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老画家丁聪的代理人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销售、发行原告的漫画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为由,将北京友谊光明书店、家庭医药杂志社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94元和精神抚慰金10万元。2005年4月中旬,原告发现《家庭医药》杂志未经许可,使用了丁聪的《古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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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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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巽达:沪语版《繁花》,够味儿!
“文”字的意蕴是一场世代相继的文明接力
电商助农按下乡村振兴“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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