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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李杭育打人被判刑

2003-04-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新华社 我有话说
作家、杭州市文联副主席李杭育打人事件日前有了“说法”。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一审宣判李杭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7月9日,被害人宋凤英驾驶轿车进入西湖区某小区时,因李杭育的一个朋友停靠在非停车区域的一辆白色富康轿车致其无法停车入库,而向保安投诉。李杭育对宋凤英言语不满,与之发生争执,继而用拳击打被害人宋凤英面部,并将其打倒在地。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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