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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当自重

2005-12-14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只要翻开家里报纸的副刊,一位高产作家的作品便会映入眼帘,也许怪我家订的报太多――全国几大城市的主要报纸全有。然而,光是在京津两地的报纸副刊上,就能屡屡看到这位名家的同一篇大作。见多了让人倒胃口,一瞧他的名字就不由地产生一种厌恶感,说:“花钱订报,处处都是你这些货色,真不值得!”随手便把它丢到

一边了。

记得几年前这位名家曾做客央视。大概是他一稿多投早已成为习惯,早已名传遐迩了吧,因此有位读者向他提问:“您对一稿两投有什么看法?”名家大言不惭地答曰:“中国地域这样辽阔,我看一稿两投应该是可以的。”

当时我听了也认为言之有理。可不是吗?中国这么大,在北方登了,南方读者看不到,再往南方发表也不为过啊。所以后来我再见到另一些名人将自己在北方刊登的东西又送到南方发表,便认为这是可以容许的。不过我发现惟独这位高产作家仅在京津两地就不断地一稿两投,是不是他还“照顾照顾”南方读者――将大作“群发”到南方各报呢?我订的那两份南方报恰巧都不刊登散文,故不足为凭。

由此我联想到另外两件关于一稿两投的事。前些年,某报发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作者在同一城市有一稿两投行为,便在该报头版对此提出严肃批评,提到道德品质的高度,并声称今后不再刊登该作者的作品。

还一位经常在报上写东西的年轻女作者,她的一篇散文在所在城市的日报上刊登了,当天下午居然于同一城市的晚报又发表,真令人咋舌!可是自从那次“双登”后,她就再没在这两报上露面――可能两家报社全不登她的东西啦。的确,她做得太过分,所以应受到惩罚。想想她也很不值得,为了眼前那么不丁点儿的小利益竟然落得这样的后果。她自己肯定也会后悔的。

对比前面说的那位高产作家就不可同日而语了,他很幸运,无论怎么一稿多投也没人批评,没人惩罚。由于他的名气太大,人们正对他趋之若鹜,因而就更宠坏了这类名家。据知此公十分繁忙,各个领域全都涉猎,并且社会活动频频,让人怀疑他怎能安得下心来写出好作品呢?报社还不是冲着他的大名,一见其名便将他的大作列为头条?!

名家之所以成为名家,是因为他有一定成就,但自己总不能由于有过成就、有了名气便可为所欲为吧。名家更应珍惜自己的名誉,千万别受名利驱使,头脑发热,做出一些损害自己形象的事。如果一个作家不尊重自己,广大读者自然会由失望而愤懑,进而抛弃之。越是名家,越要自尊自爱,多给读者奉献精心打造、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而不是那些浪费别人光阴、十分无聊甚至有害的文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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