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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祖陶:康德黑格尔再探本

2003-10-15 来源:中华读书报 邓晓芒 我有话说
常常有人说,我国学者对西方哲学的研究不可能超过西方人的研究,更谈不上有自己的西方哲学研究的独特风格和学派了。因此一百多年来,中国研究西方哲学的人除极个别的例外(如长期在国外做研究的陈康先生),从来不奢望在这个领域里做出自己独立的发现和建立中国人自己的研究模式,要建立学派,也只有寄希望于把西方的现成观点拿来与中国传统中的某些东西相结合或融合,搞出一个“学贯中西”的杂交种来,让西方人大吃一惊。至于西方哲学研究本身,我们通常就只是满足于单纯的介绍和转述,而少有自己创造性的思维工作。然而,近读我国著名德国古典哲学专家杨祖陶教授的新著《康德黑格尔哲学研究》,我认为上面的成见是到了应当打破的时候了。

杨先生积数十年潜心研究之结晶而写成的这部专著,最近由武汉大学出版社作为“武汉大学学术丛书”之一种出版,这是我国西方哲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事。该书42万字,除序言“德国古典哲学的现代价值”外,分为三篇:康德开创的德国古典哲学革命的持续发展进程;康德批判哲学的体系和基石;黑格尔理性哲学的体系和基石;最后加上一个附录:黑格尔逻辑学部分术语通释。该书眼界宏阔,思想深邃,不仅做到了与古人神交,而且处处能跳出研究对象对之加以客观的分析和评述,运用马克思的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方法,展示哲学家思维内在的必然进程,读来给人一种厚重扎实的感觉。该书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为如下三大特色:

对哲学思维本身的历史主义眼光。通常讲的“历史主义”主要是外在意义上的,如对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产生和发展的思想背景作一种历史的考察,以及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文献资料本身的先后顺序、师承关系和历史考证进行清理。本书则是着重于哲学家们当时当地所面对的思想资料及哲学家在此基础上所作出的选择和创新上,乃至于深入到对每个哲学家自己哲学思想前后变化的内在理路的解释中去。如“康德哲学体系问题”一章对康德“批判时期”的思想发展的分析就极为细致,不但发人之所未发,也是康德自己未明确道出,而是由作者凭确凿的第一手资料证明出来的。例如,我曾在1986年的《德国哲学》第2辑发表“批判哲学的归宿”一文,主张把康德整个批判哲学看作一种先验意义上的“人类学”,并对此进行了理论和逻辑上的论证,但并未从康德思想的历史发展角度具体清理出康德人类学思想的来龙去脉,也未阐明先验人类学和康德“批判哲学”及“形而上学”三种体系之间的关系。杨先生在本书中却依据康德在各个不同时期的文本,并在对这些文本的仔细的比较中,通过合理的推论,而展示出康德人类学思想从萌芽、突显到展开的一个思想发展过程,同时还揭示了促进这一过程的思想契机,即1790年以后由于对“判断力批判”的研究而形成并呈现出来的包括人类知、意、情三大基本的先天能力在内的先验哲学体系轮廓。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中最初提出他的哲学三大主题(我能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时,并未提到第四个问题即“人是什么”,只是在1793年给司徒林的信中以及后来出版的《逻辑学讲义》(1800年)才提出这个总问题。通过这种严格的历史分析,杨先生得出结论:“康德发起德国哲学革命的批判时期的哲学思想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的发展过程。这种复杂性和矛盾性首先表现在:在这个过程里产生和出现了三个不同的康德哲学体系:已经完成了的作为纯粹理性批判的哲学‘导论?——批判哲学体系,尚未完成的作为纯粹理性体系的自然-道德形而上学体系,和也没有真正完成的以回答关于人的四个问题为内容的哲学人类学体系。其次还表现在已经完成的批判哲学体系本身又具有三重不同的性质:批判主义、形而上学和人类学。”(第192页)这种论断是全新的,也是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的。历史主义并不只是单纯史料的搜集,而是要进入到思想本身的历史,即把思想看作一个自身连贯的发展过程,这是很多标榜历史实证的学者(如康蒲·斯密)都未能懂得的。

