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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旧体诗词大家的毛泽东

2003-12-24 来源:中华读书报 王国钦 我有话说

纵观毛泽东全部的50首诗词作品,从时间上来分,解放前的31年(1918—1949)创作了27首;解放后的15年(1950—1965)则创作了23首。比较而言,创作率明显是后期高于前期。从创作第一首七古《送纵宇一郎》的1918年,到他“正编”中最后发表《贺新郎·挥手从兹去》、七律《吊罗荣桓》、《贺新郎·读史》三首诗词的1978年,前后刚好是60年的历史跨度。而这60年,却正好是中华诗词逐渐走向衰落的60年。在1919年五四运动之前,我国有古典诗词的悠久传统;在1978年三中全会之后,则又有中华诗词的复苏和振兴。毛泽东的诗词,恰恰在这60年中独树一帜,顽强不息,以量少而质高的50首诗词作品,用革命浪漫主义和革命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创作方法,无论在思想上或者内容上,都为我国当代的诗歌艺术史增添了无与伦比的光辉的一页。

1957年元月,刚刚创办的《诗刊》准备发表毛泽东的几首诗词。主编臧克家向毛泽东写信征求意见,毛泽东就给臧克家回信道:“这些东西,我历来不愿意正式发表。因为是旧体,怕谬种流传,贻误青年。”又说:“诗当然以新诗为主体。旧诗可以写一些,但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因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就是这封本来非常正常的私人信件,却因为它的发表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令人遗憾的是,毛泽东一生没有自己系统的诗歌理论。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写给臧克家等人的几封信,后来才会被人误解甚至歧解,以至招来不少人的疑虑和责难。尤其是对他在信中所表达的一些诗词理论,更使一些人把五四以来中华诗词的逐渐衰落,自觉不自觉地与毛泽东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我们首先需要搞清的一个问题是:毛泽东当时写信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他还有没有更多、更全面的诗词理论呢?

先让我们注意一下毛泽东的另外两封私人信件:

“诗两首,请你送给郭沫若同志一阅,看有什么毛病没有?加以笔削,是为至要。”(1959年《致胡乔木》)“你叫我改诗,我不能改。因为我对五言律,从来没有学习过,也没有发表过一首五言律……我偶尔写过几首七律,没有一首是我自己满意的。如你会写自由诗一样,我则对于长短句稍懂一点。剑英善七律,董老善五律。你要学律诗,可向他们请教。”(1965年《致陈毅》)

无须多言,我们从这两封信中读出了什么呢?谦逊!作为一代伟人,毛泽东能够如此虚怀若谷,坦诚相见,不正是毛泽东风格的自我谦辞吗?更何况,这句话的下边,还有一句“再则诗味不多,没有什么特色”的补语呢!同时,毛泽东还在信尾特别注明:“这些话仅供你们参考。”意义已经是如此明确,怎么偏偏还会被人误解呢?再让我们参考一下毛泽东自己的解释吧:1965年夏的一个夜晚,武汉市文联主席梅白曾在武昌向毛泽东请教:“主席为什么怕谬种流传、贻误青年呢?”当时,毛泽东躺在一个藤椅里,仰望着夜空上的点点繁星回答:“那是针对当时的青少年说的。旧体诗有许多讲究,音韵、格律很不易学,又容易束缚人们的思想,不如新诗那样自由。”“我不劝青年人学它,是因为青年人要学的东西,在格律之外还多得很。”这里需要研究的,就只有“不宜在青年中提倡”的问题了。从今天看来,以当时的实际情况而言,毛泽东的说法确有其一定的道理:第一,国家初创,百废待兴,广大青年需要学习的新生事物实在太多了。第二,从诗歌发展的情况来说,摆脱了格律束缚的五四新诗,与破旧立新的时代精神相呼应,自然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时尚。第三,作为一种特殊的诗歌体裁,诗词难以直接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第四,诗词本身确实也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所以,毛泽东在《致胡乔木》的信中又谈到:“诗难,不易写。经历者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也。”这是诗人内心甘苦的自白。如此观之,倘若毛泽东当时大力倡导青年人去学写旧体诗词,对于一个开国领袖来说岂不有悖于轻重缓急的情理?而且,正是因为毛泽东自己的谦逊胸怀,他更不会不顾大局而倡导个人无比喜爱的诗词了。

