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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贵的“注释”

2002-07-17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解放军作家吴东峰的新作《开国将军轶事》,以其白描的手法,以及文言句式的叙述,引起了读书界的密切关注。有行家评议,该书在精心刻画那一位位在革命战争年代叱咤风云的人民英雄时,去浮言、除赘语,着力于从细节上来展示主人公们的姿容风貌、言行举止,以及待人接物、立身处事的性格特征,从中分明可见我国传统文学中《史记》的雄浑大气,和《世说新语》的简洁清新,这不啻是我国当代传记文学秉承前代余烈、力图开拓创新的一种有益尝试。

《开国将军轶事》还有一处尤为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在每一位将军的“轶事”之后,都附有一定篇幅的注释。这些注释通常有上十条,多则二十余条,除了介绍主人公必要的军衔、职务之外,多半注明的是资料来源。应当说,《开国将军轶事》中所记的解放军将领,有相当数量者都是为作者所亲身接触、采访过的,但尽管如此,作者在使用有关材料时,依然无一遗漏地一一注明材料提供人的姓名、职务,以及与传主的关系和采访时间;对有些取诸出版物的情节,则分别详述其作者、书名和出版单位。

众所周知,传记区别于其它文学作品的本质性特征,在于其内容须要求绝对的真实和准确,可即使是作者亲身接触、采访过了传主,在写作过程中也必不可免地要涉猎、查阅和使用其他人提供的成文或未成文的材料。大约出于早年间书写的不易和载体的匮乏之故,总之在我国自《史记》、《世说新语》的成书年代肇始,都没有形成过注明材料来源的传统和风习,所以时至今日,无论是书籍还是报刊在发表传记文学作品时,也都不存在这一早已在西方形成了惯例的格式。大家见惯不惊,熟视无睹,由此便造成了两大弊端:一是传记作者随意使用他人的材料,置“知识产权”于不顾;二是有关材料以讹传讹,出了岔子甚至惹出官司却无人负责。

从这一点上看,《开国将军轶事》的尝试之所以难能可贵,在于其将开启我国传记文学写作或发表的一代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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