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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奥义书》引发《西游记》著作权之争

2002-09-04 来源:中华读书报 实习记者 韩军威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日前,一部160余万字的《〈西游记〉奥义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书中,李安纲教授再次强调“吴承恩决不是《西游记》的作者”,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引起争论。

作为世界宗教经济文化促进会《西游记》文化交流中心主任的李安纲,从事《西游记》研究已有十余年,此次出版的《〈西游记〉奥义书》是他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在他看来,由鲁迅、胡适等学者推定的目前公认吴承恩为《西游记》作者的观点,其证据并不充分。首先,按《淮安府志》的《淮贤文目》中记载,吴承恩作品有《射阳集》、《春秋列传序》和《西游记》。其中《射阳集》是诗文集,《春秋列传序》是简短的序言,那么紧列其后的《西游记》不可能是一部洋洋八十万言的百回本小说。其次,《淮安府志》的《近代文苑》中说吴承恩“复善谐剧,所著杂记数种”,鲁迅先生等人认为“杂记”即是《西游记》。实际上,“杂记”应是文言短篇志怪小说,也就是吴所著的《禹鼎志》。再次,吴承恩喜欢的是牛僧儒的《玄怪录》和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这些均是文言志怪短篇小说,与白话神魔小说根本不是一个概念。最后,有些学者提出的淮安方言问题更不足为凭,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多次民族迁徙,各地区文化交融后,呈现混同趋势。《西游记》中有淮安方言,也有其他方言。因此,他认为,吴承恩决不是《西游记》作者。

针对以上观点,许多学者表示了不同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石昌渝、刘世德教授和首都师范大学侯会副教授都认为,确定一部作品的作者属于考据问题,考据不等于猜想,它需要确凿的证据。而李安纲的研究成果虽然有一定的新意,但仍停留在研究者的主观推断上,并不能够令人信服。吴承恩的亲友在文章中不曾提及《西游记》,完全可能是其亲友视小说创作为小道而不愿提及,正如曹雪芹的好友敦诚、敦敏的诗文中也未提及曹写作《红楼梦》;吴承恩有没有时间创作,也不能以他是否醉心科举为依据,蒲松龄一生热衷科举,并没妨碍他写作《聊斋志异》。至于《西游记》中的佛道知识,石教授表示那其实只是当时的一般知识,作为读书人的吴承恩了解起来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同时,刘教授和侯教授指出,在陈元之先生为《西游记》最早的版本“金陵世德堂本”所作的序中曾提到,《西游记》出自某王府,作者是“八工之徒”,这恰恰与吴承恩的“荆府纪善”的身份相吻合,可以作为确定作者的一个佐证。因此,既然据《淮安府志》记载,吴承恩确实写过《西游记》,那么在拿出铁证证明此《西游》非彼《西游》之前,鲁迅和胡适先生的观点还是动摇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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