但是,问题的关键却并不在此,而在于他仅仅说“不宜提倡”,并没有说“不准提倡”;仅仅说“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并没有说“不宜在所有人中提倡”;仅仅是诗人之间的一封私人通信,决不是他所倡导的文艺政策……所以,毛泽东又对梅白说:“但另一方面,旧体诗词渊远流长,不仅像我们这样的老年人喜欢,而且像你们这样的中年人也喜欢。我冒叫一声: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造,一万年也打不倒。因为这种东西最能反映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特性和风尚,可以兴观群怨嘛!怨而不伤,温柔敦厚嘛!”(梅白《回忆毛泽东论诗》)

毛泽东从来也没有强加于人;而毛泽东在个人通信中的自我谦辞,却被人意外地误解和放大了,问题是如此的简单却又如此的复杂。

毛泽东非常喜爱中华(古典)诗词,并且用自己的伟大实践继承并发展了这种优秀的传统诗歌形式。但是,他却从不因为自己的个人爱好去影响别人的爱好。臧克家在《毛泽东同志与诗》一文中论述说:“他(即毛泽东)自己写旧诗,但不主张青年人学写旧诗。他对新诗看得不多,也从来没写过,但他主张现在写诗应以新诗为主。这种不凭个人意志与偏好的科学态度,大大值得我们学习。”从这一点来说,恰恰又反证了问题的另一方面:毛泽东对自己不感兴趣的新诗尚能如此宽容地提倡,那么对于自己极感兴趣的旧诗会大加限制吗?很显然,在毛泽东的内心深处,对旧体诗词的依恋情结还是十分强烈的。这不仅表现在他自己几乎贯穿一生的创作实践中,而且也反映在他的多次谈话中。

还是在与梅白谈话时,毛泽东曾经这样说:“把诗分成新旧,是不科学的。”“就我的兴趣说,则偏爱格律诗……我不喜欢新诗,也不反对人家写新诗。豆腐炒青菜,各人心里爱嘛。”他还特别强调说:“格律诗和新诗,都应该在发展中改造。”“格律诗是打不倒的,除非有更好的东西代替它。至于新诗,也打不倒,青年人喜欢嘛。”于是,这就又有了毛泽东“新旧诗并存”和“都应该改造”的理论。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改造呢?对此,毛泽东又多次这样阐述:“用白话写诗,几十年来,迄无成功。民歌中倒有一些好的。将来趋势,很有可能从民歌中吸取养料和形式,发展成为一套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致陈毅》)“新诗的作者,要学习格律诗的含蓄、凝练……格律诗要学习民歌的时代色彩、乡土气息和人民情感……新诗、格律诗、民歌,会不会取长补短,发展成为中国式的真正的新诗?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梅白《回忆毛泽东论诗》)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还曾发表这样的讲话:“我看中国诗的出路恐怕有两条:第一条是民歌,第二条是古典。这两方面都要提倡学习,结果要产生一个新诗。现在的新诗不成型,不引人注意,谁去读那个新诗?将来我看是古典同民歌这两个东西结婚,产生第三个东西。形式是民族的形式,内容应当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统一。”(宋贵仑《毛泽东与中国文艺》)

毛泽东的诗词理论还不够明确吗?

在一段时间里,总有人自觉不自觉地将新中国成立以来诗词发展逐渐衰落的责任全部归咎于毛泽东的“不宜提倡论”,甚至对毛泽东的诗词作品也进行随意的臧否。这里,我们在澄清是非的基础上,希望重新认识毛泽东的诗词观和他在现当代中国诗歌史上的地位,充分肯定他所取得的艺术成就,这对于真正地继承和发展中华诗词事业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而对于客观公正地评价毛泽东和他的诗词艺术,也具有着重要的社会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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