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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钱钟书有关译文一辨

2005-06-2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上世纪50年代钱钟书在中关村家门口

许渊冲著《诗书人生》内中记有钱译成语一事

平日对钱钟书先生之翻译活动殊感兴趣,对其在翻译理论与实践方面所取过人成就素来服膺。不过,在对钱公之翻译理论与实践之评价方面,学界也常有不同的声音,其中,有的明显失之公允,最近读到的一篇由杨思粱先生所撰评论文章即有此虞。杨文名“钱钟书译《毛选》真的‘妙语惊人’吗?”刊于2004年3月5日《中华读书报》,后来网上转载良多。从有关转载情况看,人们似有默认杨文之嫌。笔者读过杨文后,觉其不仅不如期待的那般令人信服,自身也还有一些问题。特为文,一则疑译相与析,二来也为钱公及其翻译说几句公道话。杨文不长,仅有短短的五段。因其最后一段与有关译例并无直接联系,兹照转前四段于下,并于每段引文后谈谈我们的“读后感”。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3年9月29日环球文汇版转载《文汇报》陈怡的文章,“钱钟书妙语惊人”,说金岳霖问钱钟书如何翻译《毛选》中的成语“吃一堑,长一智”,钱脱口而出,A fall into the pit,Again in your wit。陈怡赞叹此译文“形音义三美俱备,令人叫绝”。外研社1997年版《汉英词典》中该成语从钱译。

关于本段引文,有一个问题首先应该予以澄清,那就是上文所说“钱钟书妙语惊人”一文作者并非陈怡而是北京大学许渊冲教授。对此,2003年9月2日《文汇报》在刊登该文时说得很清楚―――“陈怡摘编”、“摘自《诗书人生》,许渊冲著,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1月版,23.00元。”不难看出,后来转载相关内容的报纸标以“文/陈怡”是不确的,而这直接导致了杨氏“以讹传讹”。许渊冲教授曾问学于钱,后又与钱多有尺牍往来,对钱之为人为文无疑都是比较了解的。另外,许先生本人在诗词翻译上一直标举“三美”原则,即坚持诗词翻译应做到“音美、意美、形美”。所以,谓钱公“妙语惊人”及钱译“形音义三美俱备”等语出自许氏之口便是题中应有之意了。需要说明的是,许先生所谓“钱钟书妙语惊人”乃是对钱氏行文与说话之总论,并非专指其对《毛选》之翻译,更非特指钱氏所译“吃一堑,长一智”。本段引文最后一句颇有弦外之音,那就是权威若《汉英词典》竟也将钱氏译文收入其中了!我们以为,钱氏译文入典正说明它已然得到学界的认可。事实也正是这样,不独《汉英词典》收录了钱氏译文,其它汉英辞书在“吃一堑,长一智”项下没有纳入钱译者也绝无仅有,而且钱译在其中要么是首选,要么就是惟一的译文。另外,部分工具书之相关词条下所给译文虽略有不同,然其源于钱译之“胎记”却是再明显不过,比如,《远东汉英大辞典》(新华出版社远东图书公司,1995)所给译文为A fall into the pit,again in one’s wit;《中国语言文化背景汉英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所给译文为A fall in a pit,again in wit;《简明汉英搭配词库》(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所给译文为A fall into a pit,again in your wit。出乎笔者意外的是,有的英汉工具书甚至还将钱译当作“原文”进行了收录呢,《英语搭配大词典》(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fall及wit条下即如是。对这么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译文提出质疑,当事人勇气之巨不言自明。不过,在学术问题上仅有勇气是不够的,其探讨最终贵在以理服人。下面,我们不妨继续跟进,看看杨文之理是否能让读者心悦诚服。

钱钟书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但他的这句译文却有问题,实在称不上“形音义三美俱备”。“吃一堑,长一智”这一成语,见于毛泽东的《实践论》。不知毛从何处得来。估计是民间俗语。刘万国、侯文富主编的《中华成语词海》收入了明・王阳明的“经一蹶者长一智”和冯梦龙的“经一失长一智”。堑,《康熙字典》解释为:坑。解放前的《词海》解释为:1:绕城水;2:掘。只有新版的《辞源》添加了“挫折”解,引例也只有毛说。不过,该成语的起源并不重要。即使毛说属独创,在汉语里也应该可以成立。因为汉语早已习惯于把挫折和失败比喻为跌倒。但英文中却无此习惯,所以英文读者很难把fall into the pit 掉进坑里 理解成中文的“吃一堑”。“长一智”的智在此应作“智慧”解,而wit则指“巧稚、敏捷、智谋”,多有即兴或随意发挥(impromptu)的意思。一般只在wit and wisdom中才有智慧的意思。英文读者显然不能理解,掉进坑里和wit的增长有什么关系。

