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旧书店里是否有人“洗黑书”?

2003-01-2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本报记者 傅江 我有话说
“洗黑钱”本是指一些人通过金融手段把非法的收入合法化的过程,非法收入经过这么一洗隐瞒了不光彩的来路,堂而皇之地改变了原来的身份。令一切爱书人感到尴尬的是,类似的事情竟然会发生在书的身上。由于个别合法经营旧书回收业务的书店工作中存在漏洞,为一些靠偷盗图书牟利的窃书贼提供了可乘之机。人们不得不关心:他们对此是否有所察觉?如何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范呢?

暗访:出手比较容易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警方曾经破获过一起外来人员雇佣儿童到大书店偷书,然后销售给收购旧书的书店的案件,其中涉案书店为一家位于繁华地区的旧书店。记者来到这家旧书店,看到店外橱窗上贴着“以旧换新、收购旧书”的广告。店内摆放的书籍大多为七八成新,有些更看不出有任何磨损。这些书的种类包罗万象,而尤以文学类、工具类和少儿类居多。

记者随身带了一些书要求出售,前台营业员告诉记者到后院找一位负责收书的工作人员。在后院的一间小屋里,记者见到了这位专门负责鉴定旧书价值的工作人员,并注意到屋内墙壁上贴有一张“售书请持个人有效证件”的字条。这位工作人员翻看过记者带去的书以后,决定以20元的价格留下一套《唐宋八大家文钞》(3册)和一本《凡尔纳科幻小说集》(原价共约90元)。在填写售书发票时,该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出示身份证,记者表示没有携带,他即交给记者一张纸片,要求记者写下自己的姓名和地址。随后,记者凭售书票在前台换取了20元现金。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另一家旧书店内,这里甚至没有要求记者出示个人证件,在店内也没有看到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的告示,只是这里收购旧书的价钱更低,一般都在原书定价的2到3折,而收书的程序更加简单。

但是,记者的“售书之旅”在位于前门的一家旧书店终于受挫。该店对来卖书的顾客还是很热情的,但首先要求记者出示个人身份证,记者表示没有带在身上,能否通融一下。该店营业员马上客气地让记者离开。记者询问能否用其他证件代替,但该店表示拒绝,并告知书多的时候还要带上户口本。记者询问能否先帮助鉴定一下书的价值,该店营业员表示,没有身份证一切免谈。此前的经历在这里无法再现。

在对这3家旧书店的暗访中,记者都碰到了前来求售旧书的顾客,显然,这种收购旧书的生意并不冷清。

书店:平静中的无奈

对于旧书收购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旧书店自己显然比外界了解得更加清楚。旧书店的上级书店古旧部吴经理向记者介绍其中情况时,平静的语调中不时流露出几分无奈。

吴经理说,近年来社会舆论对这样经营旧书业务的书店有不少的批评,主要集中在旧书买卖价格和旧书来源的问题上,其中的疏漏在所难免,作为经营者他们自己也是很清楚的。吴经理说,在自己店里,对收购旧书有一整套严格的流程制度,顾客来售书时都会被要求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书名、姓名和住址等个人信息,并在售货凭单上签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洗黑书”的发生。这里对于员工在收购旧书的业务上更有严格的要求,强调在旧书来源上严格把关。门市部安排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发生,就会对当事人处以严厉的处罚,绝对不允许为了多卖几本书就把书店的声誉毁了。

吴经理进而谈到旧书店所面临的困境。一方面,对于一些来源可疑的图书,书店会拒绝收购,但这决不是一个长期有效的办法。即使是一些被怀疑有问题的顾客,书店一般也很难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既无权扣住书,也不方便报警。吴经理还谈到,无论上级书店的规定如何严格,但分店众多,在管理上难免有些地方会有疏漏,所以单靠一些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赖更多的人来监督。

对于让顾客出示身份证的做法,吴经理也并不十分乐观:“我们很难确保谁的证件是真的,如果有人拿假证件来卖书,书店就无能为力了。”不过吴经理表示,如果将来资金和技术都能够支持的话,旧书店会考虑引进先进的设备来查验顾客的身份,在这一环节上堵住漏洞。而现阶段就只能在自己的工作人员身上多下功夫,加强管理的力度。

谁该对“黑书”说“不”?

在王府井新华书店,办公室主任叶莲香介绍说,虽然没有准确的数据统计,但每天发生的偷书事件总有四五起,当事人什么身份都有,其中不乏一些大学生。虽然要求店内的营业员在对读者导购之外,也要对所负责的图书加强防盗管理,但结果总是防不胜防。叶女士指出,虽然这些人偷书的规模并不很大,但次数多了对书店和书籍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一般人偷书都会先对图书造成一定的损坏,比如撕掉磁条和封底等,这样无论其盗窃是否成功,对图书的破坏已经是无法挽回的了。而个别旧书店对一些有些损坏的图书来者不拒,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行为的发生。

吴经理指出,打击“黑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因噎废食,单纯地指责收购旧书的书店。作为出售新书的书店应该加强自身对图书的管理,从源头上卡住“黑书”。随着全社会市场经济的推进,必然会在旧有机制的一些环节上暴露出新的问题。人们应该看到,一方面不能把古旧书店归结为贩卖“黑书”者的生路;另一方面,需要社会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入到这一领域,共同监督,群策群力,理清古旧书流通的合法渠道。

一般的读者目前就谁应该对“洗黑书”负责还有争论。一位正在出售旧书的顾客对记者说,“偷盗是哪儿都有的事情,抓贼该是派出所管,如果把责任归到旧书店收旧书,那么那些收购旧商品的商店都可以说成是帮小偷销赃了。”另外一位大学生对记者说,“洗黑书”和其他的违法案件一样,并不应该因为对象是书就区别对待。新书旧书的经营者固然有责任,但更多的还是公民自己的法律意识不强,用法律约束自己的社会风气没有形成。“洗黑书”的事情虽然不大,但反映出整个社会的法律状况需要进一步改善。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