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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富:作家手稿收藏

2002-10-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魏雅华 图片提供:匹诺曹 我有话说

(上)鲁迅及其名篇《为了忘却的纪念》手稿。 (中)巴金中篇小说《第四病室》手稿。1945年7月完稿于重庆沙坪坝。全稿共185页。翌年1月由上海良友图书公司出版,为抗战文学代表作之一。藏于上海图书馆。 (下)茅盾中篇小说《走上岗位》手稿。1943年7月8日起笔,翌年7月29日完稿。共331页。1943年8月至1944年12月连载于《文艺先锋》第3卷第2期至第5卷第6期。为茅盾抗战时期所作小说仅存两部手稿之一。藏于上海图书馆。

 真弄不懂收藏界怎么会忽略了如此珍贵的收藏品种:作家手稿的收藏。

物以稀为贵。

这是收藏界的金科玉律。若是数量很多,金子也会变成铜。若是数量稀少,甚至是孤品,那就是收藏中的神品,无价之宝,倾城倾国了。

作家手稿是一种稀缺资源,已故作家的手稿则更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作家手稿大多是孤本。全世界仅此一件。如果是用钢笔,甚至是用毛笔写的,(现在还有许多作家还保留着这样的习惯),那么这位作家的手稿便可认定,全世界仅此一本,你绝不可能找到第二件。珍贵的程度可想而知。即便是用圆珠笔写的,并用了复写纸,世上所存也绝不会超过三本,仍然弥足珍贵,其珍贵的程度足以与清代的大龙票和英国的黑便士相比。

与画家的画作相比,作家的手稿几乎不可能作伪,一望便知真假,作伪的成本和作伪的难度,都大得难以想象。而且在真伪的鉴定上也非常简单,与真迹稍一对比,便可水落石出。于是,手稿收买的风险就会小得多。而画家的伪作实在是太多太多,多得让人望而生畏,望而却步。简直泛滥成灾,连国外的著名的拍卖行,都已因此而不接受中国画的拍卖了。

作家手稿与大众收藏的邮品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它的文化价值、它所包含的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信息量,几乎是所有藏品中无与伦比的,在文化收藏中,作家手稿应当为王。一位卓有成就的作家的手稿,就可以建成一座让人流连忘返的博物馆。而收藏所需的费用和成本,也不会太高。

在中国的近代史上,中国作家是多灾多难的。每一个有影响的作家的手稿,不仅是岁月留痕,而且是一个时代的见证。它所包含的内涵简直就是一部《史记》。

比如,假如我们能搜集到胡风的手稿,那么办一个展览,一定会吸引许多学者、专家、史学家、文学家、批评家,甚至普通老百姓、文学爱好者的强烈关注,一定会引起一阵巨大的轰动,因为它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字狱,它曾使一大批优秀的、爱国的中国作家和思想家蒙难,直接导致了一次历史悲剧,它能告诉我们一段真实的历史。

作家的手稿能告诉我们许多许多的故事。如果我们把已出版的书与手稿放在一起,让读者自己加以对比,两者之间常有明显的差异,从这里你可以看出作家未经编辑的加工的毛坯,和编辑的删砍,在编辑过程中到底都发生了什么。而所发生的这些变化,又包含了什么样的社会背景。

而且,作家的手稿极富个性,既有不同时代的不同纸张,还有不同时代的书写工具,笔墨纸砚都有变化。有的作家用蝇头小楷写得恭恭正正,手稿必须誊写得清清楚楚,体现了作家严谨的个性,可有的作家却写得龙飞凤舞,满篇涂鸦,体现了作家的豪放不羁,文思如潮,文不加点,一挥而就的狂野。比如贾平凹的手稿,却是将横格稿纸竖起来用,用毛笔写,并且完全不受框格的束缚,让人啧啧称奇。

邮票是以百万、千万为计数单位的。作家手稿却是以个位数来计算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流淌越来越少。如今许多作家又大都换了笔,用了电脑,再没了手稿,更是绝版绝唱了。而且作家的手稿,就其文化价值而言,尤其是那些被红笔涂抹得难以辨认的手稿,更折射出了此作写作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时代特征,更是收藏中的难得的极品。

如果谁现在手中有曹雪芹的《红楼梦》,或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手稿,即便是残片断章,一页两页,只怕也价值连城,属于不许上市交易的,只能由国家收藏的国宝级珍宝了。

不要说是手稿,就是早年木刻的印刷的书,也已是珍本难觅,价值不菲了。

而且茅盾、巴金、曹禺的手稿,《子夜》、《雷雨》、《家》、《春》、《秋》,郭沫若的《屈原》、《孔雀胆》这些在中国文学近代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作品,应当比徐悲鸿、齐白石、张大千的书法字画更值钱。

前不久,有人在奥地利,将几页贝多芬的写在一张菜单上的乐谱,以1654万美金的价钱卖出,可当年贝多芬用它只是换了一顿饭。便宜了收藏家。若是作曲家地下有知,不知该作何想?

现在收集作家手稿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此时的作家手稿的拍卖和收藏尚未成气候,真可谓其价也廉,其物也美,先知先觉者可大发其财,成为百万甚至亿万富翁也未可知。待作家手稿在收藏界一路走红,一日一价,其中的精品有价无市,成了气候,便只有望洋兴叹了。

作家的手稿在许多文学期刊杂志社和出版社,被大批地堆放在库房里,我国所实行的制度是,已出版的作品手稿已不归作家所有。当时建立这样的制度的解释是,存档备查。在秋后算帐之时,有利于分清到底是谁的责任。

在现在看来,这是对作家个人财产权的一种剥夺,所以,现在的出版社对于要求索回手稿的作家,是可以归还作家的。甚至在出版后,主动归还作者。或在出版合同中,写清手稿的所有权归属。看来,这件事已开始被重视了。

现在,已出版过的手稿,以对于出版社和杂志社来说,毫无用处,反而为保存此物占用库房犯愁。每年都在被虫蛀水湿老鼠啃,真是焚琴煮鹤,让人痛心。若收藏家们乐意收藏,那是对像作家手稿这样的文化珍品的抢救和保护,作了一件利在个人,功在国家的大好事。到杂志社或出版社收买,那价钱一定便宜得让作家们伤心,让收藏家快乐无比地喊了一嗓子:芝麻,开门!

有了此类藏品,大可以先办个“作家手稿展”,中国文学爱好者甚众,数以千万计,不比歌迷少。中国是个文化传统深厚的国家,对作家的崇拜者亦如过江之鲫,不愁卖不出个好价钱。

尤其是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历次国家级文学奖的获奖作品的手稿,更会成为其中的姣姣者。

在这件事上,千万要动作快,趁着大多数收藏家们还没睡灵醒,还没注意到这个旮旯拐角,赶快动手,先下手为强。若是大家都注意到了这个疏漏,一窝蜂地都去抢,作家手稿的价值一日三涨,翻着跟头涨,那可就没有您的什么事儿了。

财富历来宠幸起个大早的先知先觉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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