本段引文开门见山地对钱译进行了定性―――“有问题”、“实在称不上‘形音义三美俱备’”。不过,在我们看来,其后所作分析却比较牵强。首先,作者以为英文读者很难把fall into the pit理解成中文的“吃一堑”之说不尽成立。诚然,由于种种原因,英语中的fall into the pit与汉语中的“吃一堑”之间确乎不能画等号,但它们之间的“共性”(相似性、近似性)也是不容抹杀的。从作者本人“汉语早已把挫折和失败比喻为跌倒”一句不难看出,汉语中“失败”与“跌倒”之间是密有关联的。英文中的fall(跌倒)是否也可与“失败”相粘呢?答案是肯定的,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第2版fall词条第III款第16项即有此种解释:fig.A lapse into sin or folly.就是在英语习语中,我们也不难见到fall用作“失败”之意的:Pride shall have a fall.(骄者必败)Pride comes before a fall.(骄者必败)等。至于wit一字,它虽多指“巧稚、敏捷、智谋”等义,但绝非一点“智慧”也没有。英语习语mother wit(天生智慧,常识)及at one’s wit’s end(智穷计尽,束手无策)中的wit即可解作“智慧”;英谚Witsparkles(智慧闪露)及Wit once bought is worth twice taught(付出代价长一智,胜过别人教两次)中的wit当也含有“智慧”之成分。值得指出的是,原作者所举wit表示“智慧”之例倒有不确,因为在wit and wisdom一语中,wit和wisdom已经发生转义,分别表示“智者”和“哲人”,合在一起则是“贤人哲士”了。此外,关于成语“吃一堑,长一智”之来历,我们还见过这么一种解说:语出《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卫侯公献其乘马,曰启服,堑而死。”杜预注:“堕堑死也。”“吃一堑”是指受到一次栽到沟里的教训,也引申为受一次挫折。(林宝卿,《汉语与中国文化》,科学出版社,2003,页203)

为了证明该译文的正确与否,我请教了三位从事写作的美国同事。三人均不知何意。有一位后来在网上查到吴仪女士最近在香港演说的英译文,根据上下文推出了原意,但觉得把wit改成wisdom更容易理解;不过这一改又破坏了钱译的押韵。另两位的猜测分别为:1.如果你出了洋相,要学会幽默地给自己找台阶下(把掉进坑里解为出洋相);2.可能是某种类似于高尔夫球的游戏的记分方法(把掉进坑里作字面解释,导致对wit的误解)。

