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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应该纠正的错误

2005-09-2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近几个月,因为撰写新闻传播学术文章的需要,笔者花了很大功夫,比较系统地阅读了《宋史》,但是,在阅读中笔者很惊讶地发现,我们以往在“中国新闻史”中对于“邸报”称呼在《宋史》中的表述,竟然是不准确的和错误的。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份“报纸”是哪一个的问题,对于中国新闻史是渊源考察的重要课题。

基于对中国新闻事业的研究需要,学界必须搞清中国的成文报纸在历史中的表述情况,所以,作为唐(《开元杂报》)的继任王朝,宋,在它的相当发达的报纸中,“邸报”总是一个很耀眼的奇葩。

“邸报”的称呼公认起源于宋代。明末清初的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二十八《邸报》条中这样论述道:

“《宋史・刘奉世传》:‘先是,进奏院每五日具定本报无前例状上枢密院,然後传之四方。而邸吏辄先期报下,或矫为家书,以人邮置。奉世乞革定本,去实封,但以通函腾报,从之。’《吕溱传》:‘依智高寇岭南,诏奏邸毋得辄报。溱言一方有警,使诸道闻之,共得为备,今欲人不知,此意何也?’《曹辅传》:‘政和後,帝多微行。始民间犹未知,及蔡京谢表有‘轻车小辇,七赐临幸。’自是邸报闻四方。‘邸报’字见于史书盖始于此时。”

1927年,中国第一部历史新闻学著作、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出版了,至此中国新闻学形成了要素较为齐全的学科体系,同时也标志着中国新闻学达到了成熟阶段,这本书也被公认为是我国新闻史系统研究的开端,该书成为了在很长时间里无人超越的高峰。

在《中国报学史》中,戈公振完全认同顾炎武的三条“邸报”称呼证据,说这是“‘邸报’见于史册之始”,而这一结论对后续学者如方汉奇的《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丁淦林的《中国新闻事业史》、王洪祥的《中国新闻史》、丁淦林的《中国新闻事业史简编》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们都认同了戈的说法――也就是认同了这三句历史证据,在这些著作中都广泛加以引用。

但是,不幸的是,笔者根据此三条“证据”对《宋史》进行研究,发现顾炎武所提到的《吕溱传》(列传)(卷三百二十列传第七十九)和《刘奉世传》(列传)(卷三百一十九列传第七十八)中根本没有明确提到“邸报”的字眼(在顾炎武的引文中即很明显);而只有《曹辅传》(列传)(卷三百五十二列传第一百一十一)明确有“邸报”字眼。笔者则在阅读中却另外发现有两篇列传用到了“邸报”字眼,它们分别是“近观邸报,枢密院编修官胡铨妄议和好,历诋大臣,……”(卷三百八十三列传第一百四十二《辛次膺列传》)和“……恩数绸缪,指挥烦数,今日内批,明日内批,邸报之间,以内批行者居其半,窃为陛下惜之。”(卷四百五列传第一百六十四《刘黻列传》)。这真让笔者大跌眼镜。

很明显,有关于“邸报”在《宋史》中的叙述的确是三处,而且是明确“邸报”字眼的叙述,但是却不完全是顾炎武在《日知录》的表述“(邸吏辄先期)报”、“(腾)报”和“(辄)报”,因为“报”这个常用字眼,在《宋史》中的表述是难以尽数的。

我的结论是,学术是一个来不得半点花架子的严肃事情,搞学术,如果不考证,轻易相信别人的叙述,那么,这不仅仅是毁灭自己的学术身份和地位,更要紧的是,因为以讹传讹而对后世的流毒影响,则是最大的祸患。

所以,笔者很郑重地呼吁有关“中国新闻史”的研究者,赶紧修正错误,不要让错继续错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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