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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外少有活人文集

2005-02-0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说到文集(全集),英美出版社出版最多的,要数莎士比亚的作品。我曾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地下的外文书店,买过一本格拉默西(Gramercy)出版社1993年版的《莎翁全集》(WilliamShakespeare TheCompleteWorks)。剧本和诗作都全,精装本,1200多页,只售人民币一百五十三块八。虽然便宜,但是字儿很小,又没有评
注,买下来,只图哪天要查对原文什么的,有这么一本,就省事儿了。

此类文集虽然多,但是绝大多数都是已故作家的经典作品,诸如王尔德、卡夫卡、尼采、欧・亨利等人,作家名头响,在读者中的认知度高,作品的水平也得到公认,这样出了文集,才有人买。

这些已故的大家,多数都已经故去很长时间,长的一两千年,短的也有几十年、上百年。刚刚去世没几年的作家,就出套文集来卖,不多见。例如不久前去世的女作家苏珊・桑塔格,没听说其出版商法劳・斯特劳斯・吉罗要给她出文集,相反,她还有两本新书要出―――当然是遗作。另一位英国自由主义大哲学家以赛亚・伯林,去世于1997年,到现在,他的作品还在一本接一本地不断出版,多数都是他生前从未成书的文章结集而成的新书。一套伯林文集?对不起,没地方买去。

依我的观察,在国外,出文集的活人非常少见。三、四十岁的作家,还在写作,就出了文集,更是鲜有耳闻。

为什么?我猜,有这么几个原因。

从作家的角度讲,首先,出文集是很郑重的事儿,有多郑重?文集意味着盖棺论定,只要你还健在,没丧失思考和写作的能力,文集便最好还是往后放放。其次,出文集是很无趣的事儿,也赚不着钱,这一点下文再谈。

从出版社的角度看,给活人出文集,老大的不合算。活人作家是要版税的,他的书卖一本,就要拿一本的钱。我跟国外的出版社要本样书,比国内的要难得多,因为这些书,都要算版税的成本。出文集还要付文集的版税,即便出版社有这个心,作者还不一定答应呢。都知道文集的销量有限,不好卖,卖得少,版税也少,作者对这笔账,是能算清楚的。

所以我们看到,国外所出文集的作者,多是已故多年的前辈作家。他们死得太久,已经没资格拿版税了。出版成本因此降下来,文集的定价便不会太高,老百姓买个实惠。又是经典作品,可以长销。有收藏癖的人,或是附庸风雅之辈,都可以成摞地买回家,摆在客厅里装门面,透着好看,有文化。

真正的好文集,要看版本,谁作序,谁写导读,谁写注释评点,都有讲究,每出必定求新意。但是这样的文集,定价高,印量也少,一般书店里不容易找得到。

英美的商业出版社所出新书,有一整套的行销计划。拿主流畅销书来说,通常先出精装本(也叫硬皮本),定价很高。过一段时间,再出平装本(也叫纸皮本),价钱大约只有精装本的一半(定价的差异,与成本并不成比例)。还有给老人和弱视者看的大字本,卡带和CD格式的有声版,近年来又开始发行电子书版,各有自己的目标市场。也有些书,如供家庭主妇解闷度日的言情小说,或是部分学术著作,首版便印平装。

什么时候出精装,什么时候出平装,也有门道。当前美国的头号畅销小说《达・芬奇密码》,出版不到两年,精装本已卖了1000多万本,现在依然很火,出版商便将平装本的上市时间一压再压,等精装本赚够了,再用平装扫一遍低端市场。

一辈子就吃一本书,靠它不断再版养家糊口,甚至死后惠及子孙的作者有的是。只要你的书有人买,有人读,就有市场,出版商就会继续印你的书,你,你老婆,你儿子、孙子,就能源源不断地拿钱。

这样一来,活得好好的,谁还会整天琢磨着出文集呢?

活着的作家不打文集的主意,活着的演员出文集,更是开国际玩笑。常在《纽约客》上发表小说的大演员和大导演伍迪・艾伦,以及文采出众、出过小说和随笔集、去年过世的英国演员彼得・乌斯蒂诺夫(以扮演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比利时侦探波洛闻名),都没听说已出或将出文集。倘有某位明星宣布,要将自己的遗情恨史,加上经商总结,弄个集子,出本《贝克汉姆文集》、《麦当娜文集》,或是《小甜甜文集》什么的,招摇过市,还不满世界都是笑掉的大牙啊。

国内的作家出文集,实际是在打包贱卖自己的作品。签一家出版社,过几年,再找别家签。作者怕出版社瞒印数,出版社也怕作者写出新作不给自己给别人,弄得到时候文集不集,全集不全,所以各自提防,又没有有效的机制互相制约,结果大家都是一锤子买卖,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文集满天飞,你方出罢我再出。只苦了读者。文集换汤不换药,对作家和出版社,大伙儿掏钱时都得防着。

文集打了包,只标个总价,不拆开卖,卖不动,运回出版社存起来先,再苦盼露天书市,四折五折地往外甩。哪里是卖书,分明是在卖血―――自己的血,连带着作者的血。

反观英美的出版业,市场机制和规则已较为成熟,在新书上下足功夫,出版社和作者皆大欢喜。首版书卖完了,可以再版,加印,生生不息,用不着为了倒腾旧作,动“文集”的脑筋。作者、出版社和编辑之间,比之明争暗斗,更多的是长期合作。有些作者,如苏珊・桑塔格,一辈子就签了一家出版社;还有些人,如《达・芬奇密码》的作者丹・布朗,只认一个编辑―――后者跳槽到了兰登书屋旗下的道布尔戴,布朗也跟着他搬了家;还有些人,临死也要指定身后的编辑,如以赛亚・伯林,生前的文稿全部交由牛津大学出版社特聘的学者亨利・哈代(HenryHardy)整理出版,别人想动,犯法。

倘有人真的印出一套《刘晓庆文集》来,不管这是刘晓庆本人的意愿,还是出版商的绝妙策划,也不管有人究竟真心诚意,还是妄胆炒作,都该被视作出版业的一场闹剧。此风一长,本已大大贬值的“文集”,只会加速堕落,成为垃圾场边四散飘零的手纸,令人避之唯恐不及。对出版商而言,就好比攥着英镑,几年吐血跳楼的通涨过后,只能以一比一的比例换日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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