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慎用“大师”

2002-10-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肖黎 我有话说
每当翻阅报刊时,经常见到称呼××为大师。什么样的人才是大师呢?大师有没有标准?在竞技体育项目中,国际象棋就设有大师和特级大师两种称号,是根据比赛的等级分多少授予的,而且是国际通用的。我国近13亿人口中,也只有谢军等几十人享有国际象棋特级大师或大师称号,可谓凤毛麟角。2001年中国象棋特级大师赛,也只有32位高手参加。此外,英国还有什么台球大师赛,参赛者有戴维斯、亨德尔等知名选手,我国至今好像还没有一个够格的。至于网球、高尔夫球大师赛,似乎也没有中国人参加。尽管参加这些大师赛的标准我不大清楚,但肯定都是该项目的中国或世界的顶尖高手。因此,能称得上大师的人是微乎其微的。然而,在现实中却能经常见到一些“大师”。

前年,《北京青年报》一位记者称英达为“喜剧大师”,去年该报又称喜剧作家梁左为“大师”。这两位艺术家的作品,我都很喜欢,但称“大师”,与“喜剧大师”(有此一说)侯宝林先生比肩而立,总感觉还有一段距离。这个距离是什么?是年龄、资历还是水平,我也说不清楚。在我的心目中,大师是高不可攀的人,绝非一般的专家、学者,也不是博士导师或院士,是金字塔尖上的人物。去年,李德伦先生不幸逝世。多家媒体发文表示哀悼,有的爱称为“李大爷”,有的尊称为“李大师”。李德伦先生是国际知名的指挥家,是我国交响乐第一人,无论从专业之精、资历之深还是影响之大,都是难以企及的,因而称其为“中国音乐大师”是名副其实的。本人才疏学浅,对大师的判断,只是凭着一种感觉,显然这是不可靠的。

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在《遗嘱》一文中说:“所谓大师,就是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别人见过的东西,在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上能够发现出美来。”作为艺术大师,就应该具有在平凡的事物中发现美的天才。我以为这个说法很形象,只是强调了具备大师的某些条件,并不是理性地概括,因而弹性太大。如果仅仅按照这个标准去衡量大师的话,大师也肯定会泛滥成灾的。于是,我又查了一下《辞海》,文中对大师的解释是:“指有巨大成就而为人所宗仰的学者或艺术家”。按照《辞海》的解释,大师的内涵是很狭窄的,只有学者和艺术家才能有大师,竞技体育项目是不能有大师的,这与现实存在相悖。即使按照《辞海》的标准,在芸芸众生的学者和艺术家里,何谓成就“巨大”?何谓“人所宗仰”?仍是一个模糊概念,把握起来很困难。

去年秋天,我参观了“中国现代文学馆”,其中的“二十世纪大师风采展”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在我国20世纪成千上万的作家中,该馆只定下了七位“文学大师”,他们是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冰心。虽然我不了解内情,该馆在筹备“大师风采展”时在入选名单上,一定是煞费苦心,颇费一番脑筋的。因为中国从古至今一直是非常重视名分的,一旦弄不好,就会遭来各方的责难。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敢于正式提出“文学大师”的称谓,是很少见的,也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但是,这也只能说是一家之言。大师不是评出来的,因而更加难以达成共识。中国现代文学大师是否就是这七位呢?我看不尽然。仅就我的文学常识来说,按照《辞海》关于大师的标准衡量,我以为有五位大师就够了,七位大师似乎多了些。作为一个门外汉,我对中国现代文学史所知甚少,尚能有如此想法,那些专门家们的认识更可想而知了。

近日,具有权威性的《光明日报》发了一条消息:《三位法学大师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文中介绍说:江平、陈光中和张晋藩“长期工作在我国政法高等教育事业第一线,对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及法律史学等学科起到了奠基的作用,培养了高素质的学术梯队,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对法学没有研究,难以评价他们是否成就巨大,人所宗仰。如果借用法律界的“判例法”,比照中国现代文学馆定的几位大师,三位法学家在法学研究领域里的成就和贡献是否都能相当于文学史上的鲁迅、郭沫若呢?

大师不是评出来的。它是通过其作品以及人格力量的渗透而深入人心,逐步形成共识的。对大师的判断是需要时间的,因而不要急于一锤定音。即便是大家熟知的诺贝尔奖,对于重大的科学发明都要经过若干年时间的检验之后才授予的。人文科学著作、文学和艺术作品不同于自然科学,评价起来更为复杂。对于作品的理解、鉴赏与评价,往往要经过长时间的考验。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荷兰画家梵高的作品生前都不被人看好,直至死后若干年才为人理解,作出极高的评价。

既然大师不是评出来的,更容易见仁见智,随意性很大,对大师尊称的亵渎也是很难免的。因此我想,面对当今浮躁的氛围,教授、博士导师已经贬值了,为了学术和文艺的尊严,为了保持“大师”尊称的圣洁,请慎用“大师”吧!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