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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风不可长

2005-12-14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今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忽有熟人告知,见到某南方大报对我的采访录,谈日本为什么难以认罪。我大为惊讶,因为我并未接受过该报采访,也不曾收到事后寄给我样报。平时我不看这张报,如果不是有人告诉我,根本不会知道。承那位朋友给我寄来有关专刊,才知道,那是摘录我几年前发表的旧文,分段加上记者提问

,编成了一篇记者采访录,好像就是刚刚发生的。我当即写信给那家报纸,提出意见,要求他们公开道歉,说明情况。结果该版面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记者打来电话,表示诚恳道歉,但是为维护报纸威信,不愿公开认错。此事就不了了之。我记起来,遭遇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几年前我曾偶然在网上发现上海某家报纸以采访我的形式刊载我在一篇文章中的内容,给人的感觉,我是专对该报记者发表的意见。其实那也是在另一家刊物发表的文章。那一次由于我发现较晚,时过境迁,那家报纸也不大知名,懒得追究了。这回的报纸是赫赫有影响的大报,我又得以及时发现,所以感到不能听之任之。

无独有偶,在我事后与友人提及此事时,他说他的文章也有同类遭遇,正为此恼火。最近巴金逝世,各大报刊纷纷刊载悼念和回忆文章,这是完全应该的。巴老一生教友无数,读者更不知凡几,当然有不尽的追思。但是我刚好此时在南方,遇到两位知名作家,一老一少,也被记者如此对待了一番。那位老作家原与巴金有深交,写过不少文章,但是也遇到某报纸把旧文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记者访谈形式摘登出来。那位年轻作家则接到电话采访,要他发表感想,他实事求是地表示自己隔着好几代,够不着,就免了吧。结果,报上出现的是,那位作家在电话中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他生气地说,我有那么作秀吗?

以上我自己的和友人的经历,说明此类事远不是个别的,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惯常的做法了。这就值得引起注意。不知媒体业内人士对此抱何种态度,但我认为此风万万不可长。首先,最明显的,它是对作者权益的侵犯。非文摘类报刊,要摘登文章,需事先得到同意,事后送样报和稿费(哪怕很少),这是正规做法。若制造出一段采访来,岂非强加于人?即使摘登文章没有歪曲原意,你怎么知道作者此时没有新的看法,或者还想重复以前的说法呢?再者,如果作者就是不愿意与贵报打交道呢?(这是理论上的假设,并非我对特定的报纸有偏见)再者,从职业道德上讲,这是弄虚作假,至少也是投机取巧。记者进行采访是一门学问,选定采访对象、说服其同意接谈、准备背景资料、事后整理成篇,其中都有学问,采访录也是表现水平的作品,多少名记者是从采访中涌现出来的。如果找不到人就找一篇文章来塞责,这种假采访被认可,将使记者越来越偷懒,业务水平下降,敬业精神受到腐蚀,而作者则不断遭遇侵权。前面提到我所遇到的假采访,那位记者据说是刚参加工作的新手,并已诚恳地表示接受教训,以后不再犯。我觉得年轻人犯错误当然可以原谅,但是如果没有“老手”有例在先,新手是发明不出这种做法的。也许有人会讥以不值得大惊小怪,现在比这严重的问题多得是,何必如此认真?但是我对严肃的报刊引领严肃的风尚还是寄予希望,而且也为作者权益得到尊重计,特撰此文以引起注意,望此歪风能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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