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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这种文体

2002-09-11 来源:中华读书报 谢冕 我有话说
我从小就喜欢诗歌。少年时期开始学写诗。诗没写好,后来转向研究诗。几十年来我没断了和诗打交道,从那时直至今日。不论是学写诗还是研究诗,一个简单的问题始终困扰着我,那就是:诗是什么?有时是别人问我,有时是我问别人,每逢这个时候,我总很胆怯。我说不清楚。记得当年在北大图书馆查过一本书,其中关于诗的定义竟列举了百数十条。定义多了反而乱花迷眼,我自己还是喜欢简约的答案。

我确认诗是有属于它自己的文体特征的。在我的概念中,诗区别于小说、散文和戏剧文学的基本点,要而言之,有如下两点:一,它是从情感出发的文体;二,它是与音乐性有关的文体。从情感出发,就不是从实有的事件出发,就是通常说的,诗缘情而生。这就决定了诗的产生和最后的指归都在它的抒情性。诗不是不可叙事,它们似乎更重视叙述和情节。所谓的和音乐性有关,指诗可吟可诵,指这一文体在表达中特别重视节奏和韵律的效果,特别重视包括押韵等手段在内的声音的悦耳动听。抒情是诗的生命,音乐是诗的灵魂。

关于诗的本质,我国古代典籍中多有论述。我以为其中最重要的文献是《毛诗序》。这篇置放于《诗经》《关雎》篇目下的字数不多的重要文字,它的经典性无可置疑。这篇序文可以认为是先秦儒家诗学理论的一个总结。迄今为止,它仍然是中国关于诗的本质的最彻底、也最精辟的论述: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里讲的是诗的发生。诗的产生是由于一种叫做“志”的东西存在于人的内心并要求得到表现的现象。这里说的“志”,大抵指的是人们的意志或愿望,所谓的心志之类。古人说的“在心为志”,指的是诗的内涵。所谓的“发言为诗”,就是那种内涵的形于语言,那就是诗的表现了。

诗是情感的,它是感情激动的产物。从根本上说,诗的诞生是人的情感作用于内心,而后通过语言得到外化的表现。但只讲情感在诗中的决定性的存在,显然未曾涉及诗的真谛。诗所表现的不是一般的情感,而是不一般的情感。这就是《毛诗序》所揭示的从“言之不足”到“嗟叹之不足”,再从“嗟叹”到“永歌”、最后是“手舞足蹈”的这个情感生发及达于极致的过程。所以说,诗表达的不是常规的情感,而是饱满的、非常的激情。人的情感到达近于极限的状态时,诗就和音乐、舞蹈相和谐并归于一致了。上举那段文字揭示了诗、歌、舞的近亲的血缘的关系。

我特别强调诗这一文体的音乐的特点,乃是因为音乐性几乎是诗所特别拥有的。如果说,情感的特征是一切文学所不能排斥的共有,而在诗歌这里只是非一般性的存在的话,那么,音乐性对于诗而言,就是一种独有。诗这一文体不仅是一般地供人阅读的,而且是可供吟诵的,在古代,许多诗词更是可以按曲谱演唱的。旧时诗乐一家,后来诗独立出来了,却依然保留了音乐的特性。中外诗中的格律和音韵的要求,都是应和着音乐性这一特点而设的。节奏、押韵、平仄、对称、复沓等等,在废除严格的格律之后的新诗中依然坚定地存在着。即使是在完全破除了格律的自由体诗中,也依然有着对于节奏和旋律的内在要求。这是诗的最后的坚守。

前引《毛诗序》中那些对于诗的基本特性的概括和叙述,在中国古代的诗学著述中,并不是首次出现。这类解释最早见于《书·尧典》,即“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讲的也是诗与志、言与声等的内在关联。宋朝的朱熹在《诗集传序》中回答“诗何谓而作”的问话时,也说到类似的意思:“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他也精辟地谈到了诗的发生学的原理,以及诗与音乐的亲密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毛诗序》除了关于诗的本质的论述之外,它还特别强调诗与社会的联接,强调诗对于社会盛衰进退的影响。它阐述道:

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这段话同样揭示了儒家诗歌观念的最核心的部分,那就是诗对于社会是有用的,即我们通常说的诗的教化作用,即“诗教”。诗所传达的声音,是民众心理情绪最鲜明、也最及时生动的印证。人们从诗歌的情感抒发中,可以谛听并把握到社会和时代的脉动。正是由于诗的这种和社会生活、民众忧乐息息相关的特性,于是历来的统治者无不十分重视从诗中了解社情民意,并调整他们的施政方略。这就是这里说的“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的意思。

要是我们注意到儒家学说中强烈的维护封建意识的理念,并对它采取警觉的态度,那么,我们就能比较适当地发挥诗歌对于现实生活的积极影响。这里使用的“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当然指的是封建社会的道德人伦理想。但我们若是对此加以批判的理解、并活泛地运用,那么,用美好的诗歌来纯洁人们的心灵,使之更加高尚和尊严,最后达到移风易俗的境界,这样的理解应当是不谬的。

诗的意蕴是十分丰富的,历来的论述也是因人而异,千差万别。我本人虽然学诗有年,但由于学养所限,也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故往往不自信。但先贤有说在前,也给我增添了勇气。至此,我愿明确而坚定地说:诗是情感的,更是音乐的。同时,不管有多少的责难在前,我还要强调说:诗可以娱乐和闲适,但诗首先是有用的,在净化人心方面,也在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方面。

本文是《谢冕论诗歌》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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