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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认为《读者》载文贬损国人 向其索赔0.1元

2005-03-0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据《兰州晨报》报道,浙江义乌读者何必会认为《读者》杂志刊登的“贬损中国人”的文章让他很“受伤”,他准备将这份发行量世界第四、亚洲第一的杂志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0.1元。

引起义乌读者何必会不悦的是今年第4期(总345期)《读者》中,署名张宏杰的文章《中国人比韩国

人少什么》,该文通篇对中国人与韩国人进行比较,并且提出了中国人比韩国人“差”的一系列观点。

“这样的文章太消极了!如此赞颂韩国人、贬损中国人,意欲何为?这种比较的方式和结果完全有失公允!”何必会向浙江当地媒体表达了自己的气愤。他想与《读者》当面“说一说”,中国人究竟怎么了?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中华民族又少了哪些?2月17日,何必会在义乌通过邮局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状告《读者》杂志,要求被告深刻反省其不当行为。

在诉状中,何必会同时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1.责令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0.1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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