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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罪恶证明“存在”

2002-05-15 来源:中华读书报 雷颐 我有话说
公元2002年3月27日凌晨一点,巴黎郊区楠泰尔(Nanterre)市议会审议市政府预算的会议刚刚结束,一名男子突然从听众席上站起来,拔枪向大厅里的人群疯狂扫射,造成8人死亡,另有十几人受伤的血腥惨案。凶手当场被抓,但在第二天接受警察审讯时他却趁人不备,从巴黎刑警队4楼的办公室跳下,自杀身亡。

凶手是33岁的里夏尔·杜恩(R ich ard To u rn)。他还是婴儿时,举家迁居法国,与一个姐姐都是靠当清洁工的母亲独自将他们抚养成人。大学毕业后,他梦想成为一名教师,但一直未能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只得在一所不知名的大学找到一个学监的工作。他性格内向,虽然出身底层,但自视甚高,雄心勃勃,一心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熟人对他的形容是保守、羞怯,有抱负,一直渴望找到一个值得他奉献一切的目标。20世纪90年代,他积极参加一些左翼政治团体的活动,成为当地社会党活动中的积极分子,经常旁听市政厅的辩论。但这些政治活动并未给他带来他所希望的“成就”,依然有强烈的挫败感,觉得自己只是盘又脏又烂的剩菜。他曾非常沮丧地对母亲说:“我是个混混儿,而我还跟你住在一起。”对他的杀人,他母亲并不完全出乎意外:“我的儿子经常谈到杀人。死亡是他惟一的出路,但他不希望一个人死,他想杀死尽可能多的人。为了造成一次示威性或游行式的事件,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在给母亲的遗书中,杜恩写道:“我必须为我的生命留下一些印记。我要结束自己毫无价值的生命,同时让其他人为我的失败付出代价。”(《三联生活周刊》2002年第14期)据审讯者说,他对人生、社会感到绝望和被排斥,决定留下一个血腥的记录来证实自己的存在。

这桩举世震惊的血案凶手的作案动机,与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百三十多年前写的《罪与罚》中的凶手的动机几乎如出一辙!因此,陀氏对人性幽暗面的洞察之深,不能不使人深感震撼。

《罪与罚》的主人公是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家境贫寒不得不中途辍学,蛰居在租来的破屋中,经常三餐不济,更要为付不起房租发愁,整天想方设法躲避房东。虽然如此,但他并不甘于平庸,而是想有一番作为,成为“伟人”。他认为,人实际被分为“一般的材料”和“特殊的人”这两类,芸芸众生甚至不配称“人”,只是“一般的材料”,是一堆“垃圾”,是一群“虱子”;只有少数伟人才是“人”,是“特殊的人”。这种“特殊的人”不仅不受任何法律、道德规范的限制,可以为所欲为,甚至有任意杀人的自由,而且反过来还要由他们来为“一般的材料”制定法律和规则。他坚信对庸众而言,“谁的头脑和精神坚强,谁就是他们的主宰。谁胆大妄为,谁在他们心目中就是对的。谁藐视的东西越多,谁就是他们的立法者,谁胆大包天,谁就最正确。从来如此,将来也永远如此。”但伟人并不是天生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伟人,因为“权力只给予那种敢于弯下腰去把它拾起来的人。这里只需要一点,就这一点:只消有胆量!”(《罪与罚》,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517页)

但无情的现实是,他只是一只“虱子”。为此,他长期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他给自己提出一个问题:人是不是虱子?经过一番沉思之后,他的答案是“人当然不是虱子,然而对于一个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而且干脆什么问题也不想的人,人就是虱子……”(第518页)于是,他进一步“想弄清楚,快些弄清楚,我跟大家一样是虱子呢,还是人?我能不能跨过障碍?我敢不敢弯下腰去拾取权力,我是个发抖的畜生呢,还是我有权……”(第519页)他意识到,自己虽然现在也只是一只“虱子”,但只要有勇气“弯下腰去拾取权力”就可以摆脱“虱子”的命运,证明自己作为真正的人的存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想试一试自己究竟有没有这种勇气,决定制造血案,用杀死一只“虱子”的方法来证明自己不是“虱子”。但他还是想把这件事做得尽可能“公正”、证明动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一己的私欲,而是还有一个崇高美好的目的,经过反复权衡、估量,他决定从所有的“虱子”中找最最无用、甚至有害的一只。终于,他举起斧头砍死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为了灭口又杀死了这个老太婆的妹妹。虽然种种偶然原因使他安全逃离现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他立即又陷入良心的“惩罚”之中。毕竟,对自己行凶的“合理性”他不能没有丝毫怀疑,当他爱上了笃信宗教、为生活所迫沦为妓女的索尼娅后,这种怀疑就越来越强烈,内心善恶这两种力量的斗争越来越激烈。陀氏以“心灵雕刻大师”的笔法,在这种心灵冲突的展开中,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

