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刘晓庆变招儿:我的书不叫文集了

2005-02-0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

?

刘晓庆出“文集”,站远了看,是对出版人出版取向的检验,也是对读者判断力的考验。突有评论家站出来,指摘该行为,并提高到保护“文集”的高度,作者及出版方着忙为自己辩护,一时争论四起。八方媒体反应迅速,拉开了架势要“十面埋伏”。可是就在此时,我们看到了评书中惯常出现的打斗场面―――“虚晃一枪,跳出圈外”,刘晓庆声称:“我的书不叫文集了。”可是,她,还有许多人,能跳出圈外吗……

出书难,出文集更难,刘晓庆出文集,难乎其难。书还没出呢,就已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以致刘晓庆赶紧出来表白,出文集不是她的本意。

缘起:评论家质疑刘晓庆出文集

第18届北京图书订货会上,文学评论家白烨在专家推荐好书座谈会上对刘晓庆出版文集的行为表示质疑,他认为刘晓庆很少有文章发表,更没有写出什么有价值的文章,何以会有文集出版?白烨说,他在订货会现场看到刘晓庆出版文集的大幅宣传海报,“早些年间,刘晓庆由于写了《我的路》,中国作家协会同意她入会,作协由此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责备。现在有出版社竟要给她出版文集,她究竟写出什么有价值的文章了,值得出文集?我对她的行为表示质疑。”白烨认为,为刘晓庆出版文集的出版社,或许能获得丰厚的利润,但随之降低的是出版社的品位与格调。

这家出版社即是中国电影出版社。据了解,刘晓庆的这部“文集”将分二册,共收录有她于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我的路》和1995年出版的《我的自白录:从电影明星到亿万富姐儿》两本书,以及一些小文章。出版《刘晓庆文集》是由电影出版社率先提议,而刘晓庆本人表示同意并支持。

电影出版社认为白烨的质疑有些不可思议:《刘晓庆文集》只是将作者原来出版过的书和文章集纳出版,根本不是个“事儿”,为什么文学界有的人和媒体对该“文集”那么感兴趣,非要把这么一个题目做成“事儿”呢?澄清:刘晓庆表白出文集非己本意

1月28日出版的《北京娱乐信报》上,刘晓庆委托其经纪人对此事表态,表示“文集”一名是出版社定的,她从来就没想过称“文集”。而将于春节前后推出的这部书也会不再叫“文集”。

《北京娱乐信报》的报道说,经纪人代表刘晓庆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她首先说明,《刘晓庆文集》这一书名是出版社定的,刘晓庆对此事并无太多考虑。这一点在中国电影出版社那里得到了证实。该社副总编李梦学表示,出版《刘晓庆文集》是他的提议,“刘晓庆支持这一提议”。

刘晓庆表达的第二个意思是,《刘晓庆文集》的书名已改了。记者从出版该书的编审尹宁安先生那里核实了这一说法。但尹先生强调,“《刘晓庆文集》这一书名本来就是暂定名,我们即使改了也与白烨先生所提出的是‘对文学的侮辱’无关。”他还透露,目前该书正文已在印制当中,但封面还没开始制作,最终这套书叫什么名字还没有确定。争鸣:出文集有什么标准

尽管“刘晓庆文集”事件算是已经告一段落,但关于此事的争论却还没有停止。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出文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白烨说,“文集”的编辑与出版,没有什么法定的标准。按《现代汉语词典》里“把某人的作品汇集起来编成的书”的说法,有作品的人都可以编辑和出版文集。因此“这样从字面上去理解,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觉得我们谈论的,应该是一种不成文的内在尺度。事实上,我们多年来的图书出版在‘文集’的把握上,也形成了一定的内在尺度,或有了一些约定俗成的潜在规矩,即首先它是‘一个人主要的乃至全部著作的汇集’。而当得起出版文集的人,必定是在某一领域有重要成就和重大影响的作者。正因为有这样一个基本共识,‘文集’的出版尽管很多很滥,但并没有走到完全失范的程度。出版‘文集’者,应该是在某一领域里卓有成就和建树的人,而且他创作的热情与高潮基本过去,才拟以汇辑作品和整理成果的方式把自己的卓越劳作示之世人和留传后人。在我的理解中,‘文集’在分量上应该比‘选集’更重,而仅次于‘全集’。”

