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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女人”与“好女人”

2002-07-17 来源:中华读书报 李娜 我有话说
歌德曾说,永恒之女性引导我们飞升。在《水浒传》里,恰恰相反,女性往往会将男人引入万劫不复之地狱。以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贾氏为代表的女人是贪婪、欲望、奸诈、反复、拨弄是非的代名词。无论是潘金莲的鸩杀亲夫,潘巧云的挑拨离间,还是阎婆惜的敲诈勒索,贾氏的卖夫求荣都令人发指,而最终这些坏女人都罪有应得。看看潘金莲的下场,“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喀嚓一刀,便割下那妇人的头来,血流满地”(《水浒传》二十六回)。这也是所有坏女人的下场。《水浒传》里也不是没有正面的女性,林冲的娘子倒是很无辜,但谁让她给自家的男人惹来那么大的祸事呢?林冲给她的那封不尽情理的休书,不就是一种无言的责难吗?还有那喜欢将男人洗剥干净做人肉包子的“母夜叉”孙二娘,“有二三十个人近他不得”的“母大虫”顾大嫂,以及将男人倒挂马上而去的“一丈青”扈三娘,他们算得上是严格意义上的女性呢,还是已被男性化了的女性?

与之截然相反的是,《三国》在为我们搬演出一个英雄好汉的广阔天地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毫不逊色于男性的绚丽多彩的女性世界。《三国》里的女人或为人之母,或为人之妻,或为人之女,或为人之姐,地位不同,角色不同,但她们却有着惊人的相似:深明大义、沉着果毅、机智勇敢,尤其在国家危亡的生死关头,她们甚至表现出了比男人更卓然的见识和可敬的义举。王经母与儿子一起含笑受刑;孙翊妻为夫报仇;辛宪英为弟画策;貂蝉为报义父施连环计;还有为存夫嗣跳井的糜夫人,以死训诫儿子的徐庶母,和丈夫一起殉国的刘谌之妻崔夫人,不惜牺牲儿子以“雪君父之大耻”的赵昂妻……她们的言行往往如当头棒喝,对男人有醍醐灌顶,灵魂飞升之功效。正如毛宗岗所言:“人但知《三国》之文是叙龙争虎斗之事,而不知为凤为鸾,为莺为燕,篇中有应接不暇者。令人于干戈队里,时见红裙;旌旗影中,常睹粉黛:殆以豪士传与美人传合为一书矣。”(《读〈三国志〉法》)

“好女人”与“坏女人”的形象对立,其实正代表了两种创作视点的分野:前者是来自民间下层文人的,后者是有着悠久史学传统的史学家的;前者是雅俗共赏中偏向于俗的一面,后者则是在雅俗共赏中偏向于雅的一面。《水浒传》在成书之前经过了一个长期口头流传的过程,尤其是民间说书人的说书表演,据南宋罗烨的《醉翁谈录》载,“武行者”、“石头孙立”、“青面兽”、“花和尚”已是当时流行的说话名目,可见在成书之前,《水浒》中的许多故事已经相当成熟和独立。可以说,《水浒》基本上就代表包括说书人和听书人在内的下层百姓的情绪、观念和趣味。对女性抱有歧视和偏见的“红颜祸水”观就是其中的一种。这是一种存在于民间的低级、幼稚的观念,他体现的是下层百姓在面对突然而来的人事变故时的认知局限。小人物是卑微的,渺小的,无助的,在强大的的官府和恶势力的蹂躏和播弄下,他们认识不到悲剧的根源,于是女性往往就成了“替罪羊”,因为女性原是比他们更为弱势的群体。这种对女性的责难甚至演化为对女性的仇视和偏见。而《三国演义》的全名本是《三国志通俗演义》,其基本材料来自于晋陈寿的《三国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朱熹的《通鉴纲目》等正史,尽管不可否认作者也还是加入了三国故事在民间长期流传过程中脍炙人口但并不符合史实的情节,但总的来说他是忠于历史的,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前有蒋大器的序言,说《三国》是一部“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的著作。而史官的基本原则是对人对事的公正、客观、清醒、不抱偏见,对女性也不例外。在史学家的眼里,女性与男性一起共同推动着历史的发展,甚至有时女性的功劳并不亚于男性,而一个国家、民族的衰亡或事件的成败自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制度层面的包括领导者本人的修养,素质与人格的原因,绝非简单的“女色”二字可以下断语。毛宗岗的一段评语足可体现这种史学精神:“董卓爱妇人,曹操亦爱妇人。乃卓死于布,而操不死于绣,何也?曰:卓之死,为失心腹猛将之心;操之不死,为得心腹猛将之助也。兴亡成败,止在能用人与否耳,岂在好色与不好色哉!吴王不用子胥,虽无西施亦亡;吴王能用子胥,虽有西施何害?”(《三国》第十六回回评)

如果说,《水浒》中的“坏女人”体现了民间下层文人对女性的蓄意歪曲和丑化,那么,《三国》中的“好女人”则是继承了史官传统的历史小说家对三国时期丰富、鲜明、生动的女性世界的忠实记录与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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