔带过,但是骈散文章的风格演变轨迹还是清晰可辨:西汉文章醇厚雄劲,东汉则有其深厚,而雄直稍逊。曹氏父子为文,上承两汉,下启六朝,建安文章,开六代文风,骈体、散体亦自此分途。晋以前文章,尚能以意运词;西晋而后,渐离朴健而夸敷粉悦,词胜于意;梁陈之后,靡丽而益之轻艳,文运凋丧。只有诸葛亮、李密和陶渊明能摆脱流俗,卓异不群。初唐犹沿六朝余波,金粉铅华。至盛唐开元时期,文章还以骈俪为主,依然是骈文的世界。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轼等人的古文革新运动,上绍六经,溯源子史,别开新境,自成大家。而朱熹文章理气充沛,尤为窦警凡所推崇。宋代骈文喜用成语,令人解颐。明代文风亦经数变,各具面目。至中叶以后,则分化为袁宏道、屠隆、陈继儒的娱情派,和桑悦、徐渭、金人瑞的怪诞派,而茅坤、归有光则上绍韩欧,复归古文正统。清代前期能文者亦伙,自桐城兴起,始分派别,有桐城派、阳湖派和不入桐城、阳湖之派。通过这样对历代文风嬗递的阐述,一部文章演变史已粗具梗概。

《历朝文学史》论诗部分亦近两千字,提到了200余位诗人,简要述及历代诗歌创作的基本面貌和不同诗人的创作风格,粗线条地勾勒了诗歌演变的历史流程,尽管较为粗略,但是也不乏他的真知灼见,如一般人批评元诗纤佻,窦警凡则指出元人“喜于一首中著警策数句”的特点。在总体上,他衡文学关乎世道的标准,对歌颂功德,陶写性灵,无关实事的诗风是不齿的,而肯定像《诗经》那样反映朝廷之政、军旅之役、家室之情、关系一代兴替的创作精神。但是,在具体评论中,他对于不同精神、不同流派、不同风格的诗歌,还是持较为宽容的态度的,也就是说,还是立足于文学的角度来认识文学史。

对于词史,窦警凡从创作风格倾向上给予明晰的梳理,虽然文字不多,但却较为切中肯綮。他认为词应以姜夔、吴文英为正宗,这正是清代浙西词派以来的基本立场。窦警凡把宋代词的风格倾向划为以婉丽胜的秦柳派、以豪迈胜的苏辛派,陆游词则糅合二者为一。这是符合词史实际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清词,他认为只有蒋士铨为苏辛派,尤同、郑燮与陆游为近,多数词人则属于秦柳派,婉丽柔媚而无清刚豪迈之气。这是他对清代词风的基本认识。

尽管窦警凡也说“曲则其品益卑”,流露出轻贱之意,但是在他的这部国人首创的《文学史》里,并没有忽略曲,而是把曲作为“叙集”的一个组成部分,虽只寥寥数语,却也是难能可贵的。他评说“曲”道:

至于曲则其品益卑,然元曲《西厢》、《琵琶》相传已久,明汤显祖《四梦》传奇、徐渭《四声猿》,国朝如洪日方思《长生殿》、孔云亭《桃花扇》亦既脍炙人口,又有《元人百种曲》,《六十种曲》之汇刻。其一人所著者,李笠翁渔之《十种曲》,杨笠湖潮观之《吟风阁曲》,而以蒋心余《九种曲》为最佳。

可惜小说,依然是“小道”,没有能够进入这部最早的《文学史》。

综合起来看,这部《历朝文学史》还是延续着传统的广义的文学观念,经史子集无所不包。但是其中“叙集”部分,则是纯粹的文学史内容,与后代的纯文学没有什么差别。就“叙集”部分看,著者极为简略地梳理了历代文、诗、词、曲的创作情况和历史流变,算的上是分体文学史的体制;他主要侧重于评论历史上的重要作家作品风格,这一点还是没有摆脱传统诗文评的形式,但是同时,他也有意识地比较不同时代文风的异同,描述创作风格的演化过程,梳理古今文学流程,还是有一定“史学意识”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著者在开篇和结尾多处强调文学要有关实事,有益于世,但是在“叙集”的主体部分他并没有受此限制,而是立足文学风格本身去作出评述,并没有因明道宗经的观念而消磨了文学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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