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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作家、出版社名义《市委红人》在浙江浮出水面

2003-06-18 来源:中华读书报 记者 张隽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最近,浙江省永嘉县某书店因为出售一本署名陆天明的新书——《市委红人》,被作家汪宛夫告上了法庭。

前不久,一位姓潘的读者在浙江省永嘉县的一家书店里购买到署名陆天明的“新作”《市委红人》,翻开一看,发现其内容与以前看过的反腐小说《机关滋味》有些雷同,于是他向《机关滋味》一书的作者汪宛夫求证。经汪证实,这两本书的内容完全一样,甚至连出版社也都是同一家——中国电影出版社。为此,汪宛夫立即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但是,当义乌市文化体育局稽查队到该书店检查时,却发现《市委红人》已不见踪影。无奈之下,汪宛夫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出售《市委红人》一书的浙江永嘉某书店告上了法庭。

当汪宛夫向中国电影出版社告之《市委红人》一书的侵权事实时,该社社长何志云非常气愤,并当即发表声明:“本社从未出版过陆天明《市委红人》一书,该书显然是不法分子盗用本社名义出书,严重侵犯了本社及《机关滋味》作者汪宛夫的权益。本社完全支持汪宛夫为维护其著作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强烈要求法院伸张正义,严厉打击盗版行为,以维护出版社和作者的合法权益。”何志云社长在该声明上签了字,此声明作为本案的重要证据,现已送交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作家陆天明,他告诉记者,这(《市委红人》)已经是第9本盗用陆天明名义出的书了。他用这样一个比喻来说明自己当下的无奈——自己的女儿还未出生,就担心她会被人强奸。他说盗版已经严重威胁到自己的正常创作,《省委书记》发行了25万多册,因为各种版本的盗版书出现,春风文艺出版社现在连作者的稿费都支付不起了。陆天明说,现在公安部在抓“双抢”,大街上抢钱包打110有人管,怎么盗用别人的名义出书却没人管?他还强调:“希望司法更多地介入到知识产权保护中来,我们(作家和出版社)都是纳税人,交了税权利理应得到保护,何况盗版书还关系到我们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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