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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两个翅膀论”泼点冷水

2002-10-30 来源:中华读书报 袁良骏 我有话说
近年来,中国现代文学的“两个翅膀论”甚为流行,提倡者一再鼓吹,甚至写成了一、二百万言的煌煌巨著;支持者人多势众,不乏大江南北、京沪各地的学者名流。但在拜读了他们关于“两个翅膀论”的高论之后,我不禁疑云重重,这究竟是在提倡所谓“两个翅膀”,还是在否定“五四”文学革命呢?现在,甘冒提倡者、支持者们的大不韪,我要向他们的“两个翅膀论”泼点冷水。

一、新旧异质如何比翼双飞?

所谓“两个翅膀”,必须同质同量才能比翼双飞。以“鸳鸯蝴蝶派”为代表的民国旧小说虽然表面上继承了中国传统小说的衣钵(如章回体、故事性强等),其中也可以筛选出一些勉强可读的作品,但从总体上说,它属于中国传统文学的强弩之末,从形式到内容,它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的时代需要了。“五四”文学先驱所以要对它大力扫荡,正是基于这一点。而“五四”新文学所以能取而代之,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这是不以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这是中国现代文学史。要准确撰写中国现代文学史,可以照顾到“鸳鸯蝴蝶派”中的较好作品,给以恰当分析评价。然而,搞什么二一添作五,平分秋色,美其名曰“两个翅膀”,这绝对是历史的倒退,也绝对是做不到的。为了给“鸳鸯蝴蝶派”彻底翻案,“两个翅膀论”的提倡者煞费苦心,他们将杰出、优秀、“经典”之类的高帽子,轻而易举地便戴到了“鸳鸯蝴蝶派”不少作家、作品的头上。比如平江不肖生(向恺然)的武侠小说《近代侠义英雄传》便被奉为了“经典”。但这部“经典”的实际状况如何呢?假如这部小说集中笔力刻画和塑造霍元甲和大刀王五等爱国侠义英雄,它也许有希望进入“经典”之林。可惜,霍元甲和大刀王五的篇章不到全书的十分之一,小说以毫不剪裁的信马由缰之笔,从广东写到北京,从四川写到黑龙江,总共写到了二百多位人物,皆为蜻蜓点水,浮光掠影。无法给人留下哪怕起码的印象。不客气地说,有点像狗熊掰棒子,边掰边丢,究竟掰了多少,作家自己也不知道了。

作者说得很清楚,他写这部书就是为了“赚钱混饭吃(见该书第61回)”,并不想写什么“经典”。他的这种创作态度,对一位穷愁潦倒的小说家来说,并不值得责备。然而,硬要将这种混饭吃的“劣作”奉为“经典”,会不会让作家自己死不瞑目呢?更可怕的是,“经典”尚且如何,那些非“经典”更可想而知了。据袁进先生统计,民国武侠小说总量约三亿言(见《鸳鸯蝴蝶派》,上海书店,1989年)。三亿,多么壮观的数字!可惜,大多为文学垃圾,根本让人无法卒读。即使三十亿、三百亿……又有什么用?

试问,将劣作奉为“经典”,再让它们与“五四”新文学“比翼双飞”,这怎么可能呢?

二、何谓“三座大山”?

“两个翅膀论”的提倡者严厉谴责“五四”新文学家在“鸳鸯蝴蝶派”头上扣上了“三座大山”,即:“一、地主思想与买办意识的混血种;二、半封建半殖民地十里洋场的畸形胎儿;三、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

众所周知,所谓“三座大山”,指的是鸦片战争之后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完全是一个政治概念。“五四”文学革命家对“鸳鸯蝴蝶派”的批评则纯粹是文学论争,而且是一个文学弱势群体(“五四”新文学)向一个文学强势群体(“鸳鸯蝴蝶派”)的挑战与发难,目的不过是打破“鸳鸯蝴蝶派”的一统天下,为新文学争一席之地。要说当时文学界有什么“三座大山”之类,也只能是以“鸳鸯蝴蝶派”为代表的盘根错节的旧文学,而不可能是什么挑战权威、白手起家的新文学。把“三座大山”的大帽子扣给“五四”新文学,实在是选错了脑袋。

不存在新文学对“鸳鸯蝴蝶派”的什么“三座大山”,这绝不意味着新文学对“鸳鸯蝴蝶派”的批评完全正确,毫无偏激、过火甚至“走火”之处。在80年后的今天,站在历史的角度,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是完全必要的。然而,站在为“鸳鸯蝴蝶派”翻案的角度,对“五四”文学革命大施挞伐,这就大大离谱了。

三、“文学研究会”宣言何辜?