白烨觉得现在的“文集”,无论从作者的分量还是作品的分量上,都不能与过去的“文集“相提并论,它差不多就是“作品集”的另一说法。“文集”如此贬值,有出版者希图集零为整编丛书,积小为大出文集,加强系列化运作和整体性包装的原因,也有一些出版者降低“门槛”,对“文集”有意作“矮化”处理的原因。而在背后,是基于商业的利益和赚钱的目的为出发点的。另外,白烨认为“滥出文集”可能也与一些出版者的“名人崇拜”有关,这种“媚名”在他看来,其实是另种方式的“媚俗”。

但也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刘晓庆出文集无可厚非。

评论家贺绍俊认为,出版文集在过去是了不得的事情,必须是德高望重、功成名就的人才有资格,但是现在年轻的、走红的作家却也都可以了。他认为尽管在过去,所谓文集,是体现一个作家的创作成就的概念,但在现在却不那么严格,只要把作家以前出版的东西集中起来就可以冠以“文集”之名,甚至于在文学创作上不一定很有成就、只需有经济实力或有号召力的作家也都可以出文集。贺绍俊表示:“近些年来出的文集,已经不像过去那么‘正宗’了”,在这个背景下,“刘晓庆出文集没必要大惊小怪”。

有读者说,《刘晓庆文集》该出。“刘大姐是中国妇女界的风云人物,经常领风气之先。她藐视‘出头椽子先烂’的古训,大胆地喊出‘我想做中国演员之最’。我真佩服她不墨守成规的勇气。如果后人研究当代中国女性的文化心理,我觉得刘晓庆具有‘标本’意义。她有一颗活泼不死的、关怀的、善感的心,这样的人不出文集,岂不太可惜了吗?《刘晓庆文集》应该属于重要的当代女性研究文献。”

白烨说,刘晓庆这部“文集”收入了《我的路》和《我的自白录:从电影明星到亿万富姐儿》两本书,另外还有一些小文章。“这两本书我都看过,第一本好一些,写出了一种艰难中的奋斗;第二本因她已享有盛名,状态就不对了,自我炫耀的情绪和自我表现的意识溢于言表。这些作品充其量是个人经历的感性纪实,谈不上什么文学价值。重出就重出好了,没有必要贯以‘文集’的‘盛名’,并以‘是是非非的刘晓庆,风韵犹存的刘晓庆,波澜不惊的刘晓庆,才艺双绝的刘晓庆’这样眩目的广告语招摇过市。类似这样的‘文集’的出现,可能会使本已混乱的‘文集’出版更加失范。有了这样的‘文集’,还有什么样的‘文集’不可以出呢?”

著名出版人金丽红说,1991年华艺出版社出版王朔的文集时,和人民文学出版社曾有很大的论争―――人文社认为有资历的、大师级的作家才可以出文集。“我们为什么出王朔的文集呢,就是因为读者需要,他们觉得读一篇两篇不过瘾,希望看到更多的作品―――何况并没有条文规定年轻作者不能出文集。《王朔文集》出版后,读者反响强烈,销量算上盗版300万套都不止,《王朔文集》的成功到现在业界都是公认的。从那以后年轻作家也在出文集,文集不再被认为是盖棺定论或一种资历的认可”,“但刘晓庆与作家又不同了,我在图书订货会上看到海报后觉得很滑稽,至少说明出版人不够聪明,不论如何,出版文集还是要看作品本身。读者的目光集中在作家身上,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刘晓庆虽然是演艺界有影响的人物,但她出版‘文集’,总不太像那么回事,会让读者拒绝。我们没法判断刘晓庆出文集对还是不对,但要我来说,不能用‘文集’二字。其实从市场角度来讲,完全可以起个更贴切的名字。做书要研究读者心理,看读者对书名是否接受。争议对不对没有意义,因为书最终是拿来给读者看的。”

探讨:电影界谁最应该出文集

刘晓庆可不可以编自己的文集?出版社可不可以出刘晓庆的文集?如果只是从法律上讲,当然可以。从法律上说,不仅刘晓庆可以出文集,写文章的人均可出文集。白烨说:“我当时对‘刘晓庆文集’的反应以及现在对此事的考虑,都是立足于图书出版长期以来形成的内在尺度或约定俗成的潜在规矩,即有一定的文学、学术成就和影响的作者才够资格编辑文集和出版文集。刘晓庆的主业是电影表演,她的业余性作品忝列‘文集’,显得勉强和夸张,感觉上有逾矩之嫌。

“我还感到悲哀的是,即便是在电影界,真正该出文集的也大有人在,但却一直无人问津,如夏衍等电影事业家,如赵丹等电影艺术家。我还了解到,为电影事业呕心沥血了一生的陈荒煤,其文集因资金问题至今无法出版。这些电影大家文集的长期‘缺席’和刘晓庆文集的火爆登场,难道不值得我们反省一些什么吗?

