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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为何需要一部宪法

2005-08-0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近日,法国和荷兰两国的全民公决先后否决了欧盟宪法,使欧盟宪法问题被推到前台,受到国际上的普遍关注。抛开欧盟内部过去的恩怨不谈,未来的欧盟将会怎样?如何将欧盟宪法进行到底?

《欧盟宪法条约》需要所有欧盟成员国批准方可生效,条约附件中明确规定:如果欧盟成员国的五分之四批准了该条约,但同时

有一个或多个成员国在批准过程中遭遇困难,问题将提交给欧盟首脑会议解决。那么如果有6个成员国反对,是不是宪法条约自动宣布死亡,连首脑会议也无权讨论了呢?这是驻欧盟总部媒体问的最多的问题,也是欧盟面临的最尴尬的问题。当初,欧盟制宪的先驱们可能根本不会想到有可能出现这个“法律空白”。

大洋那边的蝴蝶扇动一下翅膀,大洋这边就可能引起一场风暴。近来国内大多数人还沉浸在对这一热点问题表面现象的兴奋谈论中,而对欧洲一体化、欧盟宪法的历史与现实背景、运行过程中的思想与法理依据,以及它更深意义上的影响,还缺乏必要的了解。法、荷两国否决《欧盟宪法条约》对中国的意义,决不会是仅仅如某些媒体所说的那样,“影响了中国的出口贸易”这么浅层。欧盟宪法问题对中国有什么实际意义?法、荷两国否决欧盟宪法对中国有什么影响?或许这样的问题是我们最为关心的。然而,最先应该了解的,或许是欧洲为何需要一部宪法。

当前,汉语学界对欧洲一体化的研究并不充分,对欧洲一体化的历史背景、现实影响及跨文化的意义等方面的了解尚有不足,有待深入,北京师范大学曹卫东教授编选的《欧洲为何需要一部宪法》便是弥补这个缺失的一次努力。在这本书中,曹卫东选取了四位欧洲著名的政治领袖:德国外交部长菲舍尔、法国内政部长让・皮埃尔・舍韦内芒、卢森堡首相容克、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对欧洲一体化及欧盟宪法问题的看法,在同一个平台上,展开了关于欧宪问题的激烈碰撞,其中尤以法国内政部长让・皮埃尔・舍韦内芒和德国外交部长菲舍尔的一场针锋相对的辩论最为精彩,从中也可窥见欧盟宪法问题中保守与激进两派的深层思维。有意思的是,当初的这场辩论恰好印证了德国与法国今天在欧盟宪法条约上的选择。

书的另一部分是几位中外权威学者对欧盟宪法存在理由的讨论与深入思考,比如当代德国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童世骏《政治文化和现代社会的集体认同》、曹卫东《后民族民主与欧洲的未来》,有从法学的角度,有从文化理论的角度,也有从现实政治的角度,关注的重点是欧盟宪法的内容及其法理依据、现实意义特别是对中国宪政实践的启发意义。龚洪波的《欧洲宪法中的原则》对欧盟宪法制定和运行基本原则做了比较详尽的分析论述,对当前中国宪政改革实践具有启发意义。尤其是对授权原则的论述,可以说是一次对宪法原则的深入反思。授权思想在政治学理论中至少可追溯至洛克。洛克认为天赋人权,所有的人都是自由的。政府的产生是基于个体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将本属于自己所有的一部分权力授予政府。因此,一切政府的权力都是有限的,而且只有在得到被统治者的授权的情况下才能行使权力。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可以像以强力侵犯另一个人的权利的人那样遭受反抗。授权思想在自由主义理论中一直是捍卫个体基本权利的核心。欧盟宪法自下而上的授权原则对于中国宪法的改革实践,具有很现实的启示意义。由自上而下的授权到自下而上的授权,首先要转变的是思维。

书中全文附译了《欧洲宪法条约草案》,曹卫东在编者前言里说:“就我所知,这应该是汉语世界最早的一个译本。”当然,但开风气不为师,但作为资料,它给读者提供了一个详细了解《欧盟宪法条约》的可能,仍然具有拓荒的意义。

 (《欧洲为何需要一部宪法》,曹卫东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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