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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作品版权仍迷雾重重

2003-08-27 来源:中华读书报 记者 崔雪芹 我有话说
本报讯 一直找不到归属的张爱玲作品的版权问题,最近因为哈尔滨出版社的一纸声明在出版界引起反响,有人对哈尔滨出版社自称拥有了张爱玲作品版权一事提出了质疑。张爱玲作品的版权到底是被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授权给了哈尔滨出版社,还是已提前进入公共领域,或是另有所属呢?这个沉寂多年的问题再次引起了世人的关注。

目前,国内已有50多种由各家出版社出版的张爱玲的文集。但这个局面在今年7月18日被打破了,哈尔滨出版社在业内的一份报纸上发表版权声明,声称已拥有《张爱玲作品集》的中文简体字版权。该声明称:《张爱玲作品集》之中文简体字版权已由其合法版权继承人正式授权哈尔滨出版社出版,哈尔滨出版社拥有该系列作品在中国内地的独家合法出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相关出版物全部或部分文字及图片,任何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以及在互联网以电子文本方式刊登张爱玲有关作品的行为,均构成对哈尔滨社的侵权。所有在中国内地以图书形式非法出版、发行、零售相关作品者,必须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哈尔滨出版社保留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并给国内十几家已出过或将要出张爱玲文集的出版机构打电话,责成他们停止出版。

中国华侨出版社社长金宏达告诉记者,哈尔滨出版社社长陈春林打来电话,说他们已经拥有张爱玲的中文简体字版权,并称宋淇的夫人邝文美是张爱玲著作权继承人,是邝文美委托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代理张爱玲作品的版权事宜。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将版权授予内地的一家文化公司,该公司现在又与哈尔滨出版社合作,哈尔滨出版社由此而获得了版权。金宏达表示,张爱玲版权归属不明一直是大家心头一个未解的悬案,现在归属明确是一件好事,但希望对方能拿出有法律确认的文件来,以便规范有关的出版行为。

随后,记者分别采访了哈尔滨出版社和《张爱玲文集》的策划人、一铭知己文化公司的杨文轩,他们都说已和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主管版权的人士取得联系,很快会拿出相关的法律文件来。记者还给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主管版权的庄女士发去电子邮件,询问邝文美的情况和他们如何看待国内出版机构对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拥有张爱玲作品版权的质疑,均无答复。

一些关注张爱玲作品版权的出版界人士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们都心存疑惑。

就法律层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位研究版权法的人士,她在阅读一些有关材料后指出,张爱玲身后的版权问题是一个版权管理方面的特殊现象,但有两点可以质疑:一是邝文美权利的合法性。因为当年张爱玲没有财产权的自然继承人,遗嘱将财产遗赠当时在香港的友人宋淇夫妇,并指定林式同为遗嘱执行人。从林式同的文章看,张爱玲1992年已经将遗嘱寄给林式同,当时林式同认为太早,就将遗嘱放在一边,遗嘱尚未经过律师公证。张爱玲去世后,手续没有办完,这按美国的遗产继承法权利是否成立?二是张爱玲去世不久,宋淇就去世了。宋先生去世时,其所继承的那一部分张爱玲著作权是否被分配也不清楚,邝文美尚在人世,已80高龄,身体也很不好。林式同也于2001年去世,遗嘱是否执行?

华东师大教授、文学史料专家陈子善告诉记者,张爱玲的版权问题比较复杂,她自己也没有把版权处理好。张爱玲曾有过两次婚姻,并无子嗣。其直系亲属方面还有一个弟弟(未婚)也在她去世后一年亡故。而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到底拥有张爱玲作品的单本的版权还是全集的版权,版权到期没有,到目前为止,都无从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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