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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书算不算侵权

2002-10-30 来源:中华读书报 本报记者 舒晋瑜 我有话说
近日记者收到一封来自济南的读者来信,信中写到:“9月27日,我儿子拿回来一张宣传资料,是销售‘中学生素质教育丛书’的,资料上称是为慰问学校特别销售,原价158元,仅售80元,就买了一套。儿子见有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认真地读下去,刚读到第二段,就发现4个错别字……”这位名叫刘英山的学生家长希望报社记者调查了解此事,以免其他读者继续上当受骗。

摆在记者面前的“中学生素质教育丛书”,标名吉林银声音像出版社出版。封面上印有“教育部《中学生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中学生课外文学名著必读”。版权页上印着由北京市洛平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初中版全套11卷,定价158元;高中版全套23卷,定价328元,并注明本书另配有光盘,光盘定价为20元。这套丛书没有书号,只有音像号,并且光盘和图书分别定价,让人疑窦丛生。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出版社没有权力出版图书,如果确实是银声音像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那么肯定是超出出版范围,至少是违规出版。

据记者了解,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重点图书出版的“中学生课外文学名著必读”(高中版、初中版)影响非常大,屡遭盗版。有的是正规出版社,打着“中学生名著必读”或“中学生必读”的牌子,内容与人文社一样;有的是不法书商,粗制滥造以人文社的名义出版,即使打一半的折扣,也依然有利可图。总编室主任王瑞说:“教育部《语文教学大纲》指定的30本书目,其中28本人文社拥有专有出版权,银声音像出版社出版的‘中学生素质教育丛书’的书目中一半以上专有出版权是人文社的,如《家》、《骆驼祥子》、《子夜》等。另有几本如《时空英语》、《中外名人名言经典》等教育部没有指定的书目,也被列入‘中学生素质教育丛书’。著作权法已经实施了12年了,新的著作权法刚刚生效,还有出版社这么大规模的严重侵权,扰乱正常的出版秩序,坑害读者,有关部门应该好好查一下。”王瑞说,在调查清楚后,人文社肯定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作家们知道了肯定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吉林银声音像出版社社长王延志解释,“每一级教育部门都有大纲。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只要有实力、有研究基础的出版部门,都可以开发实验教材和相关教辅图书。很多名著拥有公开版权,只要出版社在版权局备案,就能拥有版权。现在教辅书已经放开,没有规定必须由谁出版。有些出版物我们社有自己的版权,但别的社也在侵权,这不是同样的道理吗?”对此,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回复是,教学大纲的书目可以出版,但必须取得原出版社和作者的同意,不是任何教学大纲都可以随便出版,否则不仅侵犯人文社的权利,同时侵犯了作者的权利。

吉林银声音像出版社副社长陈向东说,目前他们已接到读者电话,社里很重视,准备立即调查此事。一位姓王的编辑专程赶到本报,介绍这套丛书的情况。她说:“出版这套丛书有3位编辑负责,前后用了一年,目前刚刚开始试销。我们属于光盘配书,当时用四联单报送北京市有关部门,同意出版我们才出的。”

王延志社长承认,“第一个版本是内蒙古一家出版社的,为了扩大发行,我们重新组织了文字。”对于音像出版社不能出版图书一事,他的解释是,他们是以光盘为主,VCD可以配备说明书,丛书的出版就是以说明书的形式推出的。对图书和光盘不可以分别定价,王延志说,本来他们有整体出售的价格,但有的读者只想买书或光盘,有的文化市场只能接受其一,为了适应市场需要,只好分别标价。他们开机2000套,还没有正式发行,只是在中小学建议性地直销。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出版社的生存。他认为记者的调查和质疑使他“处于一个为难的状态”:“全国类似的出版物有30多种版本,你能打击得过来吗?《辞海》有多少个盗版版本你知道吗?按规定盗版《辞海》100万码洋就应该枪毙,但是有几个被绳之以法的?我们社宣传文化宣传知识,是维护国家正式出版社的利益,我们有什么办法呢?我们也要生存啊!”按王延志的说法,应该保护他们的国家正规出版社的利益,无论他们以什么形式出版。这显然是说不通的。针对他们的这批出版物为何错误不少?王延志说:“那就没办法了,书已经印了。”

出版社谋求生存理所当然,然而必须奉公守法。吉林银声音像出版社一事,我们相信最终会有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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