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十问阎晓宏(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2005-08-3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摄影:本报记者丁杨

经过一周预约,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刚参加完在成都举行的“版权执法经验交流会”回到北京,记者便赶到

他的办公室,可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一个重要会议需要他参加。于是采访见缝插针地进行。

已近知天命之年的阎晓宏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精干,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原为新闻出版署)工作多年,使得他举止间有浓厚的知识分子气质。阎晓宏1987年进入新闻出版署工作,从2004年5月起至今,担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读书报:前不久在上海的“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产业高峰论坛”上你透露,“‘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在进行中,很快将征求包括互联网产业界在内的社会各界意见,这个条例将于今年年底提交国务院审议”,该条例何时正式出台?出台后对中国相关产业产生哪些影响?

阎晓宏: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版权保护的领域不断拓宽。不仅在传统媒体(如书报刊、影视)里存在着版权保护问题,在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也是必然的要求,是法律要求的必然延伸。中国的网络发展很快,网络信息交流具有快捷、开放和海量传输的特点,在这样的形势下,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凸现出来,是一项非常紧迫的工作。按照国务院的工作要求,今年五月,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界定了信息提供商和信息网络运营商的法律责任。目前,国家版权局正在起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将在征求包括互联网产业界在内的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在今年年底提交国务院审议,明年年初正式出台。同时,中国加入国际互联网条约问题也将在《条例》出台后提上国务院工作议程。

读书报:当前,在维护知识产权和打击盗版方面,中国政府面临的难题有哪些?

阎晓宏:在保护知识产权和版权的工作中,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怎样加大版权保护的执法力度。这些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相应地也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在现阶段需要大大加强,要处理好保护和创新的关系。如果没有良好的保护环境,创新的目标便无法实现。另外,由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要经过必然的历程,这个过程是有客观规律的,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版权保护是个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把版权保护放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的核心位置,没有有效保护,相关产业的发展将会受阻。还有一个问题,怎样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认识?这个问题也是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根本途径。如果没有全民意识的提高,光靠行政部门进行管理,是无法实现版权保护目标的。每个人都是知识产权的使用者,但同时也有可能是创造者,自己创造的知识产权需要得到社会的尊重和承认,需要得到有效保护,权利人应该对自己的权利有足够认识。如果每个人都无偿使用知识产权,那么创作者就无法从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中获得回报,就无法进行再创新,最终我们就无法享受到更多的更好的作品。

读书报: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在哪里?

阎晓宏: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需要特别重视两个方面:一是构建一个完善的保护体系,抓住重点,提高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水平;二是坚定不移地开展全民保护知识产权教育活动。

读书报:1992年中国加入《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随着互联网的逐步兴起、发展和普及,今天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同从前相比,增加了哪些难度?

阎晓宏:在1992年加入《伯尔尼公约》的时候,中国的改革开放进行了十多年,各方面情况和现在有很大不同。比如随着科技发展,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凸现出来。这并非一个新问题,却是我们工作的一个新领域。我们不能只认为在传统媒体里才要保护知识产权,新型媒体的知识产权就不需要保护了。法律的精神是要渗透到国家的方方面面的。网络由于其无边界、开放、快捷、海量的特性,使得传统的版权保护方法对其不再适用。在新的科技环境下如何有效保护版权,是一个新的挑战,我想这个问题并非不能解决。我们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界定了各方面的责任。我想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中国法制的完善,对于网络领域侵权和盗版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会不断提高。国家版权局最近在四川成都召开了“版权执法经验交流会”,来自全国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代表交流了版权执法的经验,其中就包括几个网络侵权的版权执法个案,很有借鉴意义。

读书报:现在有的消费者认为,除了价格问题,许多人买盗版还因为我国在正版软件及音像制品的引进上,引进速度和品种都不能令人满意,你如何看这种说法?

阎晓宏:这是一个从软件和音像制品使用者的角度来表达的观点,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一方面人们都说盗版的价格低,正版的价格高,可是我们都明白,正版价格无论如何是达不到盗版那么低的。所以关于软件和音像制品引进速度和品种的问题其实就是正版软件和音像制品的服务问题。这也包括新产品的销售环节的完善,如何尽快让消费者能够买到新产品。这其实是正版和盗版产品在市场上的相互制约造成的,盗版产品泛滥,必然造成正版产品销售的萎缩。正版产品不仅在内容要强调优秀,还要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形成市场规模才能达到产业化运作,形成规模经营,才能实现低成本扩张。产品成本降低,价格才会下降。正版越多,价格会越低。

需要几方面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正版产品生产者一定要树立“消费者就是上帝”的意识,要积极为消费者服务。另外消费者也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支持正版产品,这符合消费者的长远利益。政府部门也要支持正版产品的发行和销售,要加大盗版打击力度。

读书报:你觉得国家目前对从事盗版交易的责任人处罚力度够吗?

阎晓宏:应该说对制作、销售盗版侵权行为的惩处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国对侵权盗版责任者大多施以行政处罚,这对恶意盗版、涉案事实巨大的责任者来说,不足以根治他从事违法行为的动机,还会再犯。现在提出的工作思路是一方面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同时达到刑事制裁条件的,要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有些侵权盗版案件,当案件还在进一步延伸,虽然不够刑事处罚的程度,而行政执法已经出现很多困难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让公安部门介入,进行更有效的调查。

读书报:在“哈六”英文版全球首发之后,网上很快就出现了中文译本,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

阎晓宏:在取得授权的出版社翻译出版前,除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目的外,所有“哈六”无论是纸质或是其他介质的都是侵权出版物。我们对有些高端品牌的版权是优先保护的,但是现在盗版现象是个国际化问题,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需要各国间的联动,仅靠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在防盗版的技术上,我们看到一些好的趋势。在一些正版产品的开发研制过程中已经加入一些技术保护的功能。这样使非法使用盗用受到一些限制。各地版权局也很重视这个问题,也在积极扶持和推广相关的反盗版技术。

读书报:你曾在央视一档节目中表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要领先于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为什么这么说?

阎晓宏:这是一个客观情况。尽管我们的著作权法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版权工作的突出矛盾体现在版权保护比较薄弱上,当前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是最紧迫的任务。不同时期版权工作的重点是不同的,比如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版权保护的工作重心是制订法律,如起草制订《著作权法》、《著作权实施条例》等,而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要转到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上来。

读书报:今年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即将举行,作为一次出版界信息交流和版权贸易的盛会,你怎样评价今天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在出版界的地位?

阎晓宏: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一个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是各国出版人进行版权贸易洽谈和信息沟通的良好场所。

读书报:博览会的发展走向如何?

阎晓宏:博览会今后的发展,既需要政府的倡导与支持,更要采用国际化的操作模式,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这个盛会。图书版权作为博览会的主要洽谈交易内容依旧会凸显,同时,博览会作为版权贸易的一个平台,博览会的交易领域会不断拓展。现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杂志等适合版权贸易的文化产品已经进入博览会进行版权交易,今后诸如软件、影视作品、音乐美术等作品也可以进入博览会进行版权交易。这会使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的交易内容更丰富多彩,会更加推动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

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出版业盛会。我们要突出自己博览会的特色。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的特色就是广泛的国际性与浓厚的东方文化的结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