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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上的遗憾

2002-12-04 来源:中华读书报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红雪 我有话说
不知从啥时候开始,一种从中间呈锯齿状裂开、分成几块的字体悄悄开始流行。报纸、杂志、电视剧片名、海报广告中,时不时见到这种字体。我最早看见这种字体设计是在观看电视剧《大雪无痕》的时候。漆黑的底色上打出四个白色的、锯齿状碎裂开来的大字,不禁让人肃然,联想到主人公堕落人生的惨败,更让人想到的是法网的无情、法律的严正不容亵渎。我当时是深深为这种艺术设计叫好的。然而,随后我就发现,这种设计泛滥开来。“爱心奉献”被锯裂了,“婚纱摄影”被残酷地分割了,“新书推介”被五马分尸了……看得我愕然。献爱心、结婚、了解新书原来这么残酷,这么痛苦?我不禁为某些广告宣传人员、编辑人员的缺乏创意、盲目跟风感到悲哀。

文字是内容的载体。我们翻阅图书报刊,浏览海报广告,当然不是为了学字,而是去探求知识,寻求信息,是冲内容去的。而文字除了靠平面的排列组合表达驰骋的思想外,它本身的“形体”也对内容的表现起着一定的作用。图书出版物中现用字体有:1.基本字体,包括宋体、仿宋、黑体、楷体等;2.基本字体的变体,如书宋体、等线体等;3.艺术体,有隶书、魏碑等。由于电脑技术的应用,各种字体又进一步衍生出新的字体,千姿百态,多种多样。字体有多种选择是好事,多种字体的运用可以充分张扬个性,使版面生动活泼,避免千版一面;又可以凭各种字体的特有形态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如广告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达到预设效果。然而,字体多并不意味着可以不顾要表现的内容专挑流行的或奇形怪状的字体来用。选择时要考虑到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

在出版界,字体的使用虽没有硬性规定,但一般都有约定俗成的范围。如学术著作因其严肃性多用稳重的宋体,诗歌、小品则多用清丽隽秀的仿宋体;楷体则多用于儿童读物、普及读物等;艺术体多见于刊物标题。这自是出版界根据出版物内容与各种字体的协调性长期使用、研究经验的总结。内容总是要与它的表现形式相一致。试想,如果一本儿童读物用隶书来印刷,会不会让你觉得滑稽?本文开头提到的那种锯裂开来的字体如果用于书写“跳楼价”、“挥泪大甩卖”之类的词语还是很合适的,夸张中带点幽默,让人莞尔。如果用于书写“商场大败局”之类的书名也可以让人联想到惨败的教训。字体的设计本身没有错,关键是要使用得当。

形式内容要两相宜。只有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如果一味跟风赶流行,不结合自身实际,很难有良好而持久的效果。时下某些图书宣传脱离实际内容,盲目夸大使用效果,更有些出版社不去充分开发自身出版资源,一味跟风傍“名牌”,造成恶劣影响。从这些现象看,我们怎么强调诚信原则和原创原则都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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