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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转载作者多少无奈

2002-03-0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文章能被转载是所有作者的愿望,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作者的文章获得了更广大的读者面,而且意味着文章价值得到了更高层次的承认。尤其是业余作者,当得知自己的作品被转载,那份欣喜和激动是难以言表的。但是,转载的过程中作者权益的被侵害也是屡见不鲜的。

笔者不才,作品被转载的次数不多。记得是四五年前吧,头一回见到自己发表的文字被某选刊转载,一时兴奋得睡不着觉,还被朋友逼着请了回客。以后的好长时间里,一直焦急的等待那家刊物寄来样刊和稿费。过了好长时间没有消息,笔者终于鼓足勇气给那家刊物写了封信询问此事,幸运的是那家刊物还算守信用,接到来信后很快寄来了样刊和稿费。但也是从这时起笔者才知道,转载的稿费还要作者自己去讨的。

这些年笔者的文章被转载的渐渐多了,却少了那几份惊喜,增添了几分无奈,因为笔者很少收到报社和杂志社主动寄来的样稿费。很多时候甚至根本不知道文章被转载了,直到好几个月乃至好几年后才发现。正规一点的杂志社和报社接到电话和信函后还补寄样报和稿费,有些报社杂志社根本就把自身信誉和作者利益当儿戏,不仅不补寄稿费,还挖苦作者几句:“哎哟,您的记性真不错啊!这么长时间还记得?”西安的一家转载过笔者文章的某报曾这样答复笔者:“我们的报纸作了些调整,原来的编辑走了,我们是新来的,这回可是爱莫能助啊。欢迎你以后多投稿。”当然,我再也没有勇气同这家报纸打交道,几年的联系就这么中断了。

笔者生活的地方有些偏僻,许多报刊在这里发行得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这些报刊转载了文章如果不通知也许作者永远都不知道。当然,不知道也就罢了,只当没这回事吧。有些时候明明知道却拿不出真凭实据就有些叫人不自在了。有朋友告知某家办得还挺红火的文摘报转载笔者一篇杂文,笔者于是委托这位朋友代为查找,遗憾的是那张刊有拙文的报纸再也无法找到。笔者给报社打电话,报社要求笔者告知刊载文章的报纸是哪一期(这要求不算不合理吧?)。自然,笔者这哑巴亏也就算吃定了。

有一回的转载还引起了“连环案”,某杂文选本选载了笔者一篇杂文,当然笔者一无所知。去年10月的一天偶尔在书店看到这本书上赫然收有拙作一篇,不禁大惊失色:这篇文章虽是笔者写的,却是好几年前的作品,投出去以后如泥牛入海再无消息,我以为被编辑大人“枪毙”了,不料几年后幽灵般冒出来,说不清是喜是悲。幸亏这个选本每篇文章后面均标有原发报刊名称和刊登时间。原来这篇文章99年4月就刊登在南京某著名的周末报上,要不是被选进这本杂文集中,笔者肯定只有再当一回“无名英雄”了。这是一家我十分崇敬的报纸,我相信这不过是一次失误,于是给主编写了封信询问此事。也许是主编太忙,也许是认为笔者小题大作吧,或者是认为笔者小气不该斤斤计较———反正,至今无一字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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