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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译者的旅次自由联想

2005-02-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阶梯便道旁的石碑

每次去爱丁堡,总是下榻葛瑞斯・达姆家,那是新城典型的乔治式高大石砌寓所中的一个单元,邻近颇有文化、历史名气的夏洛特广场。

每次从这里去老城,我最喜欢步行穿过横卧新老两城当中的王子街花园。这座花园,南依这座城市以其名命的古堡高岗,北临新城建城以来始终令人瞩目的王子街,占地约五英亩,呈南高北低倾斜凹槽状,约二百年前,还是城堡山脚下一片沼泽湖地,水草错落,鸥鹭栖止,与浪者、强人为伴。新城建成之初,从老城迁居王子街上的富豪显要为保留这片紧临自家门口的开阔地,几经抗争,最后由他们私家出资,抽水植树建成花园。如今这里是绿草如茵,花木繁茂,喷泉漫洒,成为这座山丘海湾错落、古老建筑林立、塔尖穹顶参天的美丽城市的绿色心脏。走到花园南端沿一条石阶小道拾级而上,可以轻松便捷地登上老城的主大街。就在这条整洁蜿蜒的石梯小道顶端,通向作家博物馆那座斯梯尔夫人住宅小楼入口的路旁,横立着一块半天然成型的青灰石碑,高约一米、长约二米,当中以一条刻线凹纹一分为二,像一本打开的书。左半,石面粗糙;右半,周边是同样粗糙的边框;中间,略事打磨的平面上刻着四行简单的铭文:

Freedomis a noble thing

John Barbour1320-1395

在这座城市令人目不暇接的古迹文物丛中,这样一块小道旁体积有限的石碑,本来极易令游人忽略,但那上边镌刻的这几个字,却令我第一次匆匆而过,就立即刻在了心上;而且,出于习惯,还琢磨着转换成中文。

虽然不过寥寥数字,其中的noble却令我颇费了一番斟酌:在我的概念中,这个字的第一位意义是高贵,与珍稀、特有、优异有关,与普通、庸凡、大众总是远离,那么自由是一桩高贵的事?……当然这也不无道理。自由这个名词,姑且不论它在哲学、法律范畴之内都有条件严格限定,即使在所谓不受限定、没有约束的生存状态这一意义之下,实际上也还是必先有种种条件的限制:从古至今的芸芸众生终日为衣食奔波,时髦的现代人深陷自身的心灵困境,卑琐的小人常戚戚于毫厘得失,甚至一草一木受制于土地、阳光、雨水和生物链的平衡,宇宙间一星一体受制于相互的作用力,都没有绝对的自由。物以稀为贵,自由既然难得,因此也可贵。为帝、为王的贵者,权柄在握,一呼百应,万民臣服,为所欲为,自由自在,他们身上的自由当然显得高贵。那么,把这句铭文译成“自由是一桩高贵的事”,似无不妥。然而noble第二位的意义是高尚,每次再从这里经过,读着碑上两行铭文,不论迟迟还是匆匆,内心深处仍在狐疑:

自由是一桩高贵的事?自由是一桩高尚的事?自由是……

翻译中遇到疑难之点,首先得琢磨上下文,这里只有下文―――立言者的姓名和生卒年月。

翻开辞书,很快就得到了他的一份简历:约翰・巴伯 JohnBarbour ,1316 1395,生年与碑文略有出入。这很正常:六七百年前的人物,出生时又理所当然地尚未发迹,家世也不一定显赫,身后虽留名史册,卒年通常总会确凿无疑,而生年月日却无从追寻者,大有人在,就连晚生他二百多年、名声也响亮多多的莎士比亚,生辰也是经后人推算而假定。而后世却有人以假做真,始而从字面看出那位莎老先生生卒同月同日,却不进而深究这个生年月日从何而来,只在啧啧称奇之余,造出历史大名人大伟人常有生卒同月同日佳话,并从中“归纳”为“莎士比亚现象”,其实这也堪称当今佳话……这段自由联想与本文所欲解决翻译问题无大关碍,暂可搁置毋论。再看这位铭文的作者,是苏格兰诗人,阿伯丁的副主教、金库审计员。他的主要诗作为《布茹斯》。