深入的逻辑分析。本书与一般教科书不同,并不在康德黑格尔哲学的所有问题上平均用力,而是重点攻破其中的难点,如康德范畴演绎的构成问题,黑格尔哲学的“四统一”和主体性问题等,都是历来理解康德黑格尔哲学最困难的问题,只有凭借严密的逻辑分析才能揭开其神秘的面纱。杨先生对攻破理论难题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嗜好,越是困难的题目越是能激起他的兴趣。对这些哲学史上公认的难题,杨先生抓住一个,解决一个,作出了开拓性的推进。例如,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的“先验演绎”历来是令读者最感头痛的难题,它不仅本身极为晦涩,而且在第一版和第二版中又有截然不同的面貌,而每一版的演绎中还又分为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两个层次。这些方方面面都交织在一起,时常引起混乱,甚至康德本人也承认这个问题在“叙述方式”上是有缺陷的。杨先生则通过对文本进行缜密的逻辑分析,清理出了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的“有机联系”,将它们看作是既有目的、方法和程序上的区别但同时又互相缠绕、前后相衔的对范畴客观有效性的两步证明,揭示了它们构成一个“首尾相贯的先验演绎的圆圈”的关系。这就解决了康蒲·斯密等人由于把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割裂开来而导致的矛盾和困境(第247、250页)。又如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确定为“辩证法成为一门科学的决定性一步”(第312页以下),并通过阐明辩证法如何由一种主观的辩论技巧而被黑格尔赋予了客观逻辑、存在规律和认识方法的意义,从而表明真正深入的逻辑分析方法不是形式逻辑的静止的划分,而是对事物动态的发展规律的掌握。所以黑格尔把逻辑学、存在论、认识论和辩证法四者统一起来,其“最大成果,就是把辩证法变成了这样一种学说:它的对象是一切发展的最普遍的辩证规律;它的任务就是要揭示对这些规律的认识发展过程的内在联系和内在发展规律;它的目的就是要在这基础上制定出作为认识方法和思维方法的辩证方法。”(第318-319页)其中,杨先生最为强调的一个原则就是“纯概念自身运动的原则”,认为这一原则“是把逻辑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四者统一的逻辑体系建立起来的根本”(第343页)。而这就要求对纯粹概念进行一种内在的矛盾分析,将它看作一个由于内部矛盾和自身否定性而向前运动的生命过程,因为“概念的自身运动就是概念自身通过其内在矛盾的揭露和解决而把自己的潜在内容实现出来的过程,即它自身从潜在到现实(从自在到自为)的发展过程”(第348页)。由于黑格尔的概念本身具有实体的含义,所以概念本身的这种逻辑进展也就是黑格尔的“主体性原则”,它在自己的展开过程中就能动地实现为客观的历史过程,从而达到了逻辑和历史的一致。

对“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的娴熟运用。由于对辩证逻辑方法的深刻理解,杨先生能够做到自觉地从哲学思维的历史进程中揭示思维本身的逻辑层次,将人类思维的发展显示为一个有内在必然规律的过程,并由此使读者受到一种范畴体系推演的训练,这在国内外同类著作中都是罕见的。例如讨论“德国哲学革命持续发展的逻辑进程”一章,就紧紧抓住从康德到费尔巴哈的围绕“主体能动性与客观制约性”这一对矛盾所展开的螺旋式上升运动,阐明了人类思维在这个发展阶段上的思维层次一轮又一轮的逐步提高,并由此而必然地发展到它的逻辑结论——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的过程。具体来说,在康德那里作为现象的主体与客体虽然实现了统一,但作为本体的主体却与现象处于绝对的对立中;为克服这一对立,费希特把现象和本体、认识和实践都统一于自我意识的主体内部,但又导致了唯一的自我与绝对普遍的自我的对立;谢林则把主体客体统一的方式从客体统一在主体中颠倒为主体统一在客体中,但这个客观的主体又与个别主体处于神秘的对立中;这种神秘对立在黑格尔的辩证发展观中便被扬弃了,主体和客体的同一被看作一个由概念的内在差异和矛盾而自身不断向前发展的合理过程,但又与真正客观外在的感性现实漠不相干;费尔巴哈使思辨的概念下降到感性的地面,使主体最终归结为自然客体,但实际上又取消了真正的能动的主体性;最后,马克思把一种本身即是主观能动性和客观制约性的辩证统一的人的实践活动作为新哲学的出发点和最高原则,从而创立了实践的唯物主义,使主客体的统一关系达到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参看第103-111页)。这整个分析极其清晰地突现了逻辑与历史一致的方法论魅力,我至今没有看到国内和国外的哪一位作者对这一段哲学史中所隐藏的逻辑规律有如此精彩的描述和揭示。

总的来看,杨先生这部著作在目前国内外纷纷否定历史性和逻辑性(更遑论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的“后现代”大潮中,不仅高举起“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论大旗,而且将它创造性地运用于对哲学史的重新清理,作出了一系列高水平的理论发现和科学论断。除此而外,该书在文字上的极为严谨和简洁也是一大特色,形成了全书庄重典雅的学术风格。今天人们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往往都局限于表面形式的严格和技术的规范性,我以为更重要的学术规范应属于思想的内在的力量,在这方面,杨先生这本书堪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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