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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和分析的中国断代艺术史

2003-06-04 来源:中华读书报 邓平祥 我有话说
盛世修史,这是中国文化的一个传统;修史是需要文化责任和文化自信的。这是我翻阅五卷大部头的《新中国艺术史》首先想到的两点。

艺术史既是史的,同时又是艺术的。可以说严格学科意义的艺术史在中国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由湖南美术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新中国艺术史》由《新中国美术史》、《新中国音乐史》、《新中国电影史》、《新中国戏剧史》、《新中国舞蹈史》五大卷构成。图文并茂,不愧为一部大型的文献性出版物。这部图书是湖南美术出版社继《明朗的天——1937—1949解放区木刻版画集》、《寒凝大地——1930—1949国统木刻版画集》,合编为《中国现代版画经典文献》(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一本好书奖、第五届国家图书提名奖、第十二届中国图书奖等奖项)等大型文献性图书之后的又一重头出版物。从学术的角度看《新中国艺术史》是这个思路的一个发展和延伸,它反映出湖南美术出版社一贯的历史文化眼光和对美术出版物的前瞻性思考。

《新中国艺术史》五分卷的著作者都是在各自领域中富有成果的新一代学者和专家,他们透过历史文化的视角,以新的方法和话语,用反思和分析方式对待纷繁的经验材料和艺术现象,他们将知识建立在分析和归纳之上,以既理性又不乏激情的态度来梳理这一段丰富而复杂的历史。

通观全书,可以清晰地看到著作者在方法上的新颖和完整,思辩、分析、归纳、发现等多重方式的兼顾,使整部图书呈现出很大的容量和气象,但在同时著作者们也不失学术规范和严谨学风,这样读者在这部书中就可以不失客观地感受到一个特定大时代艺术的诸多内容和风采。

《新中国艺术史》作为由当代人写的当代艺术史是存在着很多问题和较大难度的。但是《新中国艺术史》的几位著者都以自己的智慧和理论勇气超越和解决了这些问题,这是使人十分欣慰的。

写新中国艺术史,是离不开艺术与意识形态、体制文化的特殊关系的。这恐怕是这部著作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从艺术发生学的角度看,任何艺术形态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文化背景。对于这个重大问题,《新中国美术史》的著作者邹跃进先生在导言中的一席话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其他几位著作者的态度——“这意味着,在新中国的不同历史时期,美术家们选择题材的指导思想,提炼主题的方式,采用的艺术语言和创作方法,包括对待艺术传统的态度,都与那一时期占主流地位的政治意识形态,主流学术话语对中国性质的认识和理想相关联。”

应该说,《新中国艺术史》几位著作者对于新中国这一特定时期的艺术形态的态度是理性、历史和超越的,正是这种态度他们才赋予了这一特殊时期的艺术形态以艺术史和文化史的意义和价值,这是值得特别提出的。

当然,通观全书,时代的局限和方法的局限在所难免,遗珠之憾也是存在的,但笔者以为,这更多的是为了获得“创造性和个性”而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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