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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法经济学的演进逻辑

2005-02-0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法经济学:基础与比较》魏建黄立君李振宇著人民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法经济学(LawandEconomics)目前已经成为

国际社会科学学术界最具有影响力、覆盖范围最广、研究和接受人数最多的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它不仅极大地推动了法学研究的实证化进程,而且对经济学的发展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成为法学和经济学共同的研究前沿和热点。现代法经济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但是对法律和经济之间关系的理论思考却源远流长。如今在法经济学领域已经文献浩如烟海,研究主题众多,那么,在法经济学研究刚刚起步的中国,如何才能迅速缩短与领先者的差距加快追赶速度呢?

从基础理论角度切入无疑有助于我们加快追赶步伐。基础理论研究有助于更为准确地把握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和分析方法,从而对学科的基本框架和理论体系有着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为把握研究进展、清晰研究前沿奠定坚实基础。《法经济学:基础与比较》(魏建黄立君李振宇著人民出版社2004年12月版)所体现的正是这样一种努力―――一种从基础理论角度加速缩小与世界法经济学领先差距的努力。

客观的说,自从20世纪80年代,法经济学作为一种法学流派被介绍到中国以来,到目前为止的中国法经济学研究,依然处于介绍多研究少的阶段。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法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投入较少。《法经济学:基础与比较》的出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现状。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说,《法经济学:基础与比较》是国内学界第一部研究性的法经济学基础理论专著。它综合了三位年轻学者的研究成果,分为上下两篇分别研究了法经济学中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和代表性(法)经济学家对这些基本理论问题的思考。

纵观这本书有两个研究特色,一个研究主题。两个特色,一是从基础理论角度展开研究,二是从比较的角度展开研究。一个主题则是全面展示法经济学的演进逻辑。

研究特色之一是前面已经指出的从基础理论角度展开研究。作者深入分析了科斯及其定理对现代法经济学的贡献。科斯着重强调了法律制度对于资源配置的主要作用,因此不仅将法律等被排除在经济学视野之外的制度重新纳入了经济学关注领域之中,而且开辟了法经济学中一个研究分析方向,即从法律对经济的影响这个角度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这个分析方向不同于波斯纳等主导的以经济学工具分析法律和法律问题的研究方向。

理性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的基础和核心范式,也是法经济学的核心范式。现代经济学的进展基本上都可以认为是对理性选择理论的不断突破,而这些突破也都立即反映在了法经济学中,构成了法经济学学术演进的内在主线。作者从理性选择理论及其突破角度对法经济学演进过程进行分析,可以说是把握住了问题的本质和关键所在,给读者清晰地描述出了法经济学的理论演进路线,不仅使读者能够准确认识法经济学的发展历程,而且对法经济学的未来发展方向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

对法经济学理论假设、方法论和学术精神的分析,使读者的视野从理性选择理论扩展开来,更加深入和全面的理解法经济学独立成为一门学科的原因所在。法经济学的理论假设、方法论和学术精神源自经济学,但又有所突破。因为法律是现实性很强的东西,现实性要求不断突破经济学中不现实的假设前提、不恰当的分析出发点,从而反过来推动了经济学的进步,形成了法经济学独立的学术精神。

任何社会科学研究最终都将体现一定的价值倾向,效率是经济学的价值观,公平是法学的价值观。那么作为二者交叉的全新学科,法经济学的价值观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的提出及其完整回答就标志着法经济学达到了完全成熟状态。客观的说,法经济学的发展目前还没有达到完整回答这个问题的地步,但基本判断是―――法经济学极大的促进了二者的兼容,试图形成一种中间价值观。作者综述了公平和效率价值观的理论进展,为进一步讨论法经济学的价值观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同时也给出了一个富有潜力的研究方向。

研究特色之二是从比较的角度对法经济学代表人物的思想进行了全面梳理。法经济学从广义上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法律背后的经济因素及其逻辑的分析,二是对法律本身具有的经济逻辑的分析。总体上看,斯密、马克思以及康芒斯的分析基本上都是从探索法律背后的经济因素及其逻辑,认为经济运作规律决定法律的内容及其构成是他们的基本观念。进而反过来当法律成为确定和独立事物时,他们也都认为法律对于经济运行有着重要影响。正是对法律和经济之间关系的关注构成了他们的研究主题。在这点上科斯与斯密、马克思、康芒斯等更加接近。而波斯纳为代表的现代法经济学更侧重于研究法律本身的经济逻辑,研究法律规则、法律体系所表现出来的经济逻辑。如对责任规则、契约规则、诉讼制度等研究都清晰的体现了这点。也就是说,现代法经济学不仅关注法律背后决定法律运作的经济因素,而且更关注法律本身具有的经济逻辑,也正是因为对法律规则本身经济逻辑的研究,才使法经济学研究摆脱了附属于经济学的地位,独立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因为单纯讨论决定法律的经济因素及其内在规律所形成的依然是经济学,最典型的就是马克思的研究。马克思正是意识到仅研究法律―――这个表象的事物,不能够说明决定事物为何如此的逻辑,因此他才转向研究法律背后的经济,形成了马克思经济学。

作者对斯密、马克思、康芒斯和波斯纳法经济学思想的研究,不仅清晰、条理地给出了他们的基本思想,而且更加清晰的从另一个角度展现出了法经济学发展过程―――从对经济因素的关注转向对法律经济逻辑的关注,从而更加全面、深刻地展现了法经济学的演进逻辑。

这两个研究特色都是围绕着研究主题―――全面展示法经济学的演进逻辑展开的。上篇基本上集中于现代法经济学演进逻辑的研究,下篇集中说明广义法经济学的思想演进过程。对法经济学还较为陌生的中国学界来说,首先了解法经济学的来龙去脉,无疑能够起到有效提高研究兴趣、指引研究方向的作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特别向读者推荐《法经济学:基础与比较》这本书。相信这本书将为你展现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带你把握这个领域的基本问题和基本分析方法,从而带给你全新的理论思索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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