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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是最好的教材

2003-09-17 来源:中华读书报 陶鑫良 我有话说
欣闻程永顺高级法官主编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集》(科学出版社)即将问世,犹如久旱得逢甘露。

上海大学钱伟长校长和方明伦常务副校长(长期兼任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一贯倡导案例教学,因之近年来我亦尝试为研究生开设一门“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研究”课程,该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就是这些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系列鲜活的、典型的、精彩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交流、学习、讨论、评析及比较研究;其教材就是相关案件的原汁原味的系列法律文件,例如起诉状、答辩状、双方代理词和一审、二审的判决书等,其中最重要的、最整合、最有价值的就是判决书之类审判法律文书。几年来这门课程的实践给我和研究生同学的共同体会是:

第一,书上得来常觉浅,深知此事案例中。过去10年来在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是“标的不大影响大,案件不多难题多,以案促法经常事,东海水涨潮先知”。诸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前沿问题、尖端问题和疑难问题几乎多是首先在活生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中得以凸显,尔后促进和推动法学研究、司法保护和立法修法工作。

第二,案例自是研修课,最佳教材判决书。的确,我国设置有专司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中、高级法院,尤其是京、沪、穗等地法院里荟萃了一批专家型、学者型、教授型的精英法官,在他们笔下催生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之判决书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当代审判法律文书中的上乘之作。据悉某地法院连续几年评选出的优秀审判法律文书中近半是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判决书,而该地法院同期受理案件总数中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却只占百分之一、二。我案头积累的若干份北京、上海法院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书就常令我们师生叹服不已,如此迷离复杂的案情情况,这般错综疑难的法律问题,但洋洋上万言乃至几万字的民事判决书高屋建瓴,提纲挈领,条分缕析,言赅词明,在事实的基础上和法律的构架下游刃自如,简直真的力透纸背,入木三分。这样的一份审判法律文书,其学术含量和理论成分肯定不逊于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当然,并非千篇一律,也有差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律文书是令人不忍卒读的。但是,总体而言,知识产权审判法律文书是优秀审判法律文书富集的富矿区。所以,我和我的一些同事都形成了一个习惯,广泛搜集知识产权审判法律文书,以支持和指导我们的教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但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法律文书往往属于“稀缺资源”,不易及时或者全面的取得。以前从公开出版物例如各种知识产权案例选中获取的往往只是这些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审判法律文书的“二手”、“三手”乃至“N手”的信息,信息传播的有限容量及其可能产生的累计误差,常常使人有咀嚼压缩饼干或吞食速泡面的粗糙感觉,而且,经常遇到案例见首不见尾,案情见粗不见细的情况,甚至容易产生盲人摸象或者庖丁解牛的误区或局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难以完整地、真实地、深入地了解案情、评析案例和研究问题。毋庸置疑,经过再加工的知识产权案例选的确是启迪社会、弘扬法治、生动普法的有效工具,功不可没。目前此类书籍多多,也是多多益善。但对于需要对不同知识产权诉讼案例进行全面了解、深入研讨、综合评析与合理借鉴的知识产权专业工作者、研究者和学习者来说、二手加工的知识产权案例选是一不解渴,二不过瘾了,他们还需要,也许更需要原汁原味、原始原貌的审判法律文书。过去尽管在一些书刊中也偶能见诸个别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的审判法律文书,但数量很少,没有规模,不成体系,不能满足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全面学习、研究、借鉴的需要。而在过去,要大面积、大批量寻找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的审判法律文书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现在,程永顺高级法官主编的大面积、系列化的我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审判法律文书汇编的出版填补了这一空白,为我国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和司法保护、社会服务提供了富有理论含量和应用价值的知识产权案例数据库。其意义深远,影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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