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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崔永元

2002-12-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江西宜春师范学校教科室 吴静男 我有话说
崔永元退出《实话实说》之后,边在家休养,边偷闲创作长篇小说。这条消息是“日前,记者从华艺出版社意外获悉”的。

崔永元的处女作《不过如此》让寻常爬格子的文字工人(在下便是之一)分外眼红。此书在国内的销量突破了104万册,并顺利打进了韩国书市。它真的很伟大吗?在这本自编的“年谱”中,小崔记录了这样一条“行状”:有位小孩写信给崔永元,说为了表示他对小崔的敬意,打算把自己喜爱的那条狗起名为“崔永元”,问小崔这事可不可以。小崔回信说可以,但要那位小朋友先问一下那条狗同意不同意。这是爱尔兰作家肖伯纳的主意。小崔的书对此没明确注明。

我如此吹毛求疵是在发泄情绪。像我这种文字工人,希望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人以文传”,但像小崔这样的名人却偏偏受益于“文以人传”。这不是小崔的过错。但客观上严重打击了我等的信仰。并且有“走后门”之嫌。文坛是个名利场,挤进去的人越多,每人分得的蛋糕越少,所以,先挤进去的人会把后到者使劲往门外推。难怪文坛的“前门”那么挤,我在门外排了20多年的队,离“入口处”的距离并没缩短多少。看见文坛的旁门左道那么松,能不嫉火中烧?当然,我们是有修养的,我们表达愤怒的方式得平和一点,像这样就挺好:“想当作家吗?教你一招,先出名,再写书。”

在一家刊物上读到如此“功夫在诗外”的“教唆”,就像喝了晶晶亮的雪碧那样让人透心凉。不巧的是时令正处冬至,喝雪碧不太好。为什么愤愤不平于自己未能在文坛上分得一杯羹呢?除了那是个数钞票的地方,文坛不也是一个生产思想的地方吗?如果我们眼中的文坛只是名利场,那等于“文以人传”是文坛惟一的游戏规则。就不能让小崔的写作也遵循一回“人以文传”的规则?前提是得让小崔写。“我虽然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还是要保卫你说话的权利!”仿伏尔泰这句名言,我们也可以说:“虽然我妒嫉小崔的写作,但我还是要保卫小崔写作的权利”,并衷心期待小崔的新作当得起“人以文传”,小崔不就是我们一伙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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