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文化交往中的公理问题

2005-08-0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任何一个文化理念的产生,都必然有一个背后的文化支撑,体现了一种集体性思考,并在历史的积淀中,以稳固的具有本文化特质的思维方式,形成了一种“文化三段论”。作为其公理基础的是文化历史形成的价值判断。但如果把这种具有本文化特征的价值判断张扬为“终极公理”,会导致文化短视与狭隘的自负,影响正常的文化

沟通。因此,有必要在文化交往过程中消除这种“终极公理”。消除“终极公理”,实际上就是如何认识狭隘文化三段论的弊端所在,如何辩证地认识与扬弃传统文化,如何理性地理解文化沟通与交融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而在更为深刻地理解世界文化前景的基础上,建立保留各民族文化之优长,持久地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平衡与友好合作的态势。(《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张晓芒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