通过本族语受众了解译文之可接受性自是无可厚非,但也要区分情况,切忌不问青红皂白而惟老外是从。据老外意见,将本例中的wit易以wisdom将“更容易理解”。即便原作者的老外同事所说在理,我们也不主张轻易就“言听计从”。为什么呢?不妨先来看看wit与wisdom二词的区别。凭直觉,wisdom多指炎炎大智,而wit却主要是闲闲小智。原作者所询老外是否懂得汉语“吃一堑,长一智”之精髓不得而知,但国人至少是明白这么一个道理的:一个人(不慎)掉进一个(小)坑,他谅必不会就此变得大彻大悟或者大智大慧。对于征询老外的意见,我们觉得应该注意这么一些“技术”问题:询问多少老外比较合适?被询老外之代表性如何?被问老外学识水平怎样?受问老外对原文是否了解?在这方面,我们此前是吃过数“堑”的。就笔者所知,国人将“精神文明”译作spiritual civilization,将“亚洲四小龙”译作the four Asian Dragons以及将“新北京新奥运”译作“New Beijing,Great Olympics”等都先后遭遇过部分英语国家读者的质疑,其理由分别是spiritual含有宗教情素,dragon是可怕的怪兽,great一字则没有什么具体含义。笔者丝毫没有要完全否定老外的意思,但上述译文后来的实际“生存”情况(适者生存也)确实也说明,老外的意见并非都应无条件地照单全收。再说了,原文作者本人也承认,“钱钟书是公认的语言大师”。这里的“语言”当不独指汉语。须知,译界对钱氏可是有“八国联军”之称的,意思是说他懂得八个国家的语言。这么一位中西会通的“语言大师”,其对译文是否能为目的语读者所理解之敏感性应该是有的。另外,从本文第一段引文,我们知道,钱之译乃是应金岳霖先生之问而生成的。而据有关文献,在当年的毛选英译人员中,金先生可是重要的台柱子之一,其英文与中文修养皆有过人之处。因此,如果钱氏无意中“打盹”了,作为第一读者的金先生也应该有所察觉才是。再有,当时传译《毛选》的是一个不小的班子,其中始终有资深外籍友人参与(审稿与定稿),前三卷主要是爱德乐先生,第四卷则另增加了柯弗兰、李敦白等人。因此,如果钱译果真有“问题”,那些对译文负有把关责任的老外也应该能及时发现和匡正才是。他们怎么就没吭声呢?难道他们没有看出问题之所在?抑或他们是在明知而故“纵”?从《毛选》翻译的严肃性而言,他们是不会也不能出此下策的。由是看来,我们确实不宜动辄便把三两老外的话当作“金石声”,更不可动不动就搬他们的意见来“否定”国人。

英文中也有表达从挫折和失败中增长智慧的表达方式,如Wisdomcomethbysuffering(智从苦中来);To learn by going to school of hardknocks(挫折(或受苦)学校学真才);Experience teaches at the cost of mistakes(经验靠错误教诲人)等等,但却没有和中文一一对应的表达法。可见语言的差异其实是文化的差异。退一步说,即使钱译的用词是对的,也应该写成“A fall into the pit is again in your wit”,才算语法正确。英文中不能有两个并列的分句。

在本段引文中,作者首先列举了部分表示从挫折和失败中增长智慧的英文说法,不过,类似的表达应该还有很多,诸如:Experience is the mother of wisdom./By falling we learn to go safely./In doing,we learn./One receives a lesson from a set back and grows wiser./Experience through suffering./Experience teaches./know it to one’s cost./Wisdom grows out of experience.等等。常言道:译无定译,“吃一堑,长一智”之传译也不例外。易言之,译者不仅可以而且应该根据具体的语境或语域选择不同的英语表达方式,因此,一定情况下,前述有关英语表达法无疑可以用来传达“吃一堑,长一智”之意。对于本段引文之最后一句,即钱译“语法”错误云云,我殊不以为然。陈先生对“分句”作何定义不得而知,但英文中结构如A fall into the pit,again in your wit者却并不鲜见,比如:No pain,no gain./Out of sight,out of mind./Penny wise,pound foolish./Pretty face,poor fate。港人罗斯先生曾经对钱氏译文有过这么一句评语:钱译“具有对仗的形式,‘pit’和‘wit’又押韵,富有习语的味道。”(《习语英译法》,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78,页103)既如是,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杨氏修改而成的译文(即在钱译中增加“is”一字)虽也“语法正确”,但钱译那鲜明的节奏和优美的对仗却因此丧失殆尽,如果说此举还够不得得不偿失,至少也是得于此而失于彼吧。

末了,不妨对当年的《毛选》英译再?嗦几句。在中国翻译史上,《毛选》之英译可圈可点处甚多,比如,译者几由“名角”担任,若徐永瑛,金岳霖、钱钟书、王佐良、程镇球等。又比如,翻译工序不计其“繁”,包括初译、改稿、核稿、小组讨论初定稿、外国专家通读改稿进行文字润色、中国定稿人员和外国专家讨论解决问题、最后定稿、打字、校对。业务精良的译人加上繁复而到位的质量控制程序,《毛选》英译文的质量应该是有保证的。对此,译界也确有公认,甚至还有“谁若是挑出《毛选》的译文错误便可受奖”(尹承东,中央文献翻译的结晶,《中国翻译》2004年5期,页90)之佳话。近段时间以来,笔者不止一次地见他人拿《毛选》英译文说事,然仔细读过相关文献并作理性分析后,发现那些动辄被他人判为“错误”的地方其实并无讹谬,有的甚至还是原译者精心推敲而得之妙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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