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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了一

2003-12-03 来源:中华读书报 陈老萌 我有话说
前些时《中华读书报》(2003年8月20日)有莫幼群先生文章《花样笔名》,他议论道:“奥威尔说作家形同妓女,话虽不中听,但至少说出了一半的真相。写作难免会把自己的情感和隐私搭进去,有时实在是下不了狠心用真名。风尘女子有花名,戏子有艺名,作家则有笔名,彼此彼此。”

恕我寡闻,不知奥威尔在什么语境中说这话,无从置喙。而莫先生的议论似乎过于偏激,作家用笔名,固然不排斥莫先生所言的原因,但并非都是如此,其原因还多。譬如为躲避当局迫害,为免遭闲人纠缠,或者寓入作者志趣,或者志以对先辈的敬仰,甚至什么意思都没有,只是大家用了笔名,我也用一个,如此而已。鲁迅、郭沫若、老舍、巴金、沈从文,他们的用笔名,显然都不在莫先生所指的这种原因里。赵树理曾经一人独包一份解放区小报,作者、编辑、校对、发行都归他来,于是文章不得不变换笔名。他已不记得用了多少用些什么笔名了,唯“胡启明”一个例外,因为它是在排字间临时胡乱起个笔名的意思。虽如此,却也不至于和妓女的花名“彼此彼此”。莫先生以笔名和花名、艺名“彼此彼此”,又谓“戏子”而不称演员,当然含尽鄙薄它们的意思。

莫先生循此思路说到:“学者王力写堂皇的论文时用的是真名,写随性一点的小品文就化名‘王了一’大概是说一写就了,当不得真的。”事情远非如莫先生说的这样。王力的真名认真追究起来,还不能说是王力。王力原名王祥瑛,曾用名有过好几个,最终以王力行世。王了一也非王力的化名,乃是他的字。自先秦至民国,文人鲜有不用字的,到新的共和国以后,此风才戛然而止(当时许多社会现象、文化现象皆戛然而止)。但已经用了字的,熟人间写信、见面时遗风尚存,仍以字相称,若直呼其名是很失礼貌的。记得上个世纪60年代初一份庆祝节日的壁报,王力赋诗一首即书写在他自己印制的“了一信笺”上,娟娟行楷,煞是悦目。节日一过不知扔在哪里,又煞是可惜。文人取表字,大多与名相关。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就关连在天上的大鸟。王力表字了一,则体现他汉语学家特色。了一在字义上与力字并无什么关连,他用古文读音方法,了一是力的反切。可见它绝非莫先生臆测的那么随意:“一写就了,当不得真的。”现代作家以字为笔名很是常见,朱自清的佩弦、叶绍钧的圣陶、胡适的适之皆是。王力署名王了一,用得很早,用了很久。早在20年代末即用此署名翻译意大利小说《贫之初遇》,此后他的翻译作品几乎均署用此名,不只局限于小品文写作。译介外国作品应是当真的事吧,岂能一译就了。即便写小品文,王力也不“一写就了”的草率,日后还集成册子以期传世。这些年来他的小品文多次进入各色选本,那精美为世人所共睹。

莫幼群先生文章注明了他供职于一家少年杂志社,这难免不叫人猜想他署的可能是笔名。我这篇短文原拟署真名陈学勇,付邮时特意换成笔名。我和莫先生都没有在文章里搭进情感和隐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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