“两个翅膀论”的提倡者对“五四”文学革命的先驱者及主要社团,主要抨击对象是“文学研究会”及其骨干分子沈雁冰。所谓“三座大山”的第三座,指的就是文学研究会宣言。因为该宣言有云:

将文艺当作高兴时的游戏或失意时的消遣的时候,现在已经过去了。我们相信文学是一种工作,而且又是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种工作:治文学的人也当以这事为他终身的事业,正同劳农一样。

大概文学研究会的12位发起人当年做梦都不会想到,他们的一纸宣言竟有如此大的威力,竟成了一座“大山”。

不错,文学研究会倡导文学为人生,其社会功利目的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它明确反对“将文艺当作高兴时的游戏或失意时的消遣”。其针对性当然也十分明显:“鸳鸯蝴蝶派”那一套游戏人生的创作态度是应该寿终正寝了。那么,究竟是文学研究会正确还是“鸳鸯蝴蝶派”正确呢?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不难回答。因为,“高兴时的游戏和失意时的消遣”只是文艺的一种功能,不可以以偏概全,上升为全部。一旦将游戏和消遣上升为全部(像“鸳鸯蝴蝶派”所倡导的那样),文学就要走上醉生梦死的道路,低俗化的道路,就要炮制出大量的文学垃圾,文学就要失去社会制约而泛滥成灾。“鸳鸯蝴蝶派”的实际情况不正是如此吗?不说别的,在堂堂“鸳鸯蝴蝶派”的主阵地《礼拜六》的封面上,竟然赫然印着“宁可不要小老女么,不可不看《礼拜六》!”的广告词,这说明什么?这能说明该刊物的艺术趣味很高雅、该刊物的艺术倾向很正确吗?

反观“文学研究会”倡导的严肃的、为人生的、反对无聊消遣的文学,却开辟了中国现代新文学的健康道路,作家辈出,佳作如林,使中国现代新文学自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文学研究会功不可没,文学研究会宣言功不可没。

说文学研究会把“为人生”当成了文艺的“唯一宗旨”,说他们宣传排他的“唯一的文艺观”,这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为人生”是一种十分宽泛的文艺观,可以说包罗万象。何“唯一”之有?只要是“为人生”的文艺,它概不会排斥。同样是“为人生”,以鲁迅为代表的“乡土文学”和许地山先生充满宗教色彩的《空山灵雨》等该有多大差异?同样是“为人生”,老舍先生自己的《猫城记》和《骆驼祥子》又多么不同?包括“鸳鸯蝴蝶派”的一些社会小说、言情小说中,不也充满了“为人生”的内容和倾向吗?文学研究会宣言不也同样是对它们的肯定吗?所以,不加分析地把“鸳鸯蝴蝶派”与文学研究会绝然对立起来,看不到“鸳鸯蝴蝶派”本身的不同倾向,这本身也是形而上学的。

四、“鸳鸯蝴蝶派”病根儿何在?

“两个翅膀论”的倡导者这样概括“鸳鸯蝴蝶派”的缺陷:

一曰“缺乏先锋性,基本上不存在超前意识,与‘俗众’有‘同步性’。”

二曰“没有自己的理论队伍”。与其说这是在批评“鸳鸯蝴蝶派”的缺陷,不如说在替他们打抱不平。“鸳鸯蝴蝶派”许多作家的病根儿根本不在这儿,而在于他们由通俗滑向了世俗以至于堕落到了低俗乃至庸俗,质言之,品位不高是也。这里说的是“许多作家”,而不是所有作家。比如,可以说冯玉奇低俗、庸俗,而不可以说张恨水低俗;可以说《江湖奇侠传》、《蜀山剑侠传》等剑侠(剑仙)小说低俗、庸俗,而不可以说《近代侠义英雄传》、《十二金钱镖》、《卧虎藏龙》低俗。但很多“鸳鸯蝴蝶派”作家有低俗化倾向,这却是不争的事实。在他们笔下,不是只会写“生活是这样的”,而是只会写生活是肮脏的,格调是低下的,作用是有害的不健康作品。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为立志“为人生”的新文学作家所不齿,才在文学论战中不堪一击。他们创作的不良倾向是无法掩盖的事实,是无法置辩的。不是他们没有理论批评队伍,而是再高明的理论批评队伍也帮不了他们的忙。

五、能否对海外华人的论点断章取义?

海外华人学者大约分三类:一类是学富五车,功底扎实,兼通中外,很有真知灼见;一类是治学态度尚好,读书也很多,但缺乏开创性,学术造诣不是很大;第三类是个别人,带有浓重的“文化掮客”色彩,如鲁迅早就指出过的那样,他们喜欢拿自己一知半解的中国学问去吓唬外国人;再拿他们一知半解的外国学问来吓唬中国人,左右逢源,自以为得计。所以,对海外华人学者需要进行科学分析,不宜盲从。即使有些卓有成就的海外华人学者,对他们的某些学术观点也同样要进行科学分析。比如,原台湾大学教授、后不幸逝世于美国的夏济安先生,对中国现代文学即卓有研究,他的《鲁迅作品中的阴暗事物描写》一文,便很有深度。他还曾说过:“鲁迅、张恨水、张爱玲是现代中国最有才华的几位小说家。”(见庄信正《追忆夏济安先生》,收入《异乡人语》,台北洪范出版社1986年出版),也很有见地。然而,有一次他和胞弟夏志清先生聊天,说了这样一句话:“清末小说和民国以来的《礼拜六》小说艺术成就可能比新小说高,可惜不被人注意。”兄弟二人谈心,可以各抒胸臆,放言无忌,不像写论文或答记者问,要考虑科学性和社会影响。但平心而论,夏济安先生这个判断显然失之轻率和大胆了。好在他说的只是一种“可能”,也不必深怪。然而,某些“两个翅膀论”的提倡者却大引这句话作为论据,而对夏先生公开发表的文字却视而不见,这就未免欠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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