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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性与妻性

2005-01-19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鲁迅杂文《小杂感》是一组近乎警句的格言,表达了他对中国国民性以至整个人性的若干深刻思考,虽然也不无偏激之论。由于他在这里只提出结论而甚少论证,所以不是很容易理解,需要加以阐释。例如其中的第十则:“女人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儿性,无妻性。妻性是逼成的,只是母性和女儿性的混合。”(《而已集》,《鲁

迅全集》第三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31页)就是非常深刻有味的一条。

女人一生下来,她的身份就是女儿,所以女人有女儿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无庸议;有母性也很容易理解,从正面来说,这本是人的天性之一,从反面来说,古代以至近代妇女如果没有子女,就没有地位,很容易被抛弃,于是母性也就特别强烈了。空说无力,举诗为证。在专门以妇女为题材的诗歌总集《玉台新咏》(卷二)中,有三首弃妇诗,其中作者待考的一首(一说曹植作,而本集不载)写道:

石榴植前庭,绿叶摇缥青。丹华灼烈烈,帷彩有光荣。

光好晔流离,可以戏淑灵。有鸟飞来集,树翼以悲鸣。

悲鸣复何为,丹华实不成。拊心长叹息,无子当归宁。

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栖迟失所宜,下与瓦石并。忧怀从中来,叹息通鸡鸣。

反侧不能寐,逍遥于前庭。[止寺][山屠]还入房,肃肃帷幕声。

褰帷更摄带,抚弦弹素筝。慷慨有余音,要妙悲且清。

收泪长叹息,何以负神灵。招摇待霜露,何必春夏成。

晚获为良实,愿君且安宁。

古代的所谓离婚一般就是丈夫抛弃妻子,理由有七条之多,此即所谓“七出”,而列在首位的乃是“无子”。不生孩子特别是不生儿子,妻子很容易变成所谓弃妇。连曹植那样开明的人都说“信无子而应出,自典礼之常度”(《出妇赋》)。弃妇如果是因为别的原因被弃,一般总是不大舒服,而因无子被弃,则往往二话不讲,忍痛走人。这首诗的情形正是如此。诗从石榴写起,石榴本来是可以多结子的,现在却“丹华实不成”,由此引出生子问题,引出未生子的女主人公被遗弃的悲剧。“无子当归宁”,一个“当”字,表明诗人对生子的高度重视,也表明母性大大高于妻性。诗中的弃妇一方面哀叹自己的不幸,一方面寄希望于未来,相信自己一定能生出儿子来,要求对方耐心等待:“晚获为良实,愿君且安宁”。

古代社会视妇女为生儿育女的工具,妇女将此种普遍要求“内化”为自己的意志,同时也把生儿子当作提高自己声誉和地位的有效手段,为时既久,母性就成了女人最重要的天性,而本来也应当是天性的妻性倒反而被淡化,甚至像是被“逼成”的样子了。

如果事情是这样的话,那么讲女人有母性无妻性,就只能理解为大约是鲁迅先生极而言之的说法;为稳妥起见,似可修订为母性大于妻性。

上面这首诗中,女主人公对于自己能生孩子还充满信心,如果年纪太大,这种信心就不复存在,而这样的弃妇处境也更困难。王宋的两首诗说明了这一点。诗序云:“王宋者,平虏将军刘勋妻也。入门二十余年;后勋悦山阳司马氏,以宋无子出之。还于道中,作诗二首。”诗云:

翩翩床前帐,张以蔽光辉。昔将尔同去,今将尔同归。

缄藏箧笥里,当复何时披?

谁言去妇薄?去妇情更重。千里不唾井,况乃昔所奉。

远望未为遥,[止寺][山屠]不得往。

希望将来生个好儿子的那位弃妇很可能还呆在夫家准备被弃,而这位王宋则已经正式被弃,行进在回娘家的路上了。丈夫另有新欢,抛弃老妻,而借口是她没有生孩子,现在看这简直荒谬绝伦,而在当时却是理由很过硬的,王宋本人对此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从诗中看去,她几乎没有流露出丝毫愤怒,倒反是“情更重”了。她还幻想破镜重圆,重返丈夫的家门,所以用“千里不唾井”的典故。这首诗中未涉及“晚获为良实”那层意思,王宋年纪大了,不作此想―――只有在这个问题上,她才比较实际而少幻想。

这三首诗告诉人们,在封建婚姻的过程中,女性既受外力的压抑,同时也自我压抑,所以处处低三下四。“无子当归宁”的残酷现实,使得女性天生的母性更加上了大量的社会性因素,儿子是母亲的命根子,她当然无比珍惜。已婚女性存在的意义就在儿子身上,这就严重地缩小了她作为人存在的意义;母性实际上是异化了,爱儿子就是保自己,有儿子才能“天月相终始”而不至于像流星一样从婚姻关系中退出。从这个意义上说,女性本来是有妻性的,是高度重视两性关系的,只是为了保住这一关系,她才不得不强化她的母性,一直强化到高于妻性的地步。手段的重要性超过了目的,这样的事情本来是很多的。

母性大于妻性,曾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妨再举两个著名的代表来看,一是建安时代的才女蔡琰,当她从南匈奴回到内地以后,作《悲愤诗》,只讲她与儿子生离死别的哀痛,完全不提她的匈奴丈夫;二是《红楼梦》里的王夫人,当贾政痛打不肖之子宝玉时,这位夫人迅即赶到,说不能再打了,她劝丈夫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又说怕老太太知道了不好。不料贾政火气更大,竟要勒死宝玉;于是她哭诉道:“老爷虽然应当管教儿子,也要看夫妻份上。我如今已五十岁的人,只有这个孽障,必定苦苦的以他为法,我也不敢深劝。今天越发要弄死他,岂不是有意绝我呢?”这话就讲得很重了。稍后她感情越发激动,叫着已死长子贾珠的名字哭道:“若有你活着,便死一百个我也不管了!”可知她的中心思想是要有一个活着的儿子作为自己的依靠,宝玉是否挨打,尚在第二义。强调自己“如今已五十岁的人”,说明已经不可能再生。可知母性虽大于妻性,而在某种意义上仍服务于妻性。

这与鲁迅的说法仍有差距。试更端以说之:有母性而无妻性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子女只知有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母权时代。只有在那个时候,母亲才不是妻子;而等到她成为妻子的时候,她先前的权利已经丧失殆尽了。鲁迅所说的“妻性是逼成的”大约须这样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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