副主教和审计员的职业在这里似乎也无关紧要,这部诗作《布茹斯》才是要害。布茹斯 Bruce 本是英美人的一个常见姓氏,但是这个布茹斯 TheBruce 却非等闲之辈,那是特指罗伯特・布茹斯,14世纪前叶苏格兰王罗伯特一世。他生于1274年,30岁登基为王,率领民众抵御英格兰入侵者,因众寡悬殊,屡战屡败,但从蜘蛛结网屡遭破坏却屡结不止而终于成功受到启示,遂奋起再战,终获胜利。在英国,这个故事家喻户晓。女作家玛丽・盖斯凯尔太太在她的《夏洛特・勃朗特传》中,叙述传主,她那位“敢作敢为的天才”当初屡次投稿屡次遭拒却毫不灰心一投再投,终被采纳且一鸣惊人时,就曾经用这位苏格兰大民族英雄做过比喻。我对苏格兰的历史文化本来知之甚少,但是关于这位英勇顽强的国王的这段故事,却是从童年即有耳闻。巴伯在1375年就出版了为他所写的颂诗,而且是这位诗人垂名文学史的主要依据!

辞书提供的简单资料引发了我对这首颂诗的兴趣。它是长、是短?是用苏格兰文还是拉丁文所写?如今是否有现代英语的诗体或散文体译文?……限于我每次在这座城市逗留总是时间短促但却事务繁忙,我始终无暇在并不远的爱丁堡国立图书馆或大学图书馆查找借阅这部诗作或其相关资料,哪怕只是抽暇向同行好友葛瑞斯请教一二。不过,仅从读过的司科特浪漫历史传奇揣测,这位布茹斯的形象已经在我的脑海中隐隐约约地鲜活起来。他肯定就像司科特的艾凡赫、罗布・罗伊一样骁勇善战、豪气冲天,就像《勇敢的心》当中梅尔・吉布森饰演的华莱士和十多年前我初访苏格兰高地路遇苏格兰武士协会的青年一样,长发飘然、格裙过膝、英气勃勃……他铁血征战,死于厮杀的战场,尚在55岁的壮年,一生没有显露过养尊处优、尸位素餐的帝王们那种老迈昏聩、固执乖张、臃肿蹒跚。他的形象是高贵的,也必是享有过高贵的自由;但是,他是为整个民族的自由存亡而献身,最终是为此而牺牲了自己尚处英年的生命,连同自己所拥有的那份高贵的自由,他所做所为的是高尚的事。

“自由是一桩高尚的事”

我对这句铭文的翻译,至此定稿。然而这篇拙文写至此处理应搁笔的时候,我又偶然翻阅了一点有关这座王子街花园的细要:起初,因为它是王子街住户私人出资建造,也仅供各业主私家享用,各家各户持有开启园门的钥匙,而且制定了严格的园规,诸如园门钥匙不得借用他人,园内不得吸雪茄之外的烟草等等。工业化带来的平民化风气,渐渐打破了这种严格的私有制,这里的私家花园渐渐择日为公众开放。随后,商业经济的发展,使王子街由住宅区变为商业区,以这些房屋建筑为店铺的业主不再像以前那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贵住家业主,他们希望借花园吸引游人顾客,为自己的生意增加机遇,又将花园全面开放,因此才渐渐形成今天的公园式格局。

文章添上这样一些事实作为结尾,是不是有蛇足之虞?

也许不会:花园为少数高贵者自由享用的时候,那自由,连同那些园规,都是高贵的;只有开放了,为更多更多的公众了,那自由才高尚起来,因此那块立在通向花园小道(也是要道)旁的小小石碑也立得恰在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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