“市场与经济这把‘双刃剑’给文化、出版带来许多生机,也带来诸多问题。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是:钱是不是就是一切?是不是就是文化和出版领域的终极目的?除了赚钱和赢利这个基本要求,还有没有和要不要别的一些规范和规矩―――如文化操守、文化品位等等?面对这样的环境和这样的问题,所有文化人都势必要用自己的行动做出自己的回答。我觉得现在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和深入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了。而且在一些领域频频出现严重失范现象的情况下,类似‘刘晓庆文集’这样的事情还会不断上演,对此我们也只能发出一声声叹息,并以此表达另外一种意见。这可能是微弱的,但却是必要的。”反思:出版要自重

采访中白烨谈到几年前曾组约钱锺书、杨绛二位先生书稿时的一些事,或可作为出版界更好地处理文集一类出版物的一个参照。“记得几年前去拜访二位先生,谈起想由我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他们的全集或文集时,钱锺书先生当即表示,他目前先不考虑系列出版自己的作品,如若考虑也断然不能叫全集或文集一类的名称。他说,‘文集’、‘全集’有约定俗成的含意,那就是一个人的全部著作的汇集。他首先认为自己目前还在写东西,仍处于写作过程之中,收不完全的作品集怎么能叫‘文集’、‘全集’?其次他谈到,一个学人决非完人,所写的东西也并非都有示于世人的意义和传之后人的价值,而一旦出书尤需慎重,要删繁就精,不要刻意求全,所以无须出版什么‘文集’、‘全集’。言谈之中,先生对某些著名学者重名利甚于重学问,有的甚至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很不以为然。”杨绛先生与钱锺书先生的意见完全一致,并补充指出,作者不要只图自己的一时痛快,出书一要考虑自己,同时还要考虑自己的东西是否真的有益于世道人心,再者还得考虑会不会给出版者和读者造成什么麻烦。“有了这样一次教诲,我们在1992年得到杨绛先生同意出版其著作时,便格外尊重二位先生的意见,定名为《杨绛作品集》,钱先生欣然题写了书名。不久之后,我们又很荣幸地得到钱先生的慨允,同意我们出版他的系列著作,包括主要的已刊作品和未刊作品,我们拟定了‘钱锺书作品集’、‘钱锺书著作系列’两个书名供他选定,二位先生经多次考虑,最后定名为《钱锺书集》,真是洗尽铅华又谦逊备至”,“钱锺书与杨绛二位先生的道德文章,文坛内外有口皆碑,他们关于自己作品的出版考虑,关于对‘文集’、‘全集’的一些看法,或可给包括作者、出版者在内的人们有益的借鉴。在我看来,利用商业手段促进作家作品的系列出版,从总体上讲,是不失为有利于出版者、作者和读者的好事。但在具体运作中,却应谨慎从事,循名责实,不要贪大求全,失之招摇,这也是另一种意义的避免媚俗。”

名人出书易,出书多,出书滥,已是不争的事实。这的确构成了一种文化现象,这跟我们的社会文化生活流行“名人化”、“明星化”和“娱乐化”有关。有时候,“名人”或“明星”,出点事件,闹点绯闻,成了“问题名人”和“绯闻明星”之后,越发受人关注,而这反过来又成为他们出书赚钱的资本。这种病态的欣赏趣味的形成与流行,与受众有关,与媒体有关,与名人自身更有关。白烨觉得这些都提醒出版界与读者:名人要自知、媒体要自律、出版要自重。同时要对一些有倾向性的问题和病态的现象展开及时而有力的文化批评,通过这种批评构成一种抗争和制衡。现在的问题是,各种文化现象纷至沓来,而相关的文化批评并没有跟上。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