索尼娅从宗教出发,认为无论什么原因,杀人都是不对的,任何杀人的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但拉斯柯尼科夫却认为“我不过杀死了一只虱子”,而且是“一只毫无用处的、可恶的、有害的虱子”。(第515页)他认为像拿破仑这样的人杀人无数,却被当作伟人供奉起来,人们还给他树碑立传,由此可见这种人实际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惩罚。他总是设想,如果拿破仑处在他的情况下会怎么办,如果拿破仑面前的只是这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他一定也会杀死她。他进一步认为,那个老太婆是吸穷人血的吸血鬼,杀了她,就是有四十桩罪孽也应该被赦免。对拉斯柯尼科夫这种类型,陀氏作了鞭辟入里的“病理”分析:“他以前曾有无数次准备为一个理想、一个希望,甚至为一个幻想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对于他来说,仅仅活下去永远是不够的;他总希望有更大的生活目的。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愿望而产生的力量,才使他认为他与别人不同,他应该享有更多的权利。”(第671页)如前所述,里夏尔·杜恩也是一直渴望找到一个值得他奉献一切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他们不惜毁灭自己,更不惜毁灭别人;一旦目标破灭或根本寻找不到目标时,他们亦不惜诉诸种种极端手段,即向公认的是非标准、公认的禁忌挑战,用罪恶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当索尼娅向拉斯柯尼科夫指出杀人有罪时,他激烈地为自己辩护:“在世界上,现在杀人,过去也杀人,血像瀑布一样的流,像香槟一样的流,为了这,有人在神殿里被戴上桂冠,以后又被称做人类的恩主。”(第641页)他的论点,与中国传统所谓“成则为王,败则为寇”颇为类似。甚至当他已被宗教感化,到警察局投案自首被判流放服苦役后,仍不能完全心服口服,依然以这种“成王败寇”的理论在内心为自己辩解:“为什么他们觉得我是胡作非为呢?”“因为它是暴行吗?暴行这词是什么意思呢?我问心无愧。当然,犯了刑事罪;当然,犯了法,杀了人,那你们就依法砍掉我的脑袋……不就得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甚至许多不是继承政权而是自己夺取政权的人类的恩主们,在他们事业的开端就应该被处死了。但是那些人成功了,因此他们是对的;而我呢,失败了,所以我没有权利迈出这一步。”陀氏接着一针见血地评论说:“只有在这一点上,他才承认他有罪:他失败了,并且去自首了。”(第672页)

平心而论,他的理论并非全无根据,而“成王败寇”事实上也确是根深蒂固的主流史观,这使他的理论似乎更有力量。对此,陀氏只能借宗教来消解。小说的最后,拉斯柯尼科夫在索尼娅的爱的感召下突然顿悟:好像有什么东西把他抛到她的脚下,抱着她的膝头失声痛哭,“这是怎么发生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脸上泛出新生的曙光,“爱,使他们复活了,一个人的心里装着滋润另一个人的心田的取之不尽的生命的源泉。”(第678页)此刻,他手捧索尼娅早就送给他、但他一直未读的福音书,向自己问道:“难道她的信仰,现在不应当成为我的信仰吗?至少她的感情,她的追求……”(第679页)爱与宗教,使他彻底认识到自己的罪恶,人性开始在他身上回归,他决心通过受难使自己获得新生。

当然,宗教是有力的;但同时又是无力的,一百三十余年后的这桩巴黎血案就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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