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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需要尊严

2003-07-0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浙江 何贤桂 我有话说
熟悉写作的人都知道,写作并非一件易事。在我看来,一个人的写作除了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外,还应当有相当深刻的文化体验和尊严意识。要不然,写作的意义就等于零。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作家的写作也被纳入了商品竞争之中。某种意义上说,一部作品,就是一件商品。在这种情况下,作家如何去包装作品也就成为至关重要的大事。近年来,在图书行业中出现的“史诗般的巨作”、“民间哲学家”、“最前卫的作品”……等等包装让人眼花缭乱。但是这些作品到底有多大的文学价值呢?我想,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品成为商品,这是必然的事。但是,作家的写作不能为了市场上的赢利而一味地去迎合读者。写作的目的固然有要吸引读者的因素,但作家不能因此而放弃个人写作的原则和尊严意识。前几年,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出现了一些所谓前卫作家,掀起了一场所谓的“身体写作”:即用身体的感官刺激来吸引读者。这是作家的写作尊严意识失落的表现。在某种意义上,这样的作家文化体验是相当浅薄的。他们的写作,本身就失去了价值。

作家没有了一定的文化体验,也就没有了确定的文化性格,他们的写作也就没有了尊严意识。所以,有些作家在市场经济的洪流面前很难创作出真正有文学价值的作品,写出的大都是低级庸俗的作品。这样的文学创作,也就使得中国的文学越来越庸俗,文学的道路越来越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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