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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稿费也是“拖欠民工工资”

2003-01-2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湖北/陈大超 我有话说
“现在报刊不付稿酬让人难受。从网上查到的和自己从报摊上发现的几个发了自己文章的报纸刊物,写信要求支付稿酬,至今没有回音。”我的一位网上文友,在发给我的电子邮件中这样说。我说这种事也让我难受,而且是更加难受——因为我是完全以写作为生的人,稿费就是我的“工资”。

据我所知,现在完全以写作为生的人已经不少了,这些人发表了文章或者是文章被转载了被收入了某种文集拿不到稿费的事,也是屡屡发生。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拖欠克扣这些人的稿费,与拖欠克扣民工的工资是不是同样一种性质的事情呢?如果是同样性质的事情,那么这样的事是不是也应该引起应有的重视呢?

每到年底,即是民工讨工资的时候,也是我这个文人讨稿费的时候。讨的都是至少拖欠了四五个月以上的。有些报刊,年初用你的文章到年底还没有动静,甚至是前年用了你的文章到今年还没有动静。遇到这种情况,我的修养就是再好也是不能沉住气的。不付稿费就是无视我的劳动,不按著作权法办事就是无视我的正当权益,也可以说是在对我实施犯罪。我如果容忍了这种事情,就等于我自己也在无视、蔑视我的存在,也在帮助别人对自己实施犯罪。

我讨稿费当然也是“有话好好说”的。先给责任编辑写信查询,再给责任编辑写信表明自己的态度——希望认真对待。如果仍然置之不理,我就只好给当社长的写挂号信发“最后通牒”了:说明如果再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我即会在当地法院对该报刊进行起诉。好在事情弄到这一步,问题一般都是能得到解决的——拖欠的稿费一般都能在我“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但它仍然对我造成了精神伤害,让我感到很难受。特别是,拖欠的稿费虽然寄来了,但却从没有人因此向我道歉。

有朋友提醒我这样做是会得罪编辑的,事实上已经得罪了好些个了。好在绝大多数报刊和出版社还是守规矩的,是越来越习惯于按有关法规办事了,而且愈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报刊,愈是守规矩讲信用。而让更多的人更多的报刊参与市场竞争,这显然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那些不讲规矩不守信用的报刊最终是会在历史的发展潮流面前打败仗的,甚至会被彻底淘汰出局的。我的勇气与信心,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上,同时也是建立在高度自尊自重的基础上。

但是良好的竞争秩序和让人完全放心的合作、协作、务工、投稿关系,是不会自动从天上掉下来的,在形成这样一种秩序建立这样一种关系的过程中,法制的健全、政府的重视、部门的努力、舆论的呼吁、当事人(特别是“受害人”)的积极争取,都是必不可少的——都是形成历史潮流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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