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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严谨点好吗?

2002-02-0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近日稍闲,翻看《中华读书报》,一个大标题闯入眼帘:“窦警凡《历朝文学史》——国人自著的第一部中国文学史”,作者周兴陆。文中他规定“国人自著中国文学史,是1897年窦警凡撰写的《历朝文学史》。”但是他的文中又考证出该书篇首有“‘读书偶得序’,未署‘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字样。笔者实在摸不着头脑,1897年出版的书上何以能够印上1906年的序言?于是只好将手边的窦著该书(恰恰正是文中所介绍的书)翻翻,依然糊涂,只好写几句如下。

由于周先生的文章并没有考证1897年是如何得出来的,所以笔者猜测有四点:一是周先生已经知道窦著原版年代,忘记给读者一个交代;二是也许窦著手稿完成于1897年,到1906年才付印?所以周先生才急于为窦先生争一个国人第一。可惜这是违背常规的,因为只有印成书出版,有了社会效应,才可以争一二三。如果只有手稿,那就只能谈手稿的情况。三是1906年为再版书?在再版书上加上一些后来的文章是允许的。但是笔者翻遍全书,毫无再版的说明。除非周先生能够证明此书为再版书;四是周先生在抄袭别人的已发表的资料吗?但愿不是。

笔者并不以见原书为完事,故打电话请教夏晓虹教授。她说此事易解,只需翻开陈玉堂编的《中国文学史书目提要》(黄山出版社,1986年8月一版)在第4页上就写着窦著书的情况。并且,陈书中清楚地说明该资料来源自刘厚滋在30年代编辑的《中国文学史抄》上本。现在读周先生的文章,仿佛全是他辛苦考证出来的。这样想给历史开玩笑的事,只能证明他自己被历史所证伪。周先生所想争第一的愿望,并不能改变历史史实。

考证还是严谨一点好。

至于文学史本身的讨论,这里不好再谈了。只是如果将清末几部中国人写的中国文学史合在一起来看,还是不够清晰的。因为近代写中国文学史的第一人并不是中国人。

(北京师范大学钟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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