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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收改革的理性思考

2002-05-29 来源:中华读书报 易运文 我有话说
征税和纳税,是现代社会每天都在进行的司空见惯的现象,只是很少有人会去对这些现象进行理性的思考。比如:为什么要纳税?税收的本质是什么?纳税人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和服务?如何使税收征管工作进行得更加合理和符合人性?等等。这些都是关系到国家机器能否正常运转和每一个公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深圳的一位实业家江仁捷先生撰写的学术专著——《税收征管三轨制》作者对征税和纳税工作中的许多问题都作了自己独到的论述,让人在觉得受益非浅之外又很是讶异。

一般来说,人们都以为深圳人大多是比较浮躁的一群,对两袖清风、一盏黄灯苦苦钻研学问的事情毫无兴趣。尤其是实业家,每天忙忙碌碌于金钱游戏之中,跟钻研理论、耕耘学问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所以,当成天在商海里纵横驰骋的江仁捷先生拿出他的《税收征管三轨制》专著给我看的时候,我不禁为这部观点鲜明、立论严谨、见解独到、文字流畅、长达20万字的关于税收征管理论的专著而感到惊讶。

江仁捷认为,现在有些人觉得老老实实向国家纳税者成了“傻子”;千方百计逃税避税的人成了“吃得开的聪明人”。这种荣辱颠倒的现象在今天竟见怪不怪了。

为什么老老实实交税的人会被人讥笑为“傻子”?为什么千方百计逃税避税的人反而会被人羡慕?问题出在哪里?如何使这种荣辱颠倒的现象匡正过来?如何培养全民的“纳税理性”意识,使征税和纳税进入一种“良性互动”的和谐境界?江仁捷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他思考的结果就是这部20万字的专著——《税收征管三轨制》。

江仁捷在书中认为:生活中出现这种荣辱颠倒、美丑不分的现象,不应当简单地去责怪当事人,而应当检讨我们的制度。江仁捷认为,从人的本性来分析,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是人的物质性、精神性;二是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因此,税收制度不仅要有规范性、强制性等制度性的特征,而且也要符合人的本性,使税收制度更具有合理性,这是税收征管“三轨制”理论框架提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通过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行将属于私人或企业占有的财富无偿地变为国家所有,由国家支配。如何建立一个符合人类本性的无偿占有私人财富的制度,这是建立税收征管制度必须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因为只有符合人类本性的法律,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也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注重实践,注重制度在实际工作当中的可操作性,是作为实业家的江仁捷提出自己的学术观点的一个显著特点。

在深刻地分析了税收征管制度必须符合人类本性的基础上,江仁捷进而提出了税收征管三轨制的新思路、新设想。

何谓“三轨制”?即通过引导、监督、奖励三轨制的合理组合,创建一个税收征管的良性环境,从而充分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并最大限度地维持社会的公正。

引导制是将税收制度与社会各领域的制度作为一个社会的整体性制度与制度之间的协调并同步运作,经彼制度的实施达到促进此制度的完善。或者说,引导制就是对于经税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给予有优良纳税记录并获得税收征管优待资格的纳税人(主要是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在各领域的行为得到优惠的制度。通过引导制的实施,引导纳税人形成良好的“纳税理性”,自觉地依据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收。而社会对于已形成良好“纳税理性”的人,也应当给予便利性、服务性的优惠回报。

江仁捷认为,人的本性之一是“趋利避害”,因此,一项制度的建立,也应当从人的本性的特点出发。就税收制度来说,完善的引导机制的建立,将使大多数公民能够依照法律规定,自觉、按时、足额缴纳税收。但基于人的“趋利”本性,必然存在少数人对税收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想方设法偷税、逃税、骗税。基于此,必须完善“税收征管监督机制”。对于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惩罚,基于人的“避害”本性,迫使当事人不得不选择依法纳税的行为。

江仁捷先生在书中着重要阐明的是税收征管中的“奖励机制”。在这一节中,江先生提出了许多富有创意的建议。江仁捷在书中指出,人们在满足生存等基本的生理需要之后,对名誉、地位、威望、获取社会的认同等高层次的心理需求就会凸显出来,基于这一人性特点,应当建立税收征管中的奖励机制。奖励机制是指税收机关对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良好表现作出的高度评价或给纳税人授予的荣誉称号。江仁捷在书中建议,税收征管奖励机制在制度上应包括:创设“税收征管信息中心”与“纳税人联合会”,吸收纳税人参与“税务信息”的交流与传播,对纳税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实行榜示表彰制度,制作奖励税纳人的广告,对纳税记录优异的经济组织授予“纳税先进单位”的称号,对纳税纪录良好的个人授予相应等级的“税务勋章”,开设各种民主治税渠道,奖励纳税人积极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等。

应当指出的是,江仁捷提出的引导、监督、奖励税收征管三轨制,是符合中国人的传统的“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心理期待的,它的意义在于可以使纳税人的良好的个人品性,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品性,从而推进税收征管,实现社会公正。

江仁捷还在书中鲜明地提出,要建立税收征管的“三轨制”,就必须对目前我国存在的“大税收、小征管、少服务”的旧税收体制进行改革,尤其是要在加强对纳税人服务方面下功夫,建立一系列配套服务的机构和体系。

严谨的逻辑性和强烈的实践性,是《税收征管三轨制》一书的显明特征。该书从辩证法的高度指出,引导、监督、奖励的“税收征管三轨制”,呈三足鼎立之势,并以各自具有的性质、功能、作用,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从不同角度保障税收制度的顺利实施,共同营造整个社会的良好的“纳税理性”,为组织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社会产业结构、实现财富分配上的社会公正,进而为社会整体进步,起到全方位推进作用。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江仁捷先生以一个实业家同时也是以一个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对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作出了许多的观察和思考,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见解和建议,体现了一个公民对国家强盛的期待和对社会进步希望尽绵薄之力的心情,这种努力无疑是值得嘉许和赞佩的,也是应当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理论界的密切注意的。

《税收征管三轨制》,江仁捷著,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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