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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米”“华龄”被判赔偿6万元

2005-06-08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廖福彬(笔名?米)诉华龄出版社著作权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华龄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署名为“?米”的图书《开心辞典》和《亲子银行》,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2003年4月,华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署名为“?米”的《开心辞典》和《亲子银行》两书。两书中“作者简介”的文

字内容与?米本人作品上的内容如出一辙。事实上,这两本图书并非?米本人创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华龄出版社出版署名为“?米”的两本图书并非?米创作,属于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作品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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