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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K》官司

2002-06-19 来源:中华读书报 旅英作家 虹影 我有话说
我的小说《K》被人告犯了“诬蔑先人罪”,这个案子已经反复多次。去年七月,北京海淀区法院拒绝受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5月23日我在长春为我的新作《阿难》签名售书时,长春法院来人,递给我传票,要求我6月24日到长春法庭应诉。本来读者作者高兴地谈新书,弄出这样的场面。我没有能止得住眼泪,现在受到嘲笑。

的确,我不应该哭。我当然信任我国的司法机关,信任我们社会的成熟。

《中华读书报》6月14日用大半版篇幅刊登了傅光明的洋洋大文,说的都是说过多少遍的老话,却引用了无数法律条文,读起来完全是一篇“起诉书”。为什么起诉书要拿到书籍介绍报纸上刊登?很简单:这个人想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他在叫板:我如此有理,法庭能判我输吗?

傅光明整篇文章,车轱辘话来回转,说过多少遍。我没有这个功夫一条条反驳:长春法庭下星期一就开庭,法院给我说话的地方,我没有必要跟任何挑衅者浪费时间。

但是,既然被莫名其妙大棒乱扣,我觉得应该向关心此事,也关心中国司法的读者,说出一件小事。

去年七月下旬,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拒绝继续审理这件官司后,我委托赵毅衡在伦敦找到原告陈小滢,打电话给她,问能否讨论庭外和解。因为,她打这个官司,是为了她已故父母的“死者名誉”,官司打下去,对名誉损害只会越来越大。过程与目的背道而行。而且盗版本《K》已经出现,官司再进行下去,本来只是治中国现代文学史专业人员知道的事(文学史家早就知道这一段,傅光明的记载错乱之极,不值得一驳),变成街谈巷议,酒后谈资,这是我很不愿意见到的局面。我原本无意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如果有人觉得受到伤害,我愿意尽力弥补。

原告陈小滢心平气和地听完赵毅衡的意见,说是愿意讨论,因为赵毅衡马上就要回北京,陈小滢建议到北京后与她的律师王建平联系。赵毅衡到北京后,立即与王建平联系上了。王建平建议我拿出一个方案。

我们还在讨论具体如何进行,傅光明就向北京报纸谈话,说是“虹影的丈夫赵毅衡在伦敦一再找陈小滢赔礼认罪”。当时我们就向王建平先生指出,傅光明有意在给刚开始的协商拆台,你们内部不一致。此人不愿意和解,可能另有目的。

当时原告律师只好说:“能否向建设性的方向走?”怎么走法呢?一个电话都被渲染成那样,我的任何建议,都会被傅光明作为我的“投降书”弄到报纸上。到此时,我才听说这个傅光明是凌叔华的版权的代理人,包括凌叔华的绘画出售。

他就是想把凌叔华的“名声”弄大,不管什么名都行,艳名也行,“受损害”的名也行。

不消多说,我们马上法庭见。但是对你,我要说:你在整个案子中的所作所为,背叛了原告的信任,背叛了你们自己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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