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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底线

2003-03-05 来源:中华读书报 傅浩 我有话说
曾有报道说:世界三大宗教在某次国际会议上发表宣言,称其公认的道德底线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的确是低得不能再低的标准了。那么,将己之所欲施加于人就是合乎道德的行为了吗?

庄子曾说过一个寓言:有只异鸟飞来鲁国。鲁国国君把它接到太庙,用韶乐、太牢和美酒招待它。结果鸟儿被吓得不吃不喝,三天就死了。

据说,英国海军上校詹姆斯·库克(1728-1779)于1768-1770年间“发现”澳大利亚,初次登陆时曾送衣服和饼干给当地土人,而当他率下属乘船离开时,裸体的土人们纷纷把衣服和饼干掷还给他们——因为他们并不需要也不喜欢那些东西。然而,这次拒绝并不能挡住西方白人乐善好施的洋溢热情。此后,他们照样给这片他们最后发现的土地送去了他们自认为最好的东西——基督教文明。此前,他们的随军传教士一手持福音书,一手拿毛瑟枪,已经给非洲、美洲和亚洲送去了他们的“所欲”,以至于基督教文明在这些地区逐渐完全或部分地取代了土著文明。不愿接受他们慷慨馈赠的不识好歹的“野蛮人”已被杀绝或卖为奴隶或赶到环境恶劣的保留地了。在这样的“文化”加“武化”的过程中,西方白人丝毫不受道德和良心的谴责,相反自认为是替天行道而理直气壮。

他们之所以理直气壮,就是因为他们有基督教作为精神支柱。这种派生自犹太教的惟一神论宗教像它的前辈一样,具有唯我独是,毫不兼容,且强加于人的特性。有趣的是,基督教衍生的伊斯兰教同样继承了父祖辈的遗传特性。而这三者凑到一起(比如在耶路撒冷)却互不相容,纷争无已,成为世界上主要的战争根源。现在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最强代表美国文明深深植根于清教主义之中,而清教主义是基督教这种惟一神教中的极端派别。其前身喀尔文主义就曾有过残酷迫害异己的历史。美国的历史基本上就是消除异己,强加于人的霸权主义历史。它虽名曰联邦制,却容不得不同政治体制,故而有过南北内战。它把它认为好的惟一的东西强加于人,但那东西并不一定适合别人。美洲印第安人和其他地区的许多土著因此丧失了自己的文化甚至土地和生命。美国人至今劣习不改,是由它的根性所决定的,但更可怕的是,它总是打着真诚地“为你好”的幌子,自欺欺人。美国总统老乔治·布什曾在其国情咨文中说道:“我们都有些东西可以给予。如果你识文断字,就去找不识字的人。如果你有一把锤子,就去找一枚钉子。如果你不饥饿、不孤独、没有麻烦——就去寻找饥饿、孤独、有麻烦的人。”美国人的形象正是如此:吃 饱了撑得慌,挥舞着锤子,满世界找钉子玩儿。实际上,美国利益高于一切,美国价值绝对正确,才是其真实的想法。美国之所以要推翻萨达姆政权,绝非为了解放伊拉克人民,而是因为萨达姆不听任它揉捏,“对美国是个危险”(小布什语)。

时至20世纪末,西方才有些有识之士开始反省自己祖先的行为。有些敏感而正直的诗人写下了从不同角度看历史的佳作,用讽刺的口吻否定了殖民主义。上文所述詹姆斯·库克的事迹就出自澳大利亚诗人罗兰·罗宾森(1912-1992)的《库克船长》一诗。可惜他们的声音太少太微弱,他们的反省也来得太晚太晚。笔者曾听某访华的美国著名学者说:9.11事件之后,少数有见识的美国学者和作家认为美国人应该反省,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恨他们。可他们立即招来了无数唾骂。大多数美国人实在想不通:我们这么好,到处帮别人做好事,怎么还遭此恶报?他们不明白,再好的东西,强加于人时,也是令人难以接受的。现在,美、英等国仍在假正义之名,变本加厉地要把它们的价值观强加于人,可谓不智。

尽管在强权之下,并无什么道德可言,但至少在思想认识上,道德的底线应否稍微提高一级,即己之所欲,亦勿强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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