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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主流声音大力推广优秀幼儿读物

2005-07-20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和推动新时期国产儿童作品的创作与出版,保护和发扬中华儿童文学,不断提高幼儿读物的质量,把适合幼儿阅读的读物推荐给幼儿园和家庭,日前,“第四届全国幼儿(0-6岁)优秀读物评选”活动正式展开。

教育部基础教

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于2005年7月15日在北京召开了部分出版社社长总编座谈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朱慕菊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幼儿优秀读物评选活动的目的、内容。朱司长指出:目前我国幼儿读物市场呈现出繁荣的景象,是历史的进步,但是在繁荣的背后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引进版居多,原创不够;同质化现象较严重,选题重复、内容雷同的读物过多;很多作品在观念、科学性、适合不同年龄段幼儿发展水平方面尚存在较大差距。本次活动要以贯彻中央8号文件为宗旨,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在促进幼儿教育领域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导作用,切实将幼儿读物的创作与出版和幼儿教育结合起来,整合出版和教育的资源,促进具有中国特色原创、经典幼儿读物的创作和出版,并通过有效的措施加以引导和推广,把优秀的幼儿读物推荐给社会、幼儿园和家长;儿童文学专家金波、胡建中就当前儿童文学创作和出版发表了意见,专家指出儿童文学中最典型的是幼儿文学。在幼儿文学的创作中既要关注知识性、更要关注情感性,二者要有机结合,将幼儿文学作品由过分强调益智转向陶冶和情感教育。会上出版社代表纷纷就评选活动建言献策,接力出版社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幼儿读物由于缺乏引导,营销水平不高,存在着家长选购重实惠、轻品位,幼儿园选书难、出版社卖书难的现象,希望通过评选活动为优秀幼儿读物的发行创建一个新模式。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负责人指出,目前幼儿图书的出版主要是以市场为指向,但是单纯的市场指向难以解决引导正确的幼儿教育方向的问题,需要通过评选活动倡导主流声音,引导主流文化,更好地实现幼儿图书作为幼儿教育的载体功能。其他各出版社代表也就评选活动的组织和推广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希望组织与评选活动相配合的幼儿读物的专题研讨和理论研究,以促进我国幼儿读物创作专业水平的提高,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要大力引导这一方向,推动我国幼儿读物创作和出版的发展。

自1992年开始,原国家教委组织了三届“全国幼儿优秀读物评选活动”,此项活动的开展对我国幼儿文学作品及书刊的繁荣起到了鲜明的导向作用,得到了幼儿园、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在前三届评选推荐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第四届评选活动。评选范围为适合幼儿阅读的各种图书和期刊杂志。电子音像产品的评选将于明年进行。全国各出版发行机构均可报选参评。教育部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将聘请著名儿童文学、儿童心理、艺术等方面专家以及幼儿特级教师等人组成“全国幼儿优秀读物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将向社会公布评选委员会工作章程、评选优秀幼儿读物的标准以及评选的程序,确保评选工作公正、透明、合理。报送时间截止至2005年7月30日,今年8月 9月将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于今年10月份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为加强对优秀幼儿读物的推广,对评选出来的全国优秀幼儿读物将在封面上标注“全国幼儿优秀读物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专门标识,并协调全国各大书城、大型图书卖场设立“幼儿优秀读物专柜”,以便于幼儿园和家长识别和选用。同时,还将通过适当方式指导幼儿园和家庭选购幼儿读物。为推动幼儿读物出版水平的不断提高,从今年起评审活动将打破“幼儿优秀读物”称号的“终身制”,专门标识的使用期限为